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货物运输合同,货物运输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货物运输合同,即通常所说的货运合同,是委托人将需要运送的货物交给承运人,由承运人按委托人的要求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交付给委托人或者收货人,并由委托人或收货人支付运费的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第二条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与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与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二、专用货物运输包括哪些内容?
首先是分类,其实道路货物运输比较广义,其中包含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也就是说普通货物运输只是其中一部分。
1,道路大型物件运输。内容是从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货物的运输服务工作:货物外型尺寸:①长度在14米以上或宽度在3.5米以上或高度在3米以上的货物;②重量在20吨以上的单体货物或不可解体的成组(捆)货物。
2,普通货物运输。普通货物主要指通常运输中的货物,不需要特别保护,没有危险性,不需要特殊防范的货物。
3,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品是易燃易爆有强烈腐蚀性的物品的统称。危险品运输危险品的运输存在巨大的危险性,稍不注意可能会造成物资损失或者人员伤亡。危险品运输是特种运输的一种,是指专门组织或技术人员对非常规物品使用特殊车辆进行的运输。
4,道路货物专用运输:是指使用集装箱、冷藏保鲜设备、罐式容器等专用车辆进行的货物运输。
所以,专用货物运输内容包括冷冻保鲜,罐式容器专车运输。
三、书面货物运输合同包括?
包括运输货物名称,数量,装车运输要求,包括防护,运费及付款方式,运输目的地及运输到达时间,运输货物购买运输保险等,货物要求用什么吨位什么车型运输都要明确,运输发运货单交到对方后签字确认回单带回都要明确,同时违约责任明确。
四、合同要素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合同八大要素
一、当事人信息 主要包括姓名(名称),住所,联系方法等等
二、标的 合同为何而立,标的就是关键
三、价款 为实现标的交易而需要支付的价款,包括付款方式、条件、定金等等
四、履行因素 包括期限、地点、方式等等
五、违约责任 违约金、定金、赔偿金、免责等等内容都包括在此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 明确仲裁还是诉讼。如果选择仲裁的,条款应符合仲裁法的规定
七、合同生效条款 生效或者失效的条件以及无效的免责等等 八、附件 记载本合同的附件种类、数量、效力等
五、打井合同内容包括哪些?
1 ,工程地点,2工期要求,3工程项目及相关要求 4工程价款及付费方式,还有甲方承担的义务等
六、合同资料包括哪些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这是每一个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当事人是合同的主体。合同中如果不写明当事人,谁与谁做交易都搞不清楚,就无法确定权利的享受和义务的承担,发生纠纷也难以解决,特别是在合同涉及多方当事人的时候更是如此。
二、标的。
标的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合同关系无法建立。
三、数量。
在大多数的合同中,数量是必备条款,没有数量,合同是不能成立的。许多合同,只要有了标的和数量,即使对其他内容没有规定,也不妨碍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四、质量。
对有形财产来说,质量是物理、化学、机械、生物等性质;对于无形财产、服务、工作成果来说,也有质量高低的问题,并有衡量的特定方法。
五、价款或者报酬。
价款或者报酬,是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所付代价的货币支付。价款一般指对提供财产的当事人支付的货币,如在买卖合同的货款、租赁合同的租金、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向贷款人支付的本金和利息等。
六、履行期限。
履行期限是指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的物、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
七、履行地点和方式。
履行地点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对方当事人接受履行的地点。不同的合同,履行地点有不同的特点。
八、履行方式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具体做法。
不同的合同,决定了履行方式的差异。买卖合同是交付标的物,而承揽合同是交付工作成果。履行可以是一次性的,也可以是在一定时期内的,也可以是分期、分批的。
九、解决争议的方法。
解决争议的方法指合同争议的解决途径,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时的解释以及法律适用等。
七、合同附件包括哪些内容?
答: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9.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
10.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八、项目合同内容包括哪些?
