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渔船达到限制船龄该怎么处理?
渔运船到了强制报废期只能报废停止使用。船舶检验证书、船舶营运证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本规定附录规定的船舶强制报废船龄的日期。
海船船龄标准:一类船舶强制报废船龄25年以上;二类船舶强制报废船龄30年以上;三类船舶强制报废船龄31年以上;四类船舶强制报废船龄33年以上;五类船舶强制报废船龄34年以上。
二、关于船舶交易的措施和规定?
船舶交易方应当凭船舶交易服务机构开具的购船发票(船舶交易发票)等有关材料,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或注销手续,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船舶营运证或国际航行船舶备案手续。
三、注销了的内河船舶营运证还继续运营?
注销了的内河船舶营运证的船只不能继续运营了,你想继续营运的,需要带齐船只的证照,购船的发票,带上原来的营运证,去河运管理局,再次申请内河营运证,申请通过后,再次发放新的内河船舶营运证,
四、渔运船到了强制报废期怎么办?
渔运船到了强制报废期,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理和程序。一般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法》和船舶强制报废退出管理办法的规定,船舶强制报废期限为船舶服役起始日起30年(有些情况除外)。
如果渔业渔船已经到了强制报废期,可以按照以下程序处理:
1. 取消船舶的注册登记:可以向所在的船舶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其登记证书,不再拥有该船舶的所有权。
2. 拍卖、变卖、报废处理:可以选择将该船舶拍卖或变卖,或者进行报废处理。报废处理需按相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船舶所有人应当自收到折返证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船舶向设定的船舶报废企业或海运管理机构指定的船厂或拆船场拖离,并将船舶经书面申请接受拆解的拆船企业或船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船舶分解拆解。
3. 资产损失补偿:进行船舶强制报废处理的损失部分,可以向相关保险公司申请相应赔偿。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渔船已经超过强制报废期,仍然继续使用,则可能会构成违法行为,需要遵守相关法规。如果需要继续使用,可以向相关机构提交申请并调查,以确认是否可以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