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碰撞是否适用我国海商法?

一、间接碰撞是否适用我国海商法?

1、海商法中提到:船舶碰撞,虽然实际上没有同其他船舶发生接触,但操纵不当或者船舶碰撞不遵守航行规章,致使其他船舶以及船上的人员、货物过着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也适用船舶碰撞的规定(我国《海商法》

第165条、170条)。船舶碰撞是海事侵权纠纷中最普遍、专业性最强、审理难度最大的一类案件。国际公约和各国海商法都毫无例外地对船舶碰撞问题专门做出规定,中国《海商法》第8章也是如此,但它们对船舶碰撞的定义却不尽相同,有所谓传统概念与新概念之分。

2、广义的船舶碰撞概念的代表当首推《1910年统一船舶碰撞若干法律规定船舶碰撞的国际公约》作出的定义,根据该公约第一条的规定,船舶碰撞的基本含义是指船舶之间在任何水域中发生实际接触而造成一方或多方损害的海上事故。

根据该定义,可以看出广义船舶碰撞的构成要件就包括:

a、碰撞双方均为船舶,船舶碰撞只能发生在船舶和船舶之间,按照《1910年碰撞公约》规定,构成船舶碰撞,必须有一方是海船,故此处所说的船舶指海船或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包括海船和海船、海船和内河船,且不论是在航或沉船。从这个意义上说,船舶碰撞排除了船舶和非船舶(如码头、防洪堤、灯船等)之间的碰撞。

b、船舶和船舶间发生实质性接触,构成船舶碰撞,必须在船舶之间发生了实质性的或直接的触碰,即两船或多船的某个部位同时占据了同一空间而产生力学上的作用和反作用对抗的物理状态,包括一船和作为他船组成部分的船舶属具,否则就不能归结为碰撞事故。

由此,间接碰撞或浪损就不属于船舶碰撞的范畴。所谓间接碰撞,是指船舶之间虽然没有直接的接触,但却导致了与直接碰撞相同的客观效果。所谓浪损,则指一船虽然没有直接触碰他船,但由于其掀起波浪使另一船与其他船舶发生碰撞,并导致财产损害或人身伤亡。

c、碰撞可以发生在任何水域,凡发生在海上、与海相通的水域、不与海相通的内水水域,也不论是否允许公众航行的水域,均属船舶碰撞。

d、碰撞必须造成损害后果,确定碰撞损害赔偿责任的前提条件是碰撞必须造成损害后果,否则就失去了诉讼的基础。

二、我国最早教育形式?

我最早的教育形式是孔子的因材施教

三、我国海商法承运人三大义务?

1、承运人应当按时、按地、安全地完成运输义务。

2、通知义务。《民法典》第八百三十条规定:“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收货人逾期提货的,应当向承运人支付保管费等费用。”通知义务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法定义务。

3、数个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4、货物在运输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请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四、我国采用的股利支付形式?

我国股利分配的形式有:

(1)现金股利。发放现金股利俗称"现金红利"。

(2)股票股利。这是指采用增发股票的方式向股东分派股利。发放这种股利时,一般要按法定程序办理增资手续,然后根据股东所持股票数按应发股利的等值比例折算后,发放股票。

(3)财产股利。这是指公司以现金以外的资产所发放的股利。

(4)负债股利。负债股利是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公司签发远期票据或用发行公司zj来抵付已宣告发放的股利。

(5)清算股利。清算股利严格地讲应称清算分摊额,它是通过对公司资产的分配,将股东缴入的部分资本予以退回,而不是一种由于盈利而对收益的分配。

五、我国法的形式特征论述?

我国法的形式

1、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的总章程,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我国最主要的法律渊源。

2、法律:法律包括广义的法律和狭义的法律。

广义的法津泛指《立法法》调整的各类法的规范性文件;狭义上的法律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法律的效力低于宪法,但高于其他的法。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其地位和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

4、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

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其法定权限内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

地方性法规具有地方性,只在本辖区内有效,其效力低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5、行政规章:行政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为了管理国家行政事务所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

包括部分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部门规章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低于同级或上级地方性法规。

6、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

7、国际条约:国际条约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家之间规定相互这间权利和义务的各种协定。

是我国法的一种形式,对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都具有法律效力。

此外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也属于我国法的形式。

六、我国的外汇有哪些形式?

外汇,就是外国货币或以外国货币表示的能用于国际结算的支付手段。我国1996年颁布的《外汇管理条例》第三条对外汇的具体内容作出如下规定:外汇是指:

①外国货币。包括纸币、铸币。

②外币支付凭证。包括票据、银行的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

③外币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

④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单位。

⑤其他外币计值的资产。

七、我国国家结构形式?

单一制你需要查查单一制与复合制的根本区别。 单一制其特征是:

(1)从法律体系看,国家只有一部宪法,由统一的中央立法机关根据宪法制定法律;

(2)从国家机构组成看,国家只有一个最高立法机关,一个中央政府,一套完整的司法系统;

(3)从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划分看,地方接受中央的统一领导,地方政府的权力由中央政府授予,地方行政区域单位和自治单位没有脱离中央而独立的权利;

(4)从对外关系看,国家是一个独立的主体,公民具有统一的国籍。 法国是典型的单一制国家。

八、我国国家监督的形式有哪些?

1、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这种监督是以国家的名义进行的,具有法律强制力,在一国的法律监督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

2、社会组织。包括各政党、社会团体、群众组织和企业、事业单位。这种监督不同于国家机关的监督,它不以国家名义进行,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它有组织性、广泛的代表性,因而是监督体系中的重要力量。

3、公民。按照人民主权原则,每个公民是政治权利的主体和国家的主人,因而每个人都可以成为监督主体。这种监督广泛、直接而具体,起作用不可忽视,是法律监督体系的基础。

九、我国的教育培养形式分类?

是应试教育体制。

高等教育的形式根据受教育者在校学习的时间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全日制的教育形式是指学生在国家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日在校学习的教育形式。

采取全日制高等教育形式的学校称为全日制高等学校。

非全日制的教育形式是指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部分时间在校学习,其他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习,或者全部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习的教育形式,包括各种实施高等教育的夜大学、函授大学、广播电视大学等。

高等教育采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形式,是公认的划分形式,目前没有专门文件或法律解释对其作出说明。

十、我国企业的组织形式?

我国几种主要的企业组织形式

  1.独资企业。

  独资企业,是一个自然人投资并兴办的企业,其业主享有全部的经营所得,同时对债务负有完全责任。这种企业的规模都较小,其优点是经营者和所有者合一,经营方式灵活,建立和停业程序简单。

  2.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3.公司企业。

  公司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由许多投资者共同出资组建,股东以其投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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