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用海运运输的国际贸易惯例包括?
集装箱货轮,特种石油气货轮,等,,
二、国际贸易运输中常用的海运区域航线有哪些?
1.北大西洋航线(North Atlantic Shipping Line)
2.北太平洋航线(North Pacific Shipping Line)
3.苏伊士运河航线(Via Suez Canal Shipping Line)
4.巴拿马航线(Via Panama Canal Shipping Line)
5.南非航线(South Africa Shipping Line)
6.南美航线(South America Shipping Line)
7.南太平洋航线(South Pacific Shipping Line)
8.加勒比海航线 (Caribean Sea Shipping Line)
三、什么是国际贸易惯例(定义)?
国际贸易惯例定义
国际贸易惯例,是指根据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某些通用的习惯做法而制定的规则。虽然不是法律,不具有普遍的法律拘束力。但按各国的法律,在国际贸易中都允许当事人有选择适用国际贸易惯例的自由,一旦当事人在合同中采用了某项惯例,它对双方当事人就具有法律拘束力。有些国家的法律还规定,法院有权按照有关的贸易惯例来解释双方当事人的合同。在国际贸易中影响最大的是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商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四、常见的国际贸易惯例有哪些?
目前,在国际贸易领域常见的国际贸易惯例主要由以下这些: 1、国际贸易术语方面 (1)国际商会制定的《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国际法协会制定的《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 (3)美国全国对外贸易协会制定的《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2、国际货款的收付方面 (1)国际商会制定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国际商会第 500 号出版物) 。(2)国际商会制定的《托收统一规则》1995年修订本(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3、运输与保险方面 (1)英国伦敦保险协会制定的《伦敦保险协会货物保险条款》 (2)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制定的《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3)国际海事委员会制定的《约克一安特卫普规则》 4、国际仲裁方面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定的《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 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和国内立法的关系,不同法律制度有不同的规定。一般地,在许多国家,国际条约有自动生效和非自动生效之分。国际惯例多与当事人约定有关,而不与国内法或国际条约相关。在当事人的约定与其采用的国际惯例矛盾时,法院将根据当事人的意图予以解决。五、国际贸易惯例和法律的区别?
国际习惯是国际法的渊源,国际惯例不是渊源。
然而,从国际习惯的效力来看,国际惯例和国际习惯的地位是同等的;从国际习惯的分类上,也并没有将两者严格区分。
在国际法律关系,尤其是国际经贸法律关系中,过于严格的区分国际习惯和国际惯例没有太大意义,否则可能会造成适用上的冲突。
因此,对一国而言,国际惯例是指为该国法律及该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公约所认可的、具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的习惯,也就是国际习惯。
六、国际贸易运输中,海运费用都有哪些?
国际贸易运输(一般是海运+报关)-0.18(66海5运444小2朱8.2)集装箱门到门运输,拖车,海运!期待你的合作。
集装箱尺寸: 20GP=6.00×2.35×2.38=33.55立方米(27.5吨,适于装重货) 40HQ=12.03×2.35×2.68=75.76立方米(26.5吨,适于装泡货)
七、国际贸易惯例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国际贸易所适用的法律法规 为保证国际贸易能够顺利进行,使国际贸易得到法律的承认与保护,国际贸易业务必须符合法律规范。
但由于国际贸易的当事人一般身处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具有不同的法律和制度,因此,国际贸易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有较大的不同。
概括起来,国际贸易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国际条约、国际贸易惯例、国内法等。
一、国际商事中的主要国际条约 1、关于国际货物买卖的公约 (1)《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海牙,1964年) (2)《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 维也纳,1980年) (3)《联合国国际货物实卖时效期限公约》 (纽约,1974年) 2、关于国际货物运输的公约 (1)《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 (1924 年) (2)《有关修改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的议定书》 (1968年) (3)《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 (简称汉堡规则, 1978年) (4)《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 (简称华沙公约,1929年) (5)《修改华沙公约的议定书》 (简称海牙议定书,1955年) (6)《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 (简称国际货协,1951年) (7)《关于铁路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 (简称国际货约,1961年 ) (8)《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 (1980年) 3、 关于国际支付的公约 (1)《汇票、本票统一法公约》 (日内瓦,1930年) (2)《解决汇票、本票法律冲突公约》 (日内瓦,1930年) (3)《统一支票法公约》 (日内瓦,1931年) (4)《解决支票法律冲突公约》 (日内瓦,1933年) (5)《联合国国际汇票与国际本票公约》 (1988年) 4、关于对外贸易管理的公约 《世界贸易组织协议》 (马拉喀什,1994) 5、关于贸易争端解决的公约 (1)《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 (纽约,1958年) (2)《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 (马拉喀什,1994年) 6、关于国际投资的公约 (1)《解决一国与他国国民投资争议的公约》 (简称华盛顿公约) (2)《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 (简称汉城公约,1985年) 7、关于知识产权的公约 (1)《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巴黎,1967年) (2)《商标注册马德里公约》 (马德里,1995年) (3)《伯尔尼公约》 (伯尔尼,1971年) (4)《世界版权公约》 (日内瓦,1971年) 二、我国的国内法所涉及的有关国际贸易的主要法律有: (一)关于适用于国际货物买卖的国内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正式生效。
(二)关于适用于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的国内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自1993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
(三)关于适用于国际货款收付的国内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
(四)关于适用于对外贸易管理的国内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等。
(五)关于适用于国际商事仲裁的国内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三、常用的国际贸易惯例 目前,在国际贸易领域常见的国际贸易惯例有: 1、国际贸易术语方面 (1)国际商会制定的《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国际法协会制定的《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 (3)美国全国对外贸易协会制定的《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
2、国际货款的收付方面 (1)国际商会制定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国际商会第 500 号出版物) 。
(2)国际商会制定的《托收统一规则》1995年修订本(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
3、运输与保险方面 (1)英国伦敦保险协会制定的《伦敦保险协会货物保险条款》 (2)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制定的《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3)国际海事委员会制定的《约克一安特卫普规则》 4、国际仲裁方面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定的《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 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和国内立法的关系,不同法律制度有不同的规定。
一般地,在许多国家,国际条约有自动生效和非自动生效之分。
四、国际条约、国内法及国际惯例的适用 自动生效的国际条约,一经该国批准,自动产生效力。
当事人可直接援引。
对于非自动生效的国际条约,即使该国批准,也不对其居民产生直接约束力,只有经该国立法机关制定了有关实施该条约的法律后,才对其居民具有约束力。
国际惯例具有民间的非官方性质,因此不需要国家立法机关的批准。
国际惯例多与当事人约定有关,而不与国内法或国际条约相关。
在当事人的约定与其采用的国际惯例矛盾时,法院将根据当事人的意图予以解决。
八、什么叫做海运联合运输?
联合运输是合理运输的主要组织活动形式之一。将不同的运输方式、几个运输企业,或产、供、运、销部门有机地衔接起来,对全运程进行统筹,使货物办理一次托运手续便能从产地或始发地迅速、简便、经济、安全地运达收货地;旅客能一票到达目的地。联合运输在世界上兴起于20世纪50年代,我国是开展最早的国家之一。随着联合运输的发展,其范围及形式不断扩大和增多。联合运输的形式可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由不同的运输企业,组织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联运,在我国称为“一条龙”联合运输。
九、海运运输报告是什么?
海运运输报告就是海运运输鉴定报告,海运运输鉴定报告包括以下2个方面--
1. 普货及化工产品鉴定业务:根据客户需要,适用于空运、海运、铁路、公路和邮政服务。该货物为一般化工产品(鉴定证书样本见附件2),有望为空运、海运等相关部门进出口业务的高效开展提供技术支持。
2.危险品鉴定业务:根据联合国《危险品运输建议书》(橙皮书)、国际民航组织《危险品安全运输技术指南》空运货物”(ICAO TI 指南)、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的危险货物条例(IATA DGR)、国际海事组织的国际海运危险货物条例(IMDG 规则)、联合国化学品分类和标签协调制度( GHS)和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危险货物清单等相关国际法规对所运输货物进行危险分类试验,并出具适用于空运、海运、铁路的中英文《货物运输条件评价》 、公路、邮政和特快专递。根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危险货物分为以下九类:第一类:爆炸物,第二类:气体第三类:易燃液体,第四类:易燃固体;容易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第5类: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第6类:有毒物质和感染性物质,第7类:放射性物质,第8类:腐蚀性物质,第9类:杂类危险品
十、国际海洋运输惯例与规则全文?
每天航海日志上要记载当天的天气情况,现在一是根据气象导航提供的天气预报,二是船长或者当班驾驶员根据船上仪器(风向、风速计)和目视判断。
主要的记载项目是风向,风力,海况等。
一般的默认做法是记载的风力海况比实际情况大一级,主要目的是当出现海损、货损时,航海日志可以作为判断天气状况的一种依据,当天气状况比较恶劣时,承运人对于货损可以有一定程度的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