在海上货物运输中,当发生货损货差 在海上货物运输中,当发生货损货差事故时

一、入仓货损货差的处理方法?

1、对于货损货差明显的货物,要尽可能地保留现场,并取得承运人或港务理货部门的证明。

  2、对于货损货差不明显的货物,收货人应聘请公证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明。

  三、在发生货损之后,不要急着提货。等船公司先安排验箱、验货,等到各项检验完成后,在对货物进行操作。

  四、在索赔过程中,大家必须对各项流程和相关材料特别留意,在索赔的时候,必须准备好相关的单据,比如说:1、提单正本2、卸货港理货单或货物溢短单、残损单等卸货单证3、重理单4、货物残损检验报告5、商业发票6、装箱单7、其他需要提供的单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具体应当提供哪些还是需要看具体的情况。

  五、等待赔付或进行诉讼、仲裁。如果各项流程齐全,材料也没有出问题,就可以进行索赔。如果不能正常索赔(协商处理),还可以通过诉讼、仲裁来弥补损失。

二、货损货差是什么意思?

货损货差,是指商品在装卸、搬运、发运、中转、收货过程中属于商业储运部门过失所造成的损失和差错。不包括由于交通运输部门的责任以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事故损失。

在装车、装船、装集装箱、入库前发现差错事故,应当时采取措施纠正,不作为货损货差。

计算货损货差,是以业务部门开出的调拨单(发票)为依据,一张调拨单为一票。要同时统计票数和金额。

损失金额应以处理结案和财会帐面金额为准

三、货损货差情况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1.做好货物的外包装,统一包装的标准,统一的包装有助于运输装卸,能减少货损货差,包装是运输的需要,同时也能提高商品的附加值。

2.选择服务质量较好的承运商。

3.与货运代理人签订货物运输风险协议,控制货损货差的范围。

4.选择合理的运输装卸工具,规范装卸动作,减少不规范操作带来的货损。

5.做好货物的登记,避免运输过程中货物被盗或丢失现象。

6.实行责任制运输,运输人员对货物的安全及货损货差承担一定责任,并与运输装卸人员的绩效考核挂钩。以上只是部分见解,仅供参考。

四、收货人向谁提出货损货差的索赔?

作为收货人,在遇到货损货差时,会根据业务特点及造成损失的不同原因,向保险人或承运人提出索赔。

如果收货人是货物买卖合同的直接买方,则也可以依据买卖合约向合约的卖方(通常情况下是发货人)提出索赔。

案例: 我国某公司进口2万吨豆粕,CIF价格条款,出口商派船并对货物投保“一切险”(ALL RISKS),买卖合约规定质量以发货地商检报告为准。

货装船后,船方签发清洁提单。

货到卸港,经收货人申请检验,部分货物已发霉,由黄色变成黑色(经检验证明非因浸水原因),其余部分与装船前质量相符。

首先分析保险公司是否应该理赔的问题。

收货人通过受让保单后,已取代出口商取得了保险合同的所有权利,并与保险人之间形成了新的权利义务关系。

因此,它对保险人具有诉权。

同时,在“一切险”条件下,它负有较少的举证责任。

在要求保险人理赔时,仅需出具清洁提单即可作为货主权利的依据。

保险人要想免责,就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去提出抗辨,并举出相关的证据: (1)收货人是否具有可保利益。

收货人要求保险人理赔的前提是本身必须具备可保利益。

我国法律对保险利益概念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法院在适用法律时,对可保利益行使解释权。

(2)损失是否发生在保险期间,船东是否有与发货人恶意串通的行为。

上述案例,如果保险人能证明清洁提单是船东明知货物本身有瑕疵却接受发货人的保函后而签发的,则保险人也不应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3)损失是否由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所导致。

因为,在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业务当中,保险人承保是一种风险,对必然发生的损害或损失是不会去承保的,货物的 “固有缺陷”就是其中的一种。

所谓“固有缺陷”,是指在预期航次条件下,保险标的自然行为直接导致的结果,它对货物本身所带来的损失属于保险人的免赔范围。

比如上述案例,豆粕发霉变质就有可能是因为货物本身的自然特性所致,但由于我国的商检报告往往只是说明检验结果,对结果产生的原因却不作进一步的说明,这就加大了保险人在这方面的举证难度。

保险人是否免赔,应取决于固有缺陷所造成的损失与不可避免性之间的关系。

也就是说,这种固有缺陷在海上货物运输过程中是不是一定会给货物造成损失,如果损失是有可能发生,也有可以不发生的,那么这实际上也就是一种风险,保险人应该对此风险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除非保险人能举证这种损失是一定发生,而不是可能发生。

