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合同有哪些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种牙合同有哪些条款?
1.
双方当事人信息:合同中应该注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
服务内容:合同中应详细说明种牙的具体服务,包括种植牙的数量、种植材料、手术方式、治疗周期等。
3.
价格和支付方式:合同中应明确种牙的总费用和分期付款计划,以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4.
医疗风险提示:合同中应对可能出现的医疗风险进行提示,并告知相应的解决方案。
5.
保密条款:合同中应约定双方在服务过程中需要保守的机密信息,如患者隐私等。
三、铁路货物运输合同有哪些主要条款?
托运人以铁路运输货物,应与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按季度、半年度、年度或更长期限签订的整车大宗物资运输合同并须提出月度要车计划表,其他整车货物可用月度要车计划表作为运输合同,交运货物时还须向承运人递交货物运单。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运输的货物使用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月度货物运输计划的编制按《铁路月度货物运输计划编制办法》的规定办理。
四、与供货商确认内贸合同有哪些注意条款?
与供应商确认内贸合同要注意的条款是确认合同标的,合同时间,合同条件,质量要求,违约责任等
五、租车霸王条款的合同有效吗?
答案:租车的霸王条款的合同,如果违反法律的话,是没有效的。
霸王条款本身就不受到法律的支持,如果是租车霸王条款的话,法律不支持,所以是没有用的
六、众安保险公司合同有多少条款?
答:众安保险公司合同有2个条款。赔付和免责
七、保修条款期限长于合同有效期?
如保修期限超过合同期限,保修期限不以合同期限终止而继续有效。当事人仍然负保修义务。具体规定要看合同标的是什么了例如:建设部(2000)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5、装修工程为2年。
6、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八、大同有哪些煤矿大同有哪些煤矿?
煤峪口,忻州窑,永定庄,同家梁,四老沟,白洞,挖金湾,云岗矿,马脊梁,大斗沟,十二矿,小峪煤矿,王平煤矿,轩岗煤业,铁峰煤矿,金庄马道头,麻家梁,东周窑等。
九、宪法有哪些条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等
宪法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
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十、北约条款有哪些?
第1条
缔约方承诺,如《联合国宪章》所述,以不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与正义的方式,解决任何可能以和平手段参与的国际争端,在其国际关系中,不得以任何不符合联合国宗旨的方式威胁或使用武力。
第2条
缔约方将通过加强自由机构、更好地理解这些机构所依据的原则以及促进稳定和福祉条件,为进一步发展和平友好国际关系作出贡献。它们将努力消除其国际经济政策中的冲突,并鼓励它们中任何一个或所有国家之间的经济合作。
第3条
为了更有效地实现本条约的目标,各缔约方将分别和共同,通过持续有效的自助和互助,维持和发展各自的个人和集体抵抗武装攻击的能力。
第4条
缔约方将在任何一方认为,任何一方的领土完整、政治独立或安全受到威胁时共同协商。
第5条
缔约方同意,在欧洲或北美对其中一方或多方的武装攻击应视为对所有缔约方的攻击,因此,缔约方同意,如果发生这种武装攻击,缔约各方都应行使《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一条承认的独立或集体自卫权,将协助被袭击的一方或多方,立即单独并协同其他各方采取其认为必要的行动,包括使用武力,以恢复和维持北大西洋地区的安全。
任何此类武装攻击及其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应立即向安全理事会报告。当安全理事会采取必要措施恢复和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时,此种措施即告终止。
第6条
就第5条而言,对一方或多方的武装攻击被视为包括武装攻击:
在欧洲或北美的任何缔约方领土上,在法国的阿尔及利亚省;
在土耳其领土上,或在北回归线以北的北大西洋地区任何缔约方管辖的群岛上;
任何缔约方的部队、船只或飞机,在“条约”生效之日在这些领土或欧洲任何其他占领部队驻扎的地区或在地中海或北回归线以北的北大西洋地区之内或上空时,均不得携带任何武器或其他武器进入或在这些领土或欧洲任何其他地区驻扎,或在北回归线以北的地中海或北大西洋地区使用。
第7条
本条约不影响,也不应解释为以任何方式影响《联合国会员国宪章》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或安全理事会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首要责任。
第8条
各缔约方声明,其与任何其他缔约方或任何第三国之间目前生效的任何国际约定均不与本条约的规定相冲突,并承诺不与本条约发生任何冲突。
第9条
各缔约方特此设立一个理事会,每一个代表都应审议有关执行该条约的事项。理事会的组织,须使其能在任何时间迅速开会。理事会应设立必要的附属机构;特别是应立即设立一个防务委员会,就执行第3条和第5条的措施提出建议。
第10条
缔约方可经一致同意,邀请任何其他有能力促进本条约各项原则并为北大西洋地区安全作出贡献的欧洲国家加入本条约。任何受邀请的国家可通过向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交存加入书而成为条约缔约国。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将通知每一缔约方每一份加入书的交存情况。
第11条
本条约应由缔约方按照各自的宪法程序批准并执行其规定。批准书应尽快交存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并将每次交存通知所有其他签署国。条约应在大多数签署国批准后,包括比利时、加拿大、法国、卢森堡、荷兰、联合王国和美国的批准后,立即在已批准条约的国家之间生效,已交存,并应于交存批准书之日起对其他国家生效。
第12条
在条约生效十年后或其后的任何时候,如果任何缔约国提出要求,应共同协商,以审查条约,同时考虑到当时影响北大西洋地区和平与安全的各种因素,包括根据《联合国宪章》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而制定的世界性和区域性安排。
第13条
在条约生效二十年后,任何缔约国可在其退约通知送交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一年后终止为缔约国,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将每一份退约通知通知其他缔约国政府。
第14条
本条约的英文本和法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交存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档案馆。经正式认证的副本将由该国政府转交其他签署国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