一、合同的签订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对于实行招标发包的建设工程,其承发包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应当与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的主要内容相一致,承发包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合同后,不应该再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违背的补充协议。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可以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合同示范文本拟定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专用条款,并特别注意以下条款: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4)工程造价;
(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支付方式;
(6)设计文件及概算预算、技术资料的提供日期及提供方式;
(7)材料的供应及材料进场期限;
(8)工程变更;
(9)违约、索赔和争议;
(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若涉及到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可能会被要求采用FIDIC条款,其他类型的建设工程项目也可以参照FIDIC条款起草并签署相关的合同文本。
三、发包人的主要义务
支付工程款是发包人的法定义务,发包人应按照承发包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应按时支付的工程款包括承发包合同有约定的预付款(备料款)、进度款和结算款以及已符合合同约定条件应当返还的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保修金等款项。发包人应履行下列主要责任义务:
(1)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2)按照约定的分工及时向承包人提供各种材料和设备;
(3)解决施工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4)接受竣工工程并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四、承包人的主要义务
承包人应履行下列主要义务:
(1)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按期开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取得有关特殊工种考核合格证明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2)接受发包人的必要监督;
(3)承包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工程建设;
(4)对建设的工程负瑕疵担保责任。
五、合同解除
承发包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应严格履行。非法定事由或合同有关的约定,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承发包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1、发包人可请求解除合同的情形有:
(1)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在发包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承包人拒绝修复的;
(2)工程主体结构验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且承包人拒绝修复或者无法修复的;
(3)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未完工,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4)承包人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再继续施工的;
(5)建设工程竣工前,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项目的。
2、 承包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有:
(1)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造成违约,且符合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
(2)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3)不履行约定的其他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的。
发包人有上列情形且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发包人仍未加履行的,承包人可解除合同。
3 、承发包合同解除后工程款的结算
合同解除后,已完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结算条款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已完工程验收不合格的,但修复后合格的,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且无法修复,发包人可请求返还已经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
4、主张解除合同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行使解除权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2)未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行使解除权的,该权利消灭;
(3)没有法定或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经对方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4)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效力;
(5)合同解除后,还应当履行通知、协助、移交、保密等后契约义务。
六、合同无效
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1)承包人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具有法定资质的建设施工企业名义的;
(3)招标投标法规定必须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
(4)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
2 、应注意下列情形:
(1)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根据工程验收是否合格,将导致不同的处理果:
①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可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但修复后合格的,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③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发包人可请求返还已经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
(2)建设工程不合格的,发包人及承包人按照过错程度承担承包人返工、修理、停工、窝工损失以及因工程质量缺陷造成发包人的损失。
(3)对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取得的利益、出借法定资质的 建设施工企业因出借行为取得的利益、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资质签订合同取得的利益,由人民法院采取民事制裁措施予以收缴。
七、无效合同的效力补正
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应当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
八、垫资条款的效力及处理原则
承、发包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不要求发包人先支付工程款或支付部分工程款,而是利用自有资金先进场进行施工,待工程施工到一定阶段或者工程全部完工后,由发包人支付垫付工程款的条款,应当认定有效。
应注意下列情形:
(1)承、发包双方有无约定垫资本金及利息,将导致不同的处理结果:
①仅对垫资本金有约定,对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不得请求发包人支付利息;
②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2)承、发包双方可以约定垫资的利息计算标准,但双方约定的垫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无效。
九、违约责任的约定
发包人不按约支付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价款的会产生违约的法律后果。
承包人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延期的工期竣工等情况时会产生的违约的法律后果。
十、不可抗力的情形
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不可抗力是指承、发包双方在签约时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后,承包方应迅速采取保护措施以尽力减少损失,并在最短期限内通知发包方损失情况。如因承包方未及时采取有关的保护措施或未履行尽快的通知义务,致使损失扩大的,承包方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在发生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及时提供证明。
九、合同标的包括哪些内容?
合同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合同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
合同标的是多种多样的,一般有以下4类:
1、有形财产
2、无形财产
3、劳务
4、工作成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十、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内容?
货物运输合同包括的内容:
一、货物名称。
二、货物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
三、起运港和到达港、海、江、河联运货物应载明换装港。
四、货物重量,按体积计费的货物应载明体积。
五、违约责任。
六、特殊条款。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