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风险类别与风险等级?

一、事故风险类别与风险等级?

事故等级:大致可分为五个事故等级。

一、轻微事故,死亡0人,重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0元,上报县级,企业处理。

二、一般事故,死亡1至2人,重伤1至9人(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直经损100万至900万,上报市级,县级处理。

三、较大事故,死亡3至9人,重伤10至49人,直经损1000万至5000万,上报省级,市级处理。

四、重大事故,死亡10至29人,重伤50至99人,直经损5000万至1亿,上报国务院,省级处理。

五、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重伤100人以上,直经损1亿以上,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处理。

二、事故风险的类别?

事故风险一般分为以下类别: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行车事故风险分析?

从人的不安全行为(驾驶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乘客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道路因素和车辆因素)、基本原因(个人因素和环境因素)三方面对交通事故的致因进行分析,从人、车、路、环境、管理这些方面去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另外,我国诸多学者认为防治道路交通事故的基本措施是“4E”措施,即教育(Education)、执法(Enforcement)、工程(Engineering)和急救(Emergency Care and First Aid)。道路交通系统是极其复杂的,降低道路交通系统的危害性,预防事故发生,必须采取综合措施的观点,己经成为共识。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降低的过程、实际上是人、车、路、环境同步协调发展的过程,也是提高全民素质的过程,是将公路管理与汽车运输管理纳入法治轨道的过程。

  世界各国重视危险因素的研究,并据此制定相应的干预措施在道路交通系统中,危险由4种因素构成:①暴露的机会;②在特定暴露条件下发生碰撞的潜在概率;③发生碰撞后造成损伤的概率;④伤害的转归。这种分析乃是基于着名的“哈顿矩阵模型”的观点。

  针对上述各种因素通过以下方法防止或减轻事故及其伤害的严重程度和后果:①减少暴露危险因素的机会;②预防事故的发生;③减轻事故及其伤害的严重程度;④通过改进碰撞后的救治来减轻事故伤害的后果。荷兰学者认为,交通安全应分为发达国家交通安全与发展中国家交通安全两种。因为交通安全因素中的人、车、路、环境的水平都与国家的经济发达程度有关。当发展中国家的汽车逐渐增多,人与汽车的关系更密切的时候,老人、孩子遭遇危险的程度也在增加。而在发达国家,酒后驾车和违章超速是事故的主要原因。多数国家采用的交通安全对策是:①限速;②改善道路交通环境;③保护交通弱者,特别是老人和孩子;④禁止酒后驾车。

四、事故风险种类?

风险表现为成本或代价的不确定性,若风险表现为收益或者代价的不确定性,说明风险产生的结果可能带来损失、获利或是无损失也无获利,属于广义风险,所有人行使所有权的活动,应被视为风险管理,金融风险属于此类。

  一、按照性质

  1.纯粹风险:纯粹风险是指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风险。比如房屋所有者面临的火灾风险、汽车主人面临的碰撞风险等,当火灾碰撞事故发生时,他们便会遭受经济利益上的损失。

  2.投机风险:投机风险是相对于纯粹风险而言的,是指既有损失机会又有获利可能的风险。投机风险的后果一般有三种:一是没有损失;二是有损失;三是盈利。比如在股票市场上买卖股票,就存在赚钱、赔钱、不赔不赚三种后果,因而属于投机风险。

  二、按照标的

  1.财产风险:财产风险是指导致一切有形财产的损毁、灭失或贬值的风险以及经济或金钱上的损失的风险。如厂房、机器设备、成品、家具等会遭受火灾、地震、爆炸等风险;船舶在航行中,可能会遭受沉没、碰撞、搁浅等风险。

  财产损失通常包括财产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方面。

  2.人身风险:人身风险是指导致人的伤残、死亡、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增加医疗费用支出的风险。如人会因生、老、病、死等生理规律和自然、政治、军事等原因而早逝、伤残、工作能力丧失或年老无依靠等。

  人身风险所致的损失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收入能力损失;一种是额外费用损失。

  3.责任风险:责任风险是指由于个人或团体的疏忽或过失行为,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依照法律、契约或道义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的风险。

