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货物运输单据是一种证明货物已经装船的文件,也是货物所有权转移的依据。海上货物运输单据有三种类型:提单、海运单和电子单据。提单是最常见的一种,它是一种可转让的文件,可以通过背书或交割来转移货物所有权。提单有三份正本,分别由托运人、承运人和收货人持有。海运单是一种不可转让的文件,它只是证明货物已经装船,不能用来转移货物所有权。海运单只有一份正本,由承运人签发给收货人。电子单据是一种利用电子技术来代替纸质单据的方式,它可以提高效率和安全性,但也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和规范。电子单据有两种形式:电子提单和电子海运单,它们分别对应了纸质提单和纸质海运单的功能和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