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货物运输可保的风险主要有什么和什么 海上货物运输可保险的风险主要有

一、海上货物运输的外来风险有哪些?

外来风险一般是指由于外来原因引起的风险。它可分为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

1 一般外来风险。是指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偷窃,下雨,短量,渗漏,破碎,受潮,受热,霉变,串味,沾污,钩损,生锈,碰损等原因所导致的风险。

2 特殊外来风险。是指由于战争,罢工,拒绝交付货物等政治,军事,国家禁令及管制措施所造成的风险与损失。如因政治或战争因素,运送货物的船只被敌对国家扣留而造成交货不到;某些国家颁布的新政策或新的管制措施以及国际组织的某些禁令,都可能造成货物无法出口或进口而造成损失。

二、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涉及的风险有哪些?

国际贸易货物在海上运输,装卸和储存过程中,可能会遭到各种不同风险,而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人主要承保的风险有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

  (一)海上风险

  海上风险在保险界又称为海难,包括海上发生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是指由于自然界的变异引起破坏力量所造成的灾害。海运保险中,自然灾害仅指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火山爆发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意外事故是指由于意料不到的原因所造成的事故。海运保险中, 意外事故仅指搁浅,触礁,沉没,碰撞,火灾,爆炸和失踪等。

  1. 搁浅:是指船舶与海底,浅滩,堤岸在事先无法预料到的意外情况下发生触礁,并搁置一段时间,使船舶无法继续行进以完成运输任务。但规律性的潮涨落所造成的搁浅则不属于保险搁浅的范畴。

  2. 触礁:是指载货船舶触及水中岩礁或其它阻碍物(包括沉船)。

  3. 沉没:是指船体全部或大部分已经没入水面以下,并已失去继续航行能力。若船体部分入水,但仍具航行能力,则不视作沉没。

  4. 碰撞:是指船舶与船或其它固定的,流动的固定物猛力接触。如船舶与冰山,桥梁,码头,灯标等相撞等。

  5. 火灾:是指船舶本身,船上设备以及载运的货物失火燃烧。

  6. 爆炸:是指船上锅炉或其它机器设备发生爆炸和船上货物因气候条件(如温度)影响产生化学反应引起的爆炸。

  7. 失踪:是指船舶在航行中失去联络,音讯全无,并且超过了一定期限后,仍无下落和消息,即被认为是失踪。

  (二)外来风险

  外来风险一般是指由于外来原因引起的风险。它可分为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

  1. 一般外来风险。是指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偷窃,下雨,短量,渗漏,破碎,受潮,受热,霉变,串味,沾污,钩损,生锈,碰损等原因所导致的风险。

  2. 特殊外来风险。是指由于战争,罢工,拒绝交付货物等政治,军事,国家禁令及管制措施所造成的风险与损失。如因政治或战争因素,运送货物的船只被敌对国家扣留而造成交货不到;某些国家颁布的新政策或新的管制措施以及国际组织的某些禁令,都可能造成货物无法出口或进口而造成损失。

三、为什么可保风险具有普遍性?

作为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风险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并超越人们主观意识的客观存在,而且在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内,风险是无处不在、无时没有的。这些说明为什么虽然人类一直希望认识和控制风险,但直到现在也只能在有限的空间和时间内改变风险存在和发生的条件,降低其发生的频率,减少损失程度,而不能也不可能完全消除风险。

四、海上火灾什么风险?

  (一)船舶所装载的易燃易爆货物遇到明火(或电火花)时,极易酿成火灾。

  (二)船舶的客舱、驾驶室、船员生活舱之间的分隔围板和装饰用的三合板、PVC板、棉布、丝绸吊顶造型用的木材等,都是可燃物,容易着火。

  (三)机舱中的柴油机在运转过程中,因转动部位转速过快,缺乏滑油润滑,或燃油油量不足,油质不佳、影响雾化,以及油路发生渗漏等原因,具有潜在的火灾危险性。柴油机排气管的高温也可引燃周围可燃物。

  (四)一些老船,机身陈旧,机电设备长期在势态和潮湿的环境下工作,绝缘容易老化,发生漏电、短路引起火灾;在船上私接电源线,导致导线发热、温度升高,或电气设备安装使用不当,烤焦可燃物,或者在船上运用明火及乱扔烟头等,都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

  (五)违章使用携带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经撞击磨擦或遇到明火引起燃烧或爆炸。

  (六)干货船配载化学危险品不当,把性质相抵触的货物混装在一起,或装载能自然的物品,因碰撞、磨擦、已通风条件不良时可导致火灾。油船在装卸石油过程中,因冲击、磨擦产生静电,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都有引发火灾和爆炸的危险。

五、什么是可保风险,它必须具备那些条件?