  4.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在经济交往中,权利人与义务人之间,由于一方违约或违法致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风险。如进出口贸易中,出口方(或进口方)会因进口方(或出口方)不履约而遭受经济损失。

  三、按照产生原因

  1.自然风险:自然风险是指因自然力的不规则变化使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等遭受威胁的风险。如地震、风灾、火灾以及各种瘟疫等自然现象是经常的、大量发生的。在各类风险中,自然风险是保险人承保最多的风险。

  自然风险的特征有:

  (1)自然风险形成的不可控性

  (2)自然风险形成的周期性

  (3)自然风险事故引起后果的共沾性,即自然风险事故一旦发生,其涉及的对象往往很广。

  2.社会风险:社会风险是指由于个人或团体的行为(包括过失行为、不当行为以及故意行为)或不行为使社会生产以及人们生活遭受损失的风险。如盗窃、抢劫、玩忽职守及故意破坏等行为将可能对他人财产造成损失或人身造成伤害。

  3.政治风险(国家风险):政治风险是指在对外投资和贸易过程中,因政治原因或订立双方所不能控制的原因;使债权人可能遭受损失的风险。如因进口国发生战争、内乱而中止货物进口;因进口国实施进口或外汇管制等等。

  风险和收益成正比,所以一般积极进取的投资者偏向于高风险是为了获得更高的利润,而稳健型的投资者则着重于安全性的考虑。

五、事故风险的类别及风险等级?

事故等级:大致可分为五个事故等级。一、轻微事故,死亡0人,重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0元,上报县级,企业处理。二、一般事故,死亡1至2人,重伤1至9人(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直经损100万至900万,上报市级,县级处理。

三、较大事故,死亡3至9人,重伤10至49人,直经损1000万至5000万,上报省级,市级处理。

四、重大事故,死亡10至29人,重伤50至99人,直经损5000万至1亿,上报国务院,省级处理。

五、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重伤100人以上,直经损1亿以上,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处理。

六、国际贸易风险包括哪两种风险?

信息不对称是国际贸易风险产生的最主要的原因。以国际贸易海上货物风险为例,在CIF价格属于成交的进口业务中,通常会遇到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以及运输欺诈等风险。

  自然灾害是指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火山爆发等;而意外事故则是指船舶搁浅、碰撞、沉没、失踪等现象;运输欺诈是指货物运输的过程中,由于合同一方当事人或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故意隐瞒事实,而是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或失去其收益的行为。

  可见,在地球上某一海面发生自然灾害的信息对于一家从事进口的企业来讲,基本上是不能确切掌握的。运输货物的船只会在何时何地搁浅、碰撞、沉没、失踪同样也是难以掌握的信息;而是否船方签发了假提单、是否会无单放货,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卖方是否装运了劣质货物、是否与承运人合谋,这些情况对于一个善良的合同当事人无法得到充分、必要的信息。

  但是对于卖方和承运人来讲,信息较为充分。具有丰富经验的船长会了解很多的与航线有关的自然、气候、地理条件、航线状况、船舶性能等,承运人或其代理人会通过堆场、运输公司、仓库等渠道了解到货物、装运、船舶行驶状况,卖方会很了解产品的质量、包装、通关、结汇等情况。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买方所能掌握的信息很少,而卖方和承运人掌握的信息较多,信息出现了不对称现象,而恰恰是这种信息的不对称导致了国际贸易中的风险。

  将国际贸易风险从风险的不同角度进行了分类,如从本身性质角度,分为静态风险和动态风险;从产生原因角度,分为自然风险、社会风险和经营风险;从表现形态角度,分为有形风险和无形风险;从作用强度角度,分为高度风险、中度风险和低度风险。等等。

  还有人将国际贸易风险分为国家性风险、市场性风险和欺诈性风险三个大类;也有从市场风险角度进行深入分类的:国际市场区域选择与进入时机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汇率波动风险、政治局势风险。针对出口业务的经营风险,一般认为应分为:交货风险、收汇风险、付款风险、市场风险、国内客户资信风险、国外客户资信风险等六类。

