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新交规对行人的规定有哪些?
交通出行需要安全和通畅的道路。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其中一个重要举措是道路交通的参与者要各行其道。因此,行人应遵守相应的规则,以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实现畅通出行。行人在道路上行走应遵守的规则:
1、第一,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我国对道路规则的设定,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在道路交通参与者中,人行道就是专供行人行走的道路,目前我国的道路在人行道方面的设置主要包括道路两旁的人行道、过街人行横道、地下通道和过街天桥等道路设施。
法律明确行人在人行道内行走,一是为了保障道路畅通和交通有序,使道路交通的参与者各行其道;二是为了保障行人自身在道路上行走的安全,避免受到机动车或非机动车的伤害。
2、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没有人行道,是指道路没有专门划出专供行人行走的人行道,行人要和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共用道路通行。一般情况下,国家在一些交通主干道上和交通流量大的道路上,会设定人行专用道,以便交通有序,各行其道。但有些道路是交通支线或交通流量稀少,往往没有或无法专设供人行走的人行道。在这种情况下,道路两侧是行人避开机动车、非机动车最安全的地带。行人靠路边行走最安全,也最有利于人车分流。
3、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一条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第六十三条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二、依法合规经营包括哪些方面?
包括企业的创立,经营,管理都要符合法律的规定
三、药品经营企业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内容?药品经营?
新版GSP第三十六条规定,质量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质量管理体系内审的规定; (二)质量否决权的规定; (三)质量管理文件的管理; (四)质量信息的管理; (五)供货单位、购货单位、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及购货单位采购人员等资格审核的规定; (六)药品采购、收货、验收、储存、养护、销售、出库、运输的管理; (七)特殊管理的药品的规定; (八)药品有效期的管理; (九)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的管理; (十)药品退货的管理; (十一)药品召回的管理; (十二)质量查询的管理; (十三)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的管理; (十四)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 (十五)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的规定; (十六)质量方面的教育、培训及考核的规定; (十七)设施设备保管和维护的管理; (十八)设施设备验证和校准的管理; (十九)记录和凭证的管理; (二十)计算机系统的管理; (二十一)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的规定; (二十二)其他应当规定的内容。 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应当建立药品采购、验收、养护、销售、出库复核、销后退回和购进退出、运输、储运温湿度监测、不合格药品处理等相关记录,做到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和可追溯。
四、船舶停泊期间应该遵守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船舶到了一个国家的任何一个港口都要遵守当地国的法规,法令,遵守当地港口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准向舷外排卸带有油污的油污水,粪使,关阀除主付机冷却水进出囗外的一切下水管系,没经过当地港1关员许可,不准动电,气焊,严禁向舷外倾倒一切垃圾,包括生活垃圾,以防污染水系
五、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有哪些呢?
第一条 为规范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乘客、驾驶员和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出租汽车是城市交通的组成部分,应当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公共交通等客运服务方式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出行需要。
第四条 出租汽车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第五条 国家鼓励出租汽车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
第六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含出租汽车管理机构,下同)负责具体实施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要,按照出租汽车功能定位,制定出租汽车发展规划,并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六、商业汇票结算的规定有哪些?商业汇票结算的规?