可保风险是保险人可接受承保的风险。 可保风险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可保风险是纯粹风险。 第二,风险的发生必须具有偶然性。 第三,风险的发生是意外的。所谓意外,是非人们的故意行为所致。故意行为容易引起道德风险,为法律所禁止,与社会道德相矛盾;因此,故意行为引起风险及必然发生的风险,都不可能通过保险来转移。如赌博、自然损耗、机器磨损等则为不可保风险,赌博为法律所禁止,自然损耗、折旧为必然,因此就不可能为保险人承保。非意外风险属于不保风险。 第四,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第五,风险的损失必须是可以用货币计量的。 以上五个可保风险条件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来源:魏华林,林宝清.保险学.第三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

六、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的区别?

海上风险的意思是指在海上活动可能产生的风险,外来风险的意思是指非自我(内部)原因造成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风险。海上风险是在海上这个特殊环境下的风险,属于外来风险的范畴,是外来风险的一种。外来风险的概念要大于海上风险的概念。海上风险是特指。

七、什么是风险保额?

简单地说就是,保险公司不对被保险人承担实际风险责任。

比如说,你投保了一份保险,到现在交了3年,一共交了3万元,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出险后,保险公司要赔偿你20万元,那么保险公司实际承担的风险是17万元(20-3),这17万元就是风险保额。注:上述仅仅是粗略计算,便于理解,实际计算方式要复杂的多,因险种不同,计算方式也不同。

再举一例吧,现在保监会最新规定,要求未成年人的寿险风险保额不能超过10万,如果某未成年人的保险中已经涵盖了10万寿险责任,就已经达到保监会要求的上限了,但该未成年人还可以选择投保一些【不计风险保额】的险种。

八、保险公司通过什么方式加大信用风险的可保性?

保险公司主要采取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审查,包括工作单位,收入,个人征信调查等。

九、什么叫不计风险保额?

不计风险保额是赔付不以购买的保额赔付,而是以交纳的保费或者现金价值进行赔付。 风险保额是保险公司用以计算风险保障费(在万能险中常常体现)或作为体检标准的基础。

风险保额为有效保额减去期末责任准备金加上退保手续费,其中有效保额是若发生了保险合同中最大给付额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需支付的最高金额,期末责任准备金为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法定最低责任准备金。

风险保障费于每月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根据与被保险人年龄和身体状况有关的身故发生率、当日的风险保额和账户单位价格,以扣除账户单位数的形式从保险单账户中收取。

十、死亡风险保额是什么?

  死亡风险保额,就是保险中死亡的风险保额  风险保额是保险公司用以计算风险保障费(在万能险中常常体现)或作为体检标准的基础。风险保额为有效保额减去期末责任准备金加上退保手续费,其中有效保额是指若发生了保险合同中最大给付额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需支付的最高金额;期末责任准备金为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法定最低责任准备金。  风险保额是保险公司用以计算风险保障费(在万能险中常常体现)或作为体检标准的基础。  风险保额为有效保额减去期末责任准备金,其中有效保额是指若发生了保险合同中最大给付额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需支付的最高金额;期末责任准备金为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法定最低责任准备金。  (1)风险保额=保险金额-现金价值  (2)风险净额=保险金额-责任准备金  (3)现金价值=责任准备金-退保手续费  (4)现金价值的所有权是属于投保方的,与被保险人死亡不死亡没有关系,即使被保险人没有死亡,投保人也可以通过退保把现金价值领取出来,因此现金价值不属于保险公司。采用段老师的例子,如果保险金额为10万元,现金价值为2万元,那么被保险人死亡时,保险公司虽然支付给受益人10万元,但其中有2万元是投保方自己的,获得的真正保障数额只有8万元,这就是风险保额,这也是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责任。  保险公司从收取保险费到履行合同义务要经过一段时间(对于寿险合同来说,可能要等到数年乃至数十年之后)。为了确保保险公司今后有足够的偿付能力去承担未到期责任或者未决赔款等将来发生的责任,要求保险公司从收取的保险费中提存的保单准备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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