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货物运输的种类有哪些,各自适用何种国际贸易情形?

一、海上货物运输的种类有哪些,各自适用何种国际贸易情形?

海上货物运输的种类:

1、 Dangerous Cargo 危险货物

2、 Awkward & Length Cargo 重大长件货物

3、 Bulk Cargo 散装货物

4、 Liquid Cargo 液体货物5、 Smelled Cargo 气味货物 6、Food Cargo 食品货物 7、Dusty and Dirty Cargo 扬尘污染货物 8、 Clean Cargo 清洁货物 9、 Refrigerated Cargo 冷藏货物 10、Fragile Cargo 易碎货物 11、Valuable Cargo 贵重货物 12、Livestock Cargo 活牲畜货物 13、Liquefied Cargo 液化货物 14、Hygroscopic Cargo 易潮货物 15、 General Cargo 普通货物 不同的货物用不同类型的船装载

二、海上货物运输的形成?

货主联系承运商,并鉴定合同,规划好船只,船期,对海上运输风险评估,及对方收货港和收货人。

三、什么是国际贸易货物运输中的主要形式?

海洋运输、铁路运输和航空运输等是国际贸易运输中的主要形式。

四、海上货物运输的形成原因?

海洋运输借助天然航道进行,不受道路、轨道的限制,通过能力更强。随着政治、经贸环境以及自然条件的变化,可随时调整和改变航线完成运输任务。

随着国际航运业的发展,现代化的造船技术日益精湛,船舶日趋大型化。超巨型油轮已达60多万吨,第五代集装箱船的载箱能力已超过5000TEU。

海上运输航道为天然形成,港口设施一般为政府所建,经营海运业务的公司可以大量节省用于基础设施的投资。船舶运载量大、使用时间长、运输里程远,单位运输成本较低,为低值大宗货物的运输提供了有利条件。

五、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种类有?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具体有以下种类:

1、根据承运人组合方式可分为,全程货物运输和多式联运合同;

2、根据运输次数,可分为单次运输合同和分批运输合同;

3、根据运输模式可分为,定期租船合同、光船租赁合同等;

4、其他种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十一条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的合同。

六、道路货物运输的基本环节包括?

道路货物运输的基本环节有运输合同的订立、货物受理及装载、货物的安全运输、货物卸载及交接。

1、运输合同的订立

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将承运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托运人支付相应报酬的协议。包括水上、公路、航空、铁路以及联运等运输合同具有计划性,通常为格式合同。货运合同涉及托运人、承运人和收货人三方当事人。

2、货物受理及装载

托运贵重货物,托运人按货物实际价值,自行选择保险或保价的一种,在运单上准确填写投保货物的声明价格。装载必须做到轻搬、轻装,大不压小、重不压轻、标志朝外、箭头向上;货物间积载稳妥,不留空隙,质量分布均衡;严禁超高、超载,油布捆扎牢固,谨防湿损。

3、货物的安全运输

货物的安全运输基本要求是在运输过程中以完善可靠的车辆设备和高度负责的驾驶、装卸工作,确保货物和旅客的安全,避免任何伤亡和货损货差事故。

4、货物卸载及交接

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在交接前需要与接货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并记录,以确保货物的数量;在卸货时,卸货人员要保证货物包装的完整,不能损坏货物,要轻拿轻放。

七、国际贸易总量的多少是海上通道?

  国际贸易总运量的75%以上是利用海上运输来完成的,有的国家的对外贸易运输海运占运量的90%以上。

主要原因是船舶向大型化发展,如50万~70万吨的巨型油船,16万~17万吨的散装船,以及集装箱船的大型化,船舶的载运能力远远大于火车、汽车和飞机,是运输能力最大的运输工具。

八、国际贸易的对象包括什么?

1、按货物移动方向国际贸易可分为:进口贸易、出口贸易、过境贸易

2、按统计标准国际贸易可分为:总贸易、专门贸易

3、按商品形态国际贸易可分为:有形贸易、无形贸易

4、按有无第三者参加国际贸易可分为:直接贸易、间接贸易、转口贸易

5、按参加国的多少国际贸易可分为:双边贸易、多边贸易

6、按清偿工具国际贸易可分为:现汇贸易、记帐贸易、易货贸易

7、按货物运输方式国际贸易可分为:陆路贸易、海路贸易、空运贸易、邮购贸易

8、按经济发展水平国际贸易可分为:水平贸易、垂直贸易

9、按地区国际贸易可分为:南南贸易、南北贸易、北北贸易

九、海上货物运输的外来风险有哪些?

外来风险一般是指由于外来原因引起的风险。它可分为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

1 一般外来风险。是指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偷窃,下雨,短量,渗漏,破碎,受潮,受热,霉变,串味,沾污,钩损,生锈,碰损等原因所导致的风险。

2 特殊外来风险。是指由于战争,罢工,拒绝交付货物等政治,军事,国家禁令及管制措施所造成的风险与损失。如因政治或战争因素,运送货物的船只被敌对国家扣留而造成交货不到;某些国家颁布的新政策或新的管制措施以及国际组织的某些禁令,都可能造成货物无法出口或进口而造成损失。

十、船舶海上垃圾处理中的特殊区域包括哪些?

一切塑料制品,包括但不限于合成缆绳、合成渔网、塑料垃圾袋以及可能包含有毒或重金属残余的塑料制品的焚烧炉灰烬,均禁止处理入海。

(b)对于下述垃圾,应尽可能远离最近陆地处理入海,但在任何情况下均禁止在距最近陆地不足: (i)25海里将漂浮的垫舱物、衬料和包装材料处理入海; (ii)12海里将食品废弃物和一切其他垃圾,包括纸制品、碎布、玻璃、金属、瓶子、陶器及类似的废弃物处理入海。(c)本条(b)(ii)中所述的垃圾,在通过了粉碎机和磨碎机后,可允许尽可能远离最近陆地处理入海,但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在距最近陆地不到3海里处理入海。这种业经粉碎或磨碎的垃圾,应能通过筛眼不大于25mm的粗筛。(2)如果垃圾于具有不同处理或排放要求的其他排放物混在一起是,则应适用其中较为严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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