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船舶常数的计算方法和公式?
船舶常数的定义公式: C=Δ´L-ΔL (t) 式中:Δ´L-----测定时的实际空船排水量(t) ΔL-----船舶资料中载明的空船排水量(t). 实际测定船舶常数常用下列公式: C=Δ´-ΔL-ΣP (t) 式中:Δ´------根据船舶平均吃水确定的在测定时的船舶实际排水量(t) ΣP-----测定时,核定的船舶实际载荷总重量(t). 设新船空船排水量为l,经过一段时间营运后空船排水量为′l,则船舶常数c的计算式为:c=′l-l.
二、船舶运行间距?
船舶运行的间距应该是船速的V十倍以上
三、船舶净吨如何计算?
船舶净吨位是根据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制定的规范,丈量确实的船舶有效容积,即扣除不能用来载货或者载客处所后,船舶可营运容积。船舶净吨位是表示船舶的容积大小的一个指标。
净吨位以注册吨位计算单位,一注册吨位等于一百立方英尺,或者是2.83立方米。
四、船舶能耗数据报告表填写范本?
没有固定的填写范本。因为船舶能耗数据报告表的内容会因各船舶类型、航路、载重、航速、气象等因素而异,所以填写范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但是,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基本要素:1.航段、时间、船名、IMO号等基本信息;2.货物描述(包括货物名称、数量、体积、重量等);3. 航速、航程、ROT、油耗等燃油数据;4. 燃油供应商、用油港口、燃油种类、船舶排放等环保数据。为了规范填写、提高可比性,国际海事组织(IMO)发布了《船舶能效管理规定》(简称“SEEMP”),指导船东和船员进行能源管理和节能减排措施,其中包括相关数据采集和汇报要求。
五、船舶装货吨位的计算公式?
一)船舶的重量吨位(Weight Tonnage)
船舶的重量吨位是表示船舶重量的一种计量单位,以1000公斤为一公吨,或以2240磅为一长吨,或以2000磅为一短吨。目前国际上多采用公制作为计量单位。船舶的重量吨位,又可分为排水量吨位和载重吨位两种。
(二)排水量吨位(Displacement Tonnage)
排水量吨位是船舶在水中所排开水的吨数,也是船舶自身重量的吨数。排水量吨位又可分为轻排水量、重排水量和实际排水量三种。
(1)轻排水量(Ligth Displacement),又称空船排水量,是船舶本身加上船员和必要的给养物品三者重量的总和,是船舶最小限度的重量。
(2)重排水量(Full Load Displacement),又称满载排水量,是船舶载客、载货后吃水达到最高载重线时的重量,即船舶最大限度的重量。
(3)实际排水量(Actual Displacement),是船舶每个航次载货后实际的排水量。
排水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排水量(长吨)=长*宽*吃水*方模系数(立方英尺)/35(海水)或36(淡水)(立方英尺)
排水量(公吨)=长*宽*吃水*方模系数(立方米)/0。9756(海水)或1(淡水)(立方米)
排水量吨位可以用来计算船舶的载重吨;在造船时,依据排水量吨位可知该船的重量;在统计军舰的大小和舰队时,一般以轻排水量为准;军舰通过巴拿马运河,以实际排水量作为征税的依据。
载重吨位(Dead Weight Tonnage,缩写为D。W。T。)
表示船舶在营运中能够使用的载重能力。载重吨位可分为总载重吨和净载重吨。
(1)总载重吨(Gross Dead Weight Tonnage)。是指船舶根据载重线标记规定所能装载的最大限度的重量,它包括船舶所载运的货物、船上所需的燃料、淡水和其他储备物料重量的总和。
总载重吨=满载排水量一空船排水量
(2)净载重吨(Dead Weight Cargo Tonnage,缩写D。W。C。T。)。是指船舶所能装运货物的量大限度重量,又称载货重吨,即从船舶的总载重量中减去船舶航行期间需要储备的燃料、淡水及其他储备物品的重量所得的差数。
船舶载重吨位可用于对货物的统计;作为期租船月租金计算的依据;表示船舶的载运能力;也可用作新船造价及旧船售价的计算单位。
(二)船舶的容积吨位(Regist
六、船舶特检年限是多少年?
