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辽宁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水路运输经营行为,维护水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水路运输安全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水路运输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国内水路运输以及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活动,适用本规定。
乡镇船舶、与外界不通航的公园、封闭性风景区内的水上旅客运输,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水路运输管理工作。省、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或者机构(以下统称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具体实施水路运输管理工作。
公安、财政、海事、海洋渔业、旅游发展、水利、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水路运输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 在通航水域内使用载客12人以下的船舶从事经营性运输(以下简称小型客船运输)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二)船舶经依法登记、检验且总运力达到20客位以上;
(三)有明确的经营范围和可行的航线营运计划;
(四)有符合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五)有与经营活动相适应的组织机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禁止下列小型客船运输行为:
(一)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客运业务;
(二)超越经营范围、超越航区和航线从事客运业务;
(三)使用未取得船舶营运证件的船舶从事客运业务。
第六条 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运力运量供求情况,确定新增运力数量。
第七条 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务经营者不得出租、出借有关证件,不得以挂靠或者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经营资格。
第八条 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务经营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应当在该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内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原许可机关应当在该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第九条 水路旅客运输经营者不得对船票价格内已包含的服务项目另行收费或者向旅客强制增加收费项目、提供收费服务,并做好价格公示。
第十条 水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不得为未办理备案的货物代理人所代理的货物提供运输服务,不得接受未办理备案的船舶代理人提供的代理服务。
第十一条 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不得为无运输经营资格或者超越经营范围的经营者及其船舶提供服务,不得未接受委托强行代办业务,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手段从事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 水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及其委托的船票销售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务经营者对其在经营活动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及旅客身份信息、乘船信息等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第十四条 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依法优先运送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应急救援人员和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重点保障紧急、重要的军事运输。
第十五条 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务经营者应当加强水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置制度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依法确定的防范恐怖袭击重点目标的水路运输客运站点、码头以及停靠站点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值班监看、信息保存使用、运行维护等管理制度,保障相关系统正常运行。采集的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90日。
第十七条 水路运输船舶航行区域内不得实施养殖、种植等行为,不得设置影响航行安全的设施。
第十八条 乘客不得携带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登船。
港口客运经营者和水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对违反前款规定的乘客,应当拒绝其登船,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九条 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船舶(以下简称“三无”船舶)非法运输治理工作。
省交通运输厅、省海洋渔业厅、省公安厅、省水利厅、辽宁海事局等部门应当依法积极配合做好“三无”船舶非法运输治理工作。
第二十条 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水路运输市场实施监督检查。
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务经营者应当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
第二十一条 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对水路运输市场实施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向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务经营者了解情况,要求其提供有关凭证、文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二)对涉嫌违法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进行查阅、复制;
(三)进入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实地了解情况;
(四)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事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应当依法先行登记保存。
第二十二条 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执法单位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
第二十三条 市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务经营者诚信档案,如实记录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惩戒失信经营者,定期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结果。
第二十四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水路运输及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活动。
第二十五条 小型客船运输经营者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水路运输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客运业务的;
(二)超越经营范围、超越航区和航线从事客运业务的;
(三)使用未取得船舶营运证件的船舶从事客运业务的。
第二十六条 水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违反本规定,为未办理备案的货物代理人所代理的货物提供运输服务,或者接受未办理备案的船舶代理人提供的代理服务的,由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 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依法予以处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务经营活动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未及时查处的;
(三)接到检举后,未依法及时调查处理的;
(四)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由水路运输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1998年6月1日起施行的《辽宁省水上旅游运输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二、坐船出海,手机有信号吗?
船上有无线网和手机信号。但是禁止成员过分使用。
海员就是在大海上工作,长年不在陆地,在海上会很寂寞,因为别想能玩电脑,打手机看电视,没有信号,会有一定的死亡数量大多数是失足掉进去的。
海洋上面显然不会有信号发射塔,所以一般的手机是没有信号可以用的。水手和船员使用的是海事通讯卫星电话,无线电信号通过卫星中继向民用通讯网络就实现网络互通了。海事通讯卫星电话原理上是可以上网的。
扩展资料:
传统的GPS+海图的导航方式已经逐渐向智能化导航服务转变,未来服务智能船舶的需求将彻底改变现有的传统导航服务方式。
岸基通信系统中的 VHF系统已经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航海安全保障信息化发展需求,海上用户迫切希望能将目前众多种类的无线电通信设备融合和简化。宽带无线网技术的出现, 其特性为上述目标的实现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无人机航拍运镜手法?