  国际贸易风险应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对国际贸易风险进行划分。从宏观层面看,国际贸易风险应包括本国和目标市场国家的政治风险、社会风险、政策风险、经济风险、技术风险和文化风险,即营销环境中PEST结构化的风险。从微观层面看,国际贸易风险则应包括企业经营战略和经营策略方面的风险,后者最为常见,如合同风险、运输风险、结算风险、价格风险等。

  对国际贸易风险的管理

  1、识别国际贸易风险。首先要通过国际贸易中的风险分析和因素分解,将国际贸易中复杂的现象分解成为构成风险影响的一系列要素,并找出这些要素对国际贸易带来的风险大小。在识别国际贸易风险过程中常用的方法有故障树、决策树等,还可以采用德菲尔法、专家会议法、情景分析法等。

  2、度量国际贸易风险。首先使用概率来度量风险可能性,其次度量风险后果的严重程度。当然风险发生的概率主要是靠主观估计来确定的。

  3、制定应对措施。国际贸易风险的识别和度量的目的就是为制定应对措施服务的,因此在对国际贸易风险进行识别和度量后,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客观条件,制定应对措施。在制定应对措施的过程中,通常采用效用理论、双因素集成控制方法与多目标决策等方法,还要用到成本效益分析等经济分析法。

  4、控制国际贸易风险。国际贸易风险控制工作应根据市场和业务的发展与变化的情况,不断重新对风险进行识别和度量,不断寻找、发现和更新风险应对措施,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和不断发展扩大。

七、风险事故和风险因素是什么关?

  风险是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三者构成的统一体。  

1、风险因素是指促使某一特定风险事故发生或增加其发生的可能性或扩大其损失程度的原因或条件。它风险事故发生的潜在原因,是造成损失的内在或间接原因。  

2、风险事故(也称风险事件)是指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偶发事件,是造成损失的直接的或外在的原因,是损失的媒介物,即风险通过风险事故的发生才能导致损失。  

3、损失。在风险管理中,损失是指非故意的、非预期的、非计划的经济价值的减少。

八、国际贸易法律风险的含义?

一、国际贸易的风险主要有以下三个:

  (一)收汇法律风险

  从经济角度而言,外贸型企业在出口业务中存在的最大的风险就是收汇风险。该风险的发生主要是由于在相关出口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合同本身约定不利或是履行过程中操作不当所引发,并导致商品出口后无法按照预先的设想或约定收回预期的货款。

  (二)出口贸易中刑事、行政法律风险

  外贸企业在出口业务中,主要应当防范的刑事犯罪风险为走私普通货物罪、骗取出口退税罪以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对于行政处罚风险,主要为涉及出口退税的,特别是”四自三不见业务”产生的风险以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引起的法律风险。

  (三)民事赔偿法律风险

  出口企业在出口业务主要存在违约、知识产权侵权、货物损害财产侵权等方面的民事赔偿法律风险。

  二、国际贸易的风险防范措施有

  (一)收汇法律风险防范

  出口企业要防范收回风险,应当建立一整套的制度,并在经营过程中灵活运营,以此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相应制度建立可以从如下方面进行考虑:

  1、建立并灵活运用收汇风险防范制度

  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1)缔约、谈判阶段的风险防范

  缔约、谈判阶段的风险防范,主要目标是争取采用最利于我方的合同条款及结算方式,保障风险最小化,并且应当根据不同的结算方式的约定,在未来合同履行过程中使用不同的防范措施。

  (2)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防范

  由于我国出口最常用的是L/C收汇方式,故本文在合同履行过程的防范介绍时,主要介绍L/C收汇方式的风险防范。

  A、采用L/C结算方式,出口企业必须要求进口商开立L/C,并应当预留充足的时间以应对必要情况下的修改。

  B、收到L/C后,应当按照制度规定,审查信用证真伪,并防止信用证中存在进口商明显不公平情况下,仍拥有单方面随时解除付款责任权利的条款约定,同时还应当防止信用证中存在不可能实现的”陷阱“条款。如发现有上述情况的内容,应当立即要求对方按照合同要求进行修改。

