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商法属于什么法?
工商法属于行政法。因为工商法律属于管理公共事务的法律法规,它是规范,管理,服务于整个社会工商企业生产的许可,生产,科研,质量,销售,使用等方面的公共事务的法规,通过行政管理机关的对该方面法律的执行,监督,从而保证全社会工商活动正常,规花有序的进行。
二、国际法和国际商法有什么区别?
一、适用情况不同
1、国际法:适用于主权国家之间,以及其他具有国际人格的实体之间的法律规则的总体。
2、国际商法:以营利为目的的国际商事主体参与的商品流转关系
二、内容不同
1、国际法: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民族自决原则;和平共处原则等。
2、国际商法:国际商法涉及公司法、合伙法、合同法、金融法、票据法、国际贸易法、外商投资法、商事仲裁法等法学科目的基本原理与基本知识的运用。
三、分类不同
1、国际法:国际法按其适用范围,有一般国际法和特殊国际法之分。
2、国际商法:商事主体法(包括商事组织、商事代理、商业登记等);商事行为法(包括国际货物买卖法、国际货物运输法、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海商法、国际技术贸易法、产品责任法、票据与国际结算法、国际资金融通法);国际商事争议解决规则(包括国际民事诉讼、国际商事仲裁)。每一组成部分在表现形式上都是由国际法渊源和国内法渊源有机结合组成的。
三、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种类有?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具体有以下种类:
1、根据承运人组合方式可分为,全程货物运输和多式联运合同;
2、根据运输次数,可分为单次运输合同和分批运输合同;
3、根据运输模式可分为,定期租船合同、光船租赁合同等;
4、其他种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十一条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的合同。
四、国际商法谢尔曼法第一条?
第一条根据本法规定,所有限制州际或对外商业贸易,以托拉斯或其他形式组成联合,签订合同或秘密协议的,都属于违法行为。
但如果在合同或协议中规定商品再销售的最低限价,而且商品或其标签、包装物上载有商标、牌号,或制造商、经销商名称,同时该商品是与他人所生产、经销的同类产品公开自由竞争;按照产品再销售或为再销售而运往的州、区域或哥伦比亚特区现行或将来有效的法律、法令或公共政策,上述合同或协议符合州内交易的有关规定。
五、国际法和民商法的区别?
国际法指调整国际关系方面的法律,而民商法是调整民事,商事方面的法律。
六、商标法是属于商法还是民法?
民法是为调整一切民事主体而设的,商法只调整商主体,知识产权并不只限于商主体,只要是民事主体都有权享有,而商标法是属于知识产权中的一类,所以归属于民法.
七、国际商法的特点?
国际商法是研究国家领土之间、主权之间的相关法律问题。譬如钓鱼岛、南海等等产生的纠纷;今后工作如果想从事这方面的工作,最好上个研究生,可能进海事法院这些。
八、国际商法真实案例?
国际商法案例及解析案例一
1986年7月27日我国某公司应荷兰A商号的请求,报出某初级产品100吨,每吨鹿特丹到岸价格(CIF)人民币3900元即期装运的实盘。对方接收到我方报盘后,没作承诺表示,而是再三请求我方增加数量,降低价格一并延长要约有效期。
我方曾将数量增至300吨,价格每吨鹿特丹GIF减至人民币3800元,并两次延长了要约的有效期,最后延至8月30日。
荷兰于8月26日来电接受该盘。我方公司在接到对方承诺电报时,发现巴西因受旱灾而影响到该产品的产量,国际市场价格暴涨,从而我方拒绝成交,并复电称:《由于世界市场价格变化,货物在接到承诺电报前已售出。
“但荷方不同意这一说法,认为承诺是在要约有效期内作出,因而是有效的,坚持要求我方按要约的条件履行合同,并提出,要么执行合同,要么赔偿对方差价损失40余万元人民币,否则将提起诉讼。”
[问题](1)如果A商号对我国的这家公司提起诉讼,有无正当理由?
(2)双方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
[参考答案]
(1)A商号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我国的公司违约在先,A商号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进行救济。
(2)双方间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如何认识合同订立的程序。一般说来,订立合同必须经过两个程序,即要约和承诺。
要约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其内容必须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对方一旦接受,要约人就愿受其约束。
因此,一项要约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应清楚表明愿意按要约所列条件与对方订立合同的目的,并表明一旦对方接受,要约人就愿受其约束。
2.原则上应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凡不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人提出的建议,仅视为要约邀请。
3.内容必须十分确定。所谓十分确定,即所标明货物的名称、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数量或价格,或者规定如何确定数量和价格。
承诺即受要约人作出声明或以其他行为对要约表示同意。
构成一项承诺也必须具备一定条件:
4.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以声明或其他行为作出。
5.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而不能有所添加、限制或更改,但如果所作限制、添加或更改并未实质上变更要约的内容,要约人又末在过分迟延的期间内以口头或书面方式提出反对,则该项承诺仍然可以视为有效。
6.承诺必须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送达要约人,如果要约人末规定时间,则必须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送达,对于口头发出的要约,必须立即作出承诺。
承诺一旦送达要约人,就发生效力,合同即告成立。
本案中,经过推迟的要约有效期是8月30.日,荷兰A商号的承诺于8月26日到达,是有效承诺,合同应于8月26日成立。
我方公司以“由于世界市场价格变化,货物在接到承诺电报前已售出”为由不履行合同,是完全没有法律依据的违约
九、国际商法的特征?
:1、国际商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一种具有国际因素的关系。 2、国际商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式一种商事关系。 3、国际商法主要是调整国际商事关系的所有法律规范,这里主要是指统一实体规范。 国际商法不包括冲突规范,也不包括国内民商法。
国际商法的研究和教学内容的重点应当逐步走向以我为主,向国际化靠拢这样一个方向。因为以我为主,向国际化靠拢的必要条件已经逐步成熟
十、国际经济法和商法硕士哪个好?
国际经济法更好。国际法学是法学类的一个专业。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建设需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熟悉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严谨科学学风和良好职业道德的国际法专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