第1招:由远及近,向前推进。
面对大型工程的施工现场,尤其是特别显眼的工程主体物,让飞机由远向前推进,这样飞可以很好的交代主体与周围环境的关系,而且可以引导视线突出主体。这也是最安全、最常见的一种飞行方式。
第2招:由近及远,向后倒飞。
这种方式和第一种方式相反,这样飞呢可以不断展现未知的场景,给人以新鲜感,获得更好的视觉体验。当然,这种方式有一定的危险性,必须要提前观察后退的路径上是否有障碍,以确保飞行安全。
第3招,俯仰镜头。
无人机除了可以前进后退,升高下降之外,它的云台还可以做俯仰的动作。让无人机在飞行的过程中加上镜头的俯仰,能够更好更生动地体现建筑物。
比如飞机在上升的过程中,让飞机的画面锁定建筑物的顶端,让镜头慢慢俯扣,这样就可以很好的体现建筑物的气势。
第4招,环绕飞行。
就是很多说的“刷锅”,让飞机的画面中心锁住建筑物,围绕建筑物进行360度环绕飞行,这种镜头非常酷炫,而且充满动感。当然了,如果手动操作的话,需要充分把握左右拨杆的力度,而且力度要稳,不能中途突然增加杆量,否则环绕效果会打折扣。
第5招,旋转拉升。
或者叫螺旋上升,让飞机处在建筑物正上方,垂直俯视,在拉伸的过程中,慢慢旋转,会产生一种很炫的视觉效果,注意不要旋转太快,不然容易让观者眩晕。同理,也可以变旋转边降。
第6招,跟随拍摄。
很多人总是喜欢把无人机飞很高,其实很多时候低飞更有冲击力。放弃高空领域吧,面对各种施工车辆,让你的飞机低空飞行,跟随施工车辆前进,或者逐渐拉高,直到看到工程主体,这种镜头,非常具有电影的调度感。
第7招,前进拉升。
就是无人机先是低空飞行,然后在前进飞行过程逐步升高,这种运镜在拍摄越过前方一定高度的物体时,很有冲击力。与之相反呢,就是后退下降、后退升高等等,这种画面更有张力,当然倒飞时要提前选好路径,避免碰撞。
第8招,前景遮挡。
我们知道犹抱琵琶半遮面充满了一种神秘的美,当我们想展示一个主体的时候,如果有更好的前景遮挡,那就再好不过了。我们可以将无人机先对着前景遮挡物,然后缓缓横移,或者缓缓升高,渐渐展现出主体,这种镜头具有含蓄之美,很有艺术性,也是很多电影中常用的手法。
四、船舶通讯有哪些方式?
①移动网络通讯,就是4G或者5G通讯,这个是建立在有手机信号或者物联网信号的前提下。内河航运和沿海航运用的会比较多,内河和沿海遇见信号的不号的情况下依然无法通信。远洋就不用谈了,大海广阔无垠,无法架设基站,自然也无法进行移动通讯。
②宽带卫星:卫星在天上,自然能够覆盖很多无手机信号的地方。宽带卫星是可以帮助远洋船舶连接互联网的,这样就可以实现船岸之间的通信。但是费用会比较高。
③窄带卫星:一般来说可以进行短报文通信,实现船岸之间的联系,是可以覆盖无信号区域的。
就单轮以上方案能解决问题,但都会有各自的缺陷,但是最近海金科技旗下产品【鲟航APP】上线,融合了4G物联网和卫星通信双重方案,依据船舶所处的位置,系统自动切换网络,保持船岸通讯的畅通性。且可以实现定位功能。并集成了强大的应用中心,能够实现船企的船员、证书、备品、库存、备件、油品、航次、体系、物料管理。
编辑于 2023-02-08 ·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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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慧视
一句话介绍不了,上官网去看
慧视的窄带视频压缩传输与交互系统通过自主智能极限编解码、多分辨率AI融合和“G-Share”等核心技术,对多路高清视频进行高并行、低时延压缩加速,以交互式视频流,实现岸(船)基中心对多艘无线通信(卫星/蜂窝/电台等)船舶在低带宽(100Kbps~2Mbps)通信信道下进行多路高清视频远程实时监控,以及远程实时交互控制船舶网络视频采集设备。
编辑于 2023-04-06 ·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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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人生
加里顿大学
船岸通信目前多采用混合通信方式,近距离也就是50Km之内一般采用超短波电台通信,远距离采用卫星电话通信。目前有很多国家已经使用马斯克的星链卫星通信了。另外船上还装有超声波声纳装置,主要是测量暗礁及水下障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