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定基本险除外责任有哪些?
基本险除外责任:
除外责任指保险不予负责的损失或费用,一般都有属非意外的、非偶然性的或须特约承保的风险。为了明确保险人承保的责任范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中对海运基本险别的除外责任有下列五项:
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2)恪地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3)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以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场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5)战争险和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及其险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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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一切险包括什么?
错误。
一切险(allrisk)是海上运输保险的基本种类之一,是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物遭受特殊附加险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均负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一切险所负责的险别包括平安险、水渍险和一般附加险。
三、伦敦保险协会货物保险条款的优点?
伦敦保险协会条款的优点,ICC(A)采用“一切风险减除外责任”的办法,即除了“除外责任”项下所列风险保险人不予负责外,其他风险均予负责。
四、雇主责任保险条款2018版?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雇主责任险条款
一、责任范围
凡被保险人所雇用的员工,在本保险有效期内,在受雇过程中,从事本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工作时,遭受意外而致受伤、死亡或患与业务有关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雇用合同,须负医药费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本公司负责赔偿。
上述被保险人所雇用的员工包括短期工、临时工、季节工和徒工。
二、赔偿额度
1.死亡:最高赔偿额度按保单规定办理。
2.伤残:a.永久丧失全部工作能力:最高赔偿额度按保单规定办理。
b.永久丧失部分工作能力:最高赔偿额度按受伤部位及程度,参照本保单所附赔偿金额表规定的百分率乘以保单规定的赔偿额度。
c.暂时丧失工作能力超过5天的,在此期间,经医生证明,按被雇人员的工资给予赔偿。
注:(1)本公司对上述各项总的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本保单规定的赔偿限额。
(2)被雇人员的月工资是按事故发生之日或经医生证明发生疾病之日该人员的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足12个月接实际月数平均。
三、除外责任
1.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叛乱、罢工、暴动或由于核子辐射所致的被雇人员伤残、死亡或疾病。
2.被雇人员由于疾病、传染病、分娩、流产以及因这些疾病而施行内外科治疗手术所致的伤残或死亡。
3.由于被 雇人员自加伤害、自杀、犯罪行为,酗酒及无照驾驶各种机动车辆所致的伤残或死亡。
4.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5.被保险人对其承包商雇用的员工的责任。
四、保险费
在订立本保险单时,根据被保险人估计,在本保险单有效期内付给其雇用人员工资/薪金、加班费、奖金及其他津贴的总数,计算预付保险费。在本保险到期后的1个月内,被保险人应提供本保险单有效期间实际付出的工资/薪金、加班费、奖金及其他津贴的确数,凭此调整支付保险费。预付保险费多退少补。
被保险人必须将每一雇用人员的姓名及其工资/薪金、加班费、奖金及其他津贴妥为记录,并同意本公司随时查阅。
五、赔款
1.如发生本保险单承保责任范围的事故,被保险人应迅速将详细情况通知本公司。
2.在未经本公司同意前,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索赔事项不能作承认、提议或付款的表示。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名义进行诉讼、追偿,被保险人应全力协助。
3.在发生本保险单项下的索赔时,如同时又有承保同样责任的其他保险,本公司对有关赔款及费用仅负比例赔偿责任。
4.索赔期限,从发生事故之日起算,不超过1年。
六、其他事项
1.被保险人应对其经营的业务,采取合理措施,以防止意外事故及疾病发生。
2.被保险人可随时申请取消本保险单,本公司也可在15天前通知被保险人取消保险单,保险费照上述四项调整,按日计算退费。
3.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发生争议,如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应在被告人所在地进行仲裁或诉讼。
附加医药费保险条款
本保险扩大承保对被雇用人员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不论遭受意外伤害与否,因患疾病(包括传染病、分娩、流产)所需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医药、手术、住院费用。除另有约定外,本保单只限于在中国境内的医院或诊疗所治疗,并凭其出具的单证赔付。医疗费的最高赔偿金额,不论一次或多次赔偿,每人累计以不超过本保险单附加医药费的保险金额为限。
附加第三者责任险
本保险扩大承保对被雇用人员,在本保险单有效期内,从事本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工作时,由于意外或疏忽,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所引起的对第三者的抚恤、医疗费的赔偿费用,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赔付的金额,本公司负责赔偿。
第三者责任险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单上列明的最高赔偿金额为限。对人身伤亡的赔款 每次事故每人以人民币5万元为限。
五、保险条款样式?