1 船体和轮机(包括电气设备)通常应在 5 年间隔期内进行特别检验,以便更新入级证书。第 1 次特别检验应在初次入级检验之日起 5 年内完成,其后特别检验应在上次特别检验起 5 年内完成。对于 入级证书有效期小于 5 年的船舶,可缩减特别检验周期。
.2 特别检验可在到期之日前 1 个年度检验开始,于到期之日前完成。如特别检验开始的时间 早于到期日前 1 个年度检验,则全部特别检验应在特别检验开始后的 15 个月内完成。在此情况下特别 检验开始时进行的项目,方可作为特别检验的组成部分。
.3 在例外情况下,如在特别检验到期之日船东未能安排进行船舶的特别检验,根据船东到期 之日前的书面申请:
a. 在“例外情况”下,如验船师登轮按照下述范围检验满意后,CCS可同意给予不超过3个月的特别检验展期:
(a) 年度检验;
(b) 对遗留项目/船级条件重新进行检查;
(c) 特别检验的项目尽实际可能地进行;
(d) 如果在船级展期的到期日之前,坞内检验已到期,则应由认可的水下检验公司进行一次水下检验。如船舶的水下部分没有遗留项目/船级条件,且展期后的坞检到期日距上次坞检不超过36个月,则可不必进行水下检验。
b. 如船舶的入级证书预计在海上航行时将过期,且在证书到期之前船东已向CCS书面申请特检展期,并已对验船师在该轮即将挂靠的第一港口登轮进行实质性的安排,当CCS认为这种展期在技术上合理可行时,该轮的特别检验可以宽限至入级证书到期后抵达的第一个港口。在“例外情况”下,如船舶的特别检验无法在第一港口完成,则可按照上述a要求进行特检展期,但是,展期后的特别检验到期日自原特检到期日算起不得超过3个月。
.4 如特别检验在到期日 3 个月前完成,则下次特别检验的日期从特别检验完成日算起。如特 别检验在到期日前 3 个月以内完成,则下次特别检验的日期从原特别检验到期日算起。如特别检验在到 期日以后完成,则下次特别检验的日期仍从原特别检验到期日算起。当船舶处于搁置状态或由于重大修 理/改建而导致船舶长时间处于非营运状态后,如果船东选择仅进行过期的检验,则下次特别检验的日期 从原特别检验到期日起算;如果船东选择进行下次特别检验,则从本次特别检验完成日起算下次特别检 验日期。
.5 不接受将中间检验时对于处所的检验和测厚同时作为特别检验的组成部分。
七、船舶靠码头,怎样知道风速与流速是多少?
需要使用气象仪器和流速仪器进行测定。 首先,使用气象仪器如风速计、风向计等测量当时的风速和风向,并记录下来。其次,使用流速仪器如流速计、浮标测流仪等,通过测量时间内浮标或流速计在流体中移动的距离,并计算出流速。对于靠码头的船舶而言,可以通过下水的小艇进行测量。最后,根据获取的数据,对船舶的位置、方向、风、流等进行分析和判断,制定具体的靠码策略。
八、船舶靠泊应遵寻的原则?
一是靠泊时的船速过快或过慢,二是船位不当
三是进靠泊位时的角度过大,或者说是由于操纵者对靠泊时这三个
要素掌握得不好所造成的.可见.在船舶靠泊条件大有改善的今天,为减少靠泊事故
仍有必要向船舶驾驶人员强调一下掌握靠泊操纵三要素的重要性.所有船舶在进入泊位前直至靠妥码头,在这个由动到静的过程中
倡用舵角避让船的方法.
三,改向与避碰的关系.一般讲,改向
不象定位那样的经常与频繁,有时整个班没有改向因此.处理改向与避碰美系的机会
可非议的.但是如果碰到避让来船.又将改向的情况时,则应将避碰放在首位,可以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提前改向,也可以拖后改向.目的是为了安全避让.一般.如本船是让路船.就要提前改向,使他船明显地察觉到我船的行动,而在较宽阔的海区,往往不可能一次提前改向把来船让清,而是在避碰的同时逐渐进行改向.假如是直航船,往往会拖后改向.往往会驶出计划航线之外,待让清来船之后再改向,再驶回计划航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