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主体责任是什么责任?
责任主体是指对违反法律、协议或者法律规定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
责任主体是法律责任形成的必要条件。违法违约行为是首要的行为,没有违法违约行为就不会发生,行为是以人的意志为主导的活动。因此,犯罪人必须参与违法或违约行为的实施。
但是,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违法行为或违约的主体,没有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成为违法行为或违约的主体。因此,责任主体与法律责任的存在、类型和大小密切相关
二、国际贸易规则核心是什么?
1、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
主要研究内容:自由贸易理论与保护贸易理论比较研究,关税政策与进出口政策研究,地方外贸政策研究。
2、国际服务贸易
主要研究内容:国际服务贸易的理论与现状,国际服务贸易的法规与制度,各国服务贸易的政策与措施,中国服务贸易的发展。
3、国际贸易实务
主要研究内容:跟单信用证研究,外贸合同及外贸法律的研究,各国贸易惯例及相关规则的研究,包括海运规则、商检规则、原产地规则、仲裁规则等的研究。
三、国际贸易规则专业是什么?
国际贸易规则专业是指以国际贸易为核心内容,主要研究国际经济合作与贸易的原理、政策和法律等方面的学科。在该专业中涉及到的知识点包括:
1. 国际市场分析:包括对于不同国家、地区市场环境和特点的认知;
2. 货物运输:包括海上运输、航空运输等各种方式,并掌握相应文档制度及其操作方法;
3. 国际支付:了解外汇管理政策和结算方式等细节问题,能够熟练处理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流程;
4. 国别风俗习惯及法律法规:因不同国家之间存在着一定差异,申请者需要兼顾考虑当地法律体系、行业标准以及文化背景,在实现多元化发展目标时尊重当地民族风俗。
5. 合同签订: 包括商品销售合同, 进口或出口代理协议, 信用证开立与管理.
6. WTO规则: 理解世界贸易组织相关条约并掌握其中关键概念, 接触过争端解决案例并具有基本判断力.
总之,在这个领域中除了必须扎实的学术素养外,还需要广泛接触各类最新信息源,并能够灵活驾驭自己所从事工作领域内部变革趋势。
四、根据海牙规则承运人应承担的责任?
海牙规则所规定的承运人的责任如下:
1、在开航前和开航时克尽职责,使船舶适于航行;适当地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供应船舶,使货舱、冷藏舱和该船其他装载货物的部分能适宜和安全地收受、运输和保存货物;
2、适当和谨慎地装载、搬运、配载、运输、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公约规定了承运人负责的期间是自货物装上船时起,至卸下船时止,亦即所谓钩到钩,通称海牙期间。
海牙规则的定义如下:
海牙规则是关于提单法律规定的第一部国际公约,1924年关于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1924年8月25日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签订,1931年6月2日起生效,为统一世界各国关于提单的不同法律规定,并确定承运人与托运人在海上货物运输中的权利和义务而制定的国际协议。
法律依据:《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第二条
除遵照第六条规定外,每个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承运人,对有关货物的装载、搬运、配载、运送、保管、照料和卸载,都应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责任和义务,并享受权利和豁免。
第六条
虽有前述各条规定,只要不违反公共秩序,承运人、船长或承运人的代理人得与托运人就承运人对任何特定货物应负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及其所享受的权利与豁免,或船舶适航的责任等,以任何条件,自由地订立任何协议。或就承运人雇佣人员或代理人在海运货物的装载、搬运、配载、运送、保管、照料和卸载方面应注意及谨慎的事项,自由订立任何协议。但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是未曾签发或将不签发提单,而且应将上述协议的条款载入不得转让并注明这种字样的收据内。
五、承担清偿责任是什么意思?