1.格式类条款,比如:保险期间,犹豫期,保险金额,此类解释没有太大不同(各家条款比较)。
2.监管规定的25种重大疾病条款,大多数也是不可更改,少数病重可以进行特约:比如:双目失明,0-3岁免责,有的条款可能不会进行约束。
3.以上病种,还分为:确诊既赔、达到一定状态赔付、以及需要做某种手术进行赔付。
4.其他如轻症,中症条款,监管没有明确规则。还有目前比较流行的癌症二次赔付条款,也是各种各样。
以上是举例重疾险的合同条款。
六、保险条款解读?
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的有关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条文,保险人对其所承保的保险标的履行保险责任的依据。
一般由三部分组成; ①基本条款。保险人在事先准备且在保险单上订立的基本事项,包括法定条款和任选条款两部分。法定条款是法律规定必须列入的条款,而任选条款则是保险人根据其业务本身的需要而由保险人自己规定的条款。
②附加条款。保险人为适应各类投保人的特殊需要,在保险单上已有基本条款的基础上,另行增加的一些条款,籍以扩大原保险单的责任范围,或变更原保险单的内容,或将原保险单规定的事项加以变更。
③保证条款(亦称特约条款)。保险人要求被保险人保证做或保证不做某事,或者保证某种事态存在或不存在的条款。
七、保险条款是国家规定吗?
一般保险都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的
八、保险条款七要素?
第一:看重疾的种类和数量!
保险公司的前25种重大疾病一般是一样的,国家规定的25种重大疾病没啥可比较的!其余的都是每个公司自己加进去的。现如今新发现疾病种类越来多,如果A公司加的不但包含B公司所加的,而且比B公司的要多,肯定选A公司的产品。
第二:看轻症
重症的治愈率在发达国家比国内要高一些。而国内5年依然存活的概率,男性为65%,女性为78% 相对于重症是轻症,轻症的较容易治愈。如果罹患轻症,轻症的种类和数量当然越多越好。打个比方:轻度脑中风,重疾里包含的话是应当的,放入轻度重疾则是给罹患此病的人多增加一份赔付,多一份保障。如果A公司包含,B公司不包含轻症脑中风,则B公司可以名正言顺的拒绝赔付,所以我们当然要选A公司。
第三:带有被保人轻症豁免
重疾豁免没有多大价值,患者罹患重疾,重疾险赔付之后有些公司合同就结束了,或者剩下极少部分保障。而轻症豁免不同了,患者轻症豁免,保费不用交了则节省一大笔钱,以后患有重疾理赔照拿不误。而且有的公司轻症可以理赔三到五次,第一次轻症之后不用交钱,如果患有第二次,第三次轻症理赔可以重复拿,直到发生重疾,理赔结束。
第四:带有绿色通道
专家门诊、专家病房、专家手术这些事患者多么渴求的事情!在大城市的大医院如果没有关系是很难找到相关服务的。前一段报道在北京的儿童医院,一个专家号竟然可以炒到3000元!!而带有绿色通道的是可以轻松享受这项服务的。最最人性化的是:有些公司的绿色通道可以转让!如果客户自己办有带有绿通的保险,不但自己可以享受到,而且可以把此项服务转给自己的直系亲属,帮家人解决了一些困难,是多么贴心的服务。
第五:带有投保人豁免的。
如果父母给孩子投保,一旦父母出现不幸,孩子未成年,孩子的保费谁交!总不能让孩子自己交!投保人豁免很有必要。夫妻间互为投保人是一个手段,一旦任意一方出现状况,另一方就不用再交费了。这是投保的一个小技巧。
第六:全球SOS救援
相对于经常出差或者旅游的人来说,此项必有!无论在国内或者国外出差旅游,都可放心无忧的出行,特别是去国外游玩。此项服务提供,翻译、住宿、机票、医疗机构转院等等。而且在一定额度内是免费的。一般中外合资的保险带有此项服务,而部分国内保险公司也提供此项服务。
第七:性价比
我把性价比放到最后就是考虑到买保险要全面的问题。在保障全的情况下,谁的价格相对便宜性价比肯定高。买保险一定要货比三家才会心里有底!不然吃亏的肯定是自己。
九、伦敦保险条款的优点?
伦敦保险协会条款的优点,ICC(A)采用“一切风险减除外责任”的办法,即除了“除外责任”项下所列风险保险人不予负责外,其他风险均予负责。
十、太平福禄娃保险条款?
购买须知
福禄宝宝投保范围
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十七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福禄宝宝交费方式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年交。
福禄宝宝交费期间
交费期间分为五年和十年两种。
福禄宝宝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福禄宝宝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年龄和开始领取日
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年龄分为五十五周岁和六十周岁两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年龄。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年龄一经确定,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本合同的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日为本合同的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年龄的年生效对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