办理商业汇票应遵守下列原则和规定:
①使用商业汇票的单位,必须是在银行开立帐户的法人;
②商业汇票在同城和异地均可使用;
③签发商业汇票必须以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
④经承兑的商业汇票,可向银行贴现;
⑤商业汇票一律记名,允许背书转让;
⑥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⑦商业汇票经承兑后,承兑人即付款人负有到期无条件交付票款的责任;
⑧商业汇票由银行印制和发售。
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
七、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企业管理制度一般会包括如下内容:
一、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员工守则及行为规范、岗位职责(或岗位说明书)、考勤制度、招聘制度、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离职制度、企业管理培训制度、人员调动管理制度、奖惩制度、福利管理制度、工资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等。
二、安全管理制度。警卫人员值勤制度、防火安全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事故管理制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等等。
三、财务管理制度:资金预结算制度、 资金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财务审批制度、财务盘点制度、审计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出纳管理规范、会计档案管理、统计管理制度等等。
四、行政管理制度。会议管理制度、文件管理制度、报刊、邮件、函电收发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出差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食堂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值班制度、办公用品管理制度等等
五、物资管理制度。仓库管理制度、招标采购管理制度、物料消耗定额管理制度、物资库存量管理制度、采购物资价格管理办法。
六、生产管理制度。车间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生产调度制度等等。
七、销售管理制度。 合同签订制度 、 产品发运计划、组织回笼资金制度 、产品销售信息反馈制度。
八、质量管理制度。质量信息管理、 质量审核制度、产品质量档案及原始记录管理 。
八、规范的主要规定有哪些?对导地线压接的有关规?
导地线耐张管、导地线直线接续管均采用液压连接。 导地线液压连接时,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担任。操作完成并自检合格后应在连接管上打上操作人员的钢印。
导地线连接后的握着强度在架线前应进行试验,试验试件不得少于三组,其试验握着强度不得小于导地线保证计算拉断力的96%。
切割导线铝股严禁伤及钢芯,导地线的连接部分不得有线股绞制不良、断股、缺股等缺陷,连接后管口附近不得有明显的松股现象。
连接前必须将导地线上连接部分的表面、连接管内壁以及穿管时连接可能接触到的导地线表面用汽油清洗干净。
导线连接部分的外层铝股在清洗后应薄薄地涂上一层导电脂,并应用细钢丝刷清刷表面氧化膜,并保留导电脂进行连接。 连接管及耐张线夹压后应检查外观质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使用精度不低于0.1mm的游标卡尺测量压后尺寸,液压管压后呈正六边形,对边距S的最大允许值可根据下式计算: S=0.866×0.993D+0.2(mm) 式中:D——管外径(mm) S——对边距(mm) 三个对边距只允许一个达到最大值,超过规定时应查明原因,割断重接。
飞边、毛刺及表面未超过允许的损伤应挫平并用砂纸磨光。
弯曲度不得大于2%,有明显的弯曲时应校直,校直后的连接管严禁有裂纹,达不到规定时应割断重接。
导线直线连接管钢芯为搭接,地线直线接续管钢芯为对接;导地线一档内只允许一个接续管及三个补修管。
当张力放线时不应该超过两个补修管,并规定如下: 各类管与耐张线夹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连接管或补修管与悬垂线夹间的距离不应少于5m 连接管或补修管与间隔棒的距离不宜小于0.5m
九、建筑施工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有哪些内容?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建筑施工企业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指引和约束人们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行为、是安全生产的行为准则。其作用是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建立和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按照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生产部门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其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是安全制度的核心。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车间、班组的负责人对本车间、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各岗位生产工人要自觉遵守安全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本岗位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的规定有哪些?
按照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QS认证的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10个方面保证产品质量的条件,内容包括环境条件、生产设备条件、原材料要求、加工工艺及过程、产品标准要求、人员要求、检验设备要求、包装标识要求、储运要求、质量管理要求共10个方面的内容。具体见《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对“必备条件”的要求。不同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的具体要求不同,这在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中,作了详细的规定。 如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环境条件,《细则》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在没有有害气体、烟尘、灰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地区,不得有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生产车间、库房等设施应根据生产工艺卫生要求和原材料储存等特点,设置相应的防鼠、防蚊蝇、防昆虫侵入、隐藏和孳生的有效措施。 再如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设备条件,《细则》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保证产品质量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厂房或场所。生产不同的产品,需要的生产设备不同。 而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加工工艺过程,《细则》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应当严格、规范,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污染;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检验能力,《细则》要求,企业应当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凡不具备出厂检验能力的企业,必须委托符合法定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产品出厂检验;对产品包装,《细则》要求,食品包装的材料,如布袋、纸箱、玻璃容器、塑料制品等,必须清洁、无毒、无害,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应的国家强制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