清偿责任是指数人债务者承担共同清偿债务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数人负同一债务,明示对於债权人各负全部给付之责任。连带清偿责任是指当事者的意思表示可以成立连带债务,即合同约定的连带责任。法律规定的连带清偿责任是指民法和商法所规定的连带清偿责任。对于合伙债务,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此为一般规则。
六、民事责任承担方式是什么?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
1、停止侵害。
停止侵害主要用于对知识产权(商标专用权等)和人身权(姓名权、肖像权等)的侵害。
2、排除妨碍。
排除妨碍主要用于对财产所有权、经营权、承包权、使用权、相邻权的保护。
3、消除危险。
消除危险主要用于自己的财产和人身可能由于其他人的经营活动或财产管理不善而带来的危险。
4、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广泛适用于财产被他人非法占有的情况。
5、恢复原状。
恢复原状主要是用于侵占他人财产时的一种责任形式。
6、修理、重作、更换。
修理、重作、更换主要是用于债务人履行合同时音乐会标的物的质量不合格时采取的民事责任形式。
7、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是在民法中最普遍使用的一种。无论是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都可以赔偿损失。
8、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民法总则》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七、公司董事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董事的义务:(一)注意义务:1、董事有遵守公司法和其他制定法规定的注意义务。董事作为公司的管理人,在管理公司事务和执行公司业务的过程中,负有遵守公司法和其他制法规定的义务,不得违反公司法和其他制定法规定,否则,应当对公司因此而遭受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2、董事有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注意义务。公司章程作为公司最为重要的文件,对公司董事具有约束力,董事在管理公司事务和执行公司业务时负有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否则,即应对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3、董事有在自己权限范围内行为的注意义务。董事被看做是公司的代理人,在代表公司对外从事活动使负有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义务,只能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所授予的权限范围内活动,不得超出这些权限范围从事代理活动,否则,对公司因此而遭受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4、董事负有勤勉的义务。勤勉义务是指董事在担当公司董事职位之后,要认真的履行好董事的职责,要经常对公司的事务加以注意,要尽可能多的将时间和精力花费在公司事务的管理方面,要加强对其他董事和公司高级行政管理人员的控制和监督,并且要尽可能多的参加董事会会议。实际上,董事的勤勉义务本质上就是要求董事参加董事会会议,就公司所讨论和决议的事加以注意。我国新《公司法》对勤勉义务作了明确规定。我们认为,我国对董事履行注意义务的判断,以普遍谨慎、勤勉之人在同一类公司,同一类职务,同一类情形下所具有的注意程度、经验、技能和知识水平为判断标准。
(二)忠实义务:1、董事与公司之间的自我交易禁止义务。自我交易问题是董事忠实义务中的一个核心问题,它是指公司的董事及其利害关系人通过与所在公司订立合同等方式实施买卖和金钱借贷,或就第三人对董事的贷款或准贷款提供担保。
新《公司法》第149条第4款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2、竞业禁止义务
新《公司法》第149条第5款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的同类的业务。”从法律上明确规定禁止董事为自己或第三人为属于公司经营范围内的业务或为有损公司利益行为。这是为了防止董事利用职务为自己或第三人谋取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但是这一规定也会
八、遵守交通规则撞死人承担责任吗?
如果遵守交通规则撞死人,仍有可能承担法律责任。虽然遵守交通规则可以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但并不能完全避免事故发生。以下是一些可能导致事故责任的因素:
1. 违反保证安全的义务。例如在夜间行驶时没有打开车灯、超速行驶、在禁止超车的地段超车等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的行为。
2. 违反负有注意义务的原则。例如看到行人在横道上通过而没有遵守让行义务。
3. 在特定道路上超速行驶而致事故。例如在学校、幼儿园等特定区域(通常是限速10公里/小时)中超速行驶,而致事故。
4. 在驾驶过程中存在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毒驾等不当行为,而致事故。
如果您在遵守交通规则的情况下,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需要及时报警并协助当地交通执法部门进行调查,以确定事故责任。如果您负有部分责任,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赔偿医疗费用、损失赔偿等。最好的方式还是尽量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持驾驶安全。
九、法人承担连带责任是什么结果?
承担连带责任的后果是主借款人还不清贷款由法人来还。
十、不用承担无限责任的公司是什么?
在我国是没有无限责任公司的,对民事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公司包括一人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无限责任公司由两个以上股东组成、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形式,又称无限公司,为最典型的人合公司,必须由两个以上的股东所组成,而且股东必须是自然人。
《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源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