  C、国际贸易中,“单证一致、单单一致”是原则,应当以该原则为基础,完善并实施相应风险防范制度。

  2、建立并灵活运用客户、相关企业背景调查制度

  最良好、完善的合同也防止不了完全无信的恶徒,在国际贸易中,出口企业无论选择何种结算方式,均应当重视对于进口商背景、信用的调查,哪怕只是最基本的调查。

  3、灵活运用收回安全保障制度

  出口收汇中,安全保障方式主要有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国际保理、信用保险等方式,对于大宗或风险较大的国际贸易而言,通常应当考虑使用。

  (二)出口贸易中刑事、行政法律风险防范

  主要应当从以下方面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1、对于代理货物出口业务为主的出口企业,应当防止“中间人风险”。

  在出口企业进行出口业务,特别是代理出口业务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合理的控制手段控制风险。

  2、对于出口销售的商品的知识产权应当进行了解。

  在出口时,应当通过中国海关知识产权备案系统查询,尽可能避免出口商品因商标侵权而涉嫌制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

  3、签订的合同,特别是OEM以及与代理出口业务中与被代理人签订的合同应当包括知识产权授权条款以及免责条款。

  通过该种条款约定,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让合同相对方承担知识产权违法方面的法律风险责任。

  4、对出口业务具体办理人员及公司管理人员进行有效的、针对性的刑事法律知识培训。

  该种培训可以提高相关人员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并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防止部分人员违反规定操作,给整个公司带来毁灭性打击的可能。

  (三)民事赔偿法律风险防范

  从根本上来说,出口企业对于出口业务中的民事风险,几乎都可以通过合理的操作方式、制度以及良好的合同条款设计完全防范。

  1、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日益加强,建议有长期持续经营目标的出口企业通过制度及合同设计,树立知识产权观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知识产权,就是在防范自身的法律风险。

  2、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必要的知识产权调查,主要以商标查询为主,如果经查询发现存在侵权可能,应当及时对自产产品的商标使用、外观设计以及工艺进行必要修改,以此避免被控侵权。

  3、合同拟定过程中应当包括合理、合法的免责条款,例如知识产权免责条款。

  4、对于可能侵犯他人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的OEM订单以及代理出口业务,应当要求对方提供知识产权授权证明,并且应当注意该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是否包含有进口国。

  5、在有人提告或者有人发出律师函称出口企业销售产品侵权时,应当立即联系法务部门或律师,由专业人士进行相应的风险评估,并提出解决方案。

九、国际贸易风险管理经典语句?

为了能够让大家可以更好的理解风险管理的观点,前一段时间我们开始收集古今中外一些有代表性的“名人名言”,希望带给大家一些启发和思考,也可以用更“轻”的方式传播风控理念。

有时候简约的一句话更能够激发灵感,这对培育好的风险文化、提升决策者的风险意识、改变固有认知、更好的发挥风险管理的价值来说至关重要。

今天的风险管理,不仅仅是避免讨厌的损失,而是可以让我们最大限度愉悦的达到预定目标,不仅适用于企业,也适用于工作和生活,这是与不确定性时代共处的一种思维方式。

当你读到这些观点的时候,你还认为风险管理是一种负担或者成本吗?

对风险的探索,应该是激动人心的历程!

你是不是觉得这是一条非常宽阔的路?所以,不断突破自己认知和能力的局限,上不封顶!

觉得有用点个赞吧

十、国际贸易中存在哪些风险?

国际贸易的风险很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在履约过程中)

1)进口国的局势是否稳定,政策是否变动;(是否拒收,调高进口税,是否提高质量标准等)

2)进口商的资信和经营状况是否出现大的变化,足以影响已定合同的履行;

3)进口商银行的实力;

4)汇率的变动;(升值对出口不利,而对进口有利,贬值则反之)

5)出口商在履约过程中,在质量,交货期,数量的控制能力(这是出口人的日常主要工作)

6)运输过程的风险。(战争,海盗,油价上涨,港口罢工等意外因素)

7)出口国对出口商品政策的可能改变。(特别是退税率的变化,调高有利,降低不利)

8)结汇单证的准备(在LC条件下是否单证完全相符) 以上风险,有的是可控的,比如商业保险,出口信用保险,有的是要靠出口商的履约能力。 不可控的,就只能尽人事,顺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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