(4)其他法定或保险合同约定的除外责任。

关于如何索赔问题。

当海上货物运输出现货损货差时,货主可以依据受让的保单要求保险人理赔,也可以依据清洁提单向承运人提出索赔,同时也可以依据买卖合约向卖方索赔,同时也可以依据买卖合约向卖方索赔。

如果保险公司具有合理的拒赔理由,货主去向船方索赔应很方便,大多数情况下,当货主知道货损货差时,船舶仍可能在港口装卸,货主可直接向法院申请诉前扣船,以获得有效担保。

根据国际贸易或运输的惯例,发货人将货交给船方,船方收货后会根据所收货物当时的表面状况签发提单,提单一经签发,船方就有义务按照提单所证明的货物状况将货完好地交给收货人。

有时船方为缩小自己的责任范围,在对货物质量不了解的情况下,在提单上标注“In apparent good order and condition,……quality unknown”。

尽管作出如此批注,许多国家法律仍对船方签发清洁提单的责任作了严格的限定。

比如根据英国法律,收货人可以按照衡平法下的“禁止翻供” (estoppel)原则向法院申请禁止船东就该条提单的申明作出抗辩,因为“quality unknown”并不能有效地导致“in good order and condition”无效。

关于发货人是否承担责任的问题。

自然,如果买方最终能证明货损确实发生在装船以前,依据买卖合约理所当然可以向卖方索赔。

实际上,这可能不仅仅是一种违约行为,甚至有可能是卖方的故意欺诈,比如说,发货人向船东出具保函要求对有缺陷的货物签发清洁提单等。

上述案例中,有一个对收货人不利的地方在于——买卖合约规定货物质量以出口地的商检报告为准。

一旦卸货地的货物商检报告表明除货损部分外,其余均符合原商检报告中的质量标准,就将为收货人的举证带来很大困难。

除非收货人能够证明,卸货地检验显示豆粕所含水分(或其他成分)偏高,导致货物自然变坏,而发货地检验报告中豆粕所含水分明显偏低,一个专业机构不可能作出如此的报告,因此进一步证明托运人具有欺诈行为。

否则,买方很难告倒卖方。

五、司机拉货途中发生车祸货损怎么办?

因为货拉拉针对于每一次的运货都会购买保险,如果司机在拉货途中发生车祸的话呢,可以直接根据保险理赔,如果不是货拉拉的话呢?那么这个司机则需要赔付车祸当中的货损损失

六、运输过程中预防货损货差的主要对策有哪些?

  

1.做好货物的外包装,统一包装的标准,统一的包装有助于运输装卸,能减少货损货差,包装是运输的需要,同时也能提高商品的附加值。

2.选择服务质量较好的承运商。

3.与货运代理人签订货物运输风险协议,控制货损货差的范围。

4.选择合理的运输装卸工具,规范装卸动作,减少不规范操作带来的货损。

5.做好货物的登记,避免运输过程中货物被盗或丢失现象。

6.实行责任制运输,运输人员对货物的安全及货损货差承担一定责任,并与运输装卸人员的绩效考核挂钩。以上只是部分见解,仅供参考。

七、德邦物流公司的货运质量如何?(货损率,货差率,事故率)?

这怎么可能?你不是之前已经保价了吗?如果货物保价之后损坏了,就该按保价金额赔付才对。对方如果不赔,你可以走法律途径。

八、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对“运输延迟造成货损”进行赔付的是哪个险种?

运输延迟造成货损属于免责范围,附加险中也没有这款的扩展,如果想规避此风险,只有同保险公司单独确定保险特别约定。

九、在运满满发了满运宝货源,发生货损、加价、放空等问题,货主在运满满APP中如何申请保障?

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运满满-货主版”APP在【我的】页面中,点击【运输中】;

第二步:点击选择需报案的运单;

第三步:在订单详情点击【保障中,可报案】;

第四步:在保障详情页面点击【申请报案】;

第五步:完善资料后【提交】即可。

十、溶液的温度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当溶液中的化学?

其一般过程为:

1.将不纯的固体在溶剂的沸点或接近于沸点的温度下溶解在溶剂中,制成接近饱和的浓溶液,若固体的熔点较溶剂沸点低,则应制成在熔点温度以下的饱和溶液。

2.若溶液含有有色杂质,可加适量活性炭煮沸脱色。

3.过滤此热溶液以除去其中不溶性杂质及活性炭。

4.将滤液冷却,使结晶从过饱和溶液中析出,而可溶性杂质仍留在母液中。

5.抽气过滤,从母液中将结晶分出,洗涤结晶以除去吸附的母液,所得的结晶,经干燥后测定熔点。如发现其纯度不符合要求是,可重复上述步骤,直至熔点不再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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