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运输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制(海上运输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制有哪些)

一、客车承运人责任险赔偿范围?

所谓“承运人责任险”,是指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保险自己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事故,致使旅客遭受人身伤亡和直接财产损失或者危险货物遭受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对旅客或者危险货物货主承担的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的。

二、危货承运人责任险赔偿范围?

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条款共有34条。其中第五条规定,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使用的运输车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输和装卸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危险货物期间,因下列意外事故造成车辆上装载的危险货物的毁损、灭失(以下简称“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二)运输车辆发生碰撞、倾覆;(三)碰撞、挤压导致包装破裂或容器损坏。

第七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灾害;本保险合同所称自然灾害是指雷击、暴风、暴雨、洪水、暴雪、冰雹、沙尘暴、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火山爆发、地面突然塌陷、地震、海啸及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现象。

(二)危险货物设计错误、工艺不善、本质缺陷或特性、自然渗漏、自然损耗、自然磨损或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腐烂、变质等自身变化。

三、承运人责任险赔偿范围有哪些?

承运人责任险赔偿承运人承担的货物损失依法律或合同规定的赔偿责任,系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货物本身的价值、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等标准赔偿,保险人在赔偿限额的条件下亦按此标准承担责任,若有免赔额时,还应先扣除免赔额。

四、《华沙公约》规定的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责任基础是( )。)?

  推定过失责任制  《华沙公约》是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其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责任基础是推定过失责任制。 (1929年10月12日在华沙签订)(1933年2月13日起生效)

五、出租车承运人责任险赔偿范围?

承运人责任险赔偿范围如下: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二十四条在运输过程中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八百三十二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三十三条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六、公交车承运人责任险赔偿范围?

可以要求公交公司承担责任。属于侵权责任和合同责任竞合,可以二者选其一。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七、承运人的责任是什么?

  订立水上货物或旅客运输合同或者实际执行其中全部或一部分运输的一方当事人。在我国,承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而实际承运人是指接受承运人委托,从事货物运输或者部分运输的人,包括接受转委托从事此项运输的其他人。参见《海商法》第42条。  承运人的权利  

1、运费请求权  

2、按时开航权  

3、维持船舶内部秩序和安全的权利。  

4、享有免责权和责任限制权。  承运人的责任  1.承运人责任期间  承运人对货物的责任期间,是指承运人管货义务的存续期间。承运人只对在其责任期间内发生的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坏负赔偿责任。  2.赔偿责任  承运人在责任期间内,对不能负责的原因造成货物的灭失、损坏及迟延交付,应当负赔偿责任。  3.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制  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制,是指将承运人对其不能免责的货物迟延交付,货物灭失或者赔偿责任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实质上是从量的方面对承运人赔偿责任的部分免除。  4.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的责任分担  我国《海商法》第六十条规定:“承运人将货物运输或者部分运输委托给实际承运人履行的,承运人仍然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对全部运输负责。对实际承运人承担的运输,承运人应当对实际承运人的行为或者实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在受雇或者受委托的范围内的行为负责。虽有前款规定,在海上运输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所包括的特定的部分运输由承运人以外的指定的实际承运人履行的,合同可以同时约定,货物在指定的实际承运人掌管期间发生的灭失、损坏或者迟延交付,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5.承运人的免责。

八、承运人发生交通事故损坏货物,谁有责任赔偿?

承运人发生交通事故损坏货物的,承运人有赔偿责任,其他肇事方也有赔偿责任。

1、承运人有义务按照约定将货物安全、及时、适当地运送到目的地,如果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货物损坏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货物损毁的,其他肇事方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赔偿托运人相应的货物损失。但具体承担货物损失的赔偿比例,应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所认定的各方过错责任大小的比例来确定。

九、承运人对于货损责任的规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坏的,由承运人承担赔偿的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等原因造成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三十二条 【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的责任承担】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范围?

危险货物承运人要正确填写货物运单,货物品名要如实填写否则发生危险要由承运人员负责。货物件数,重量也要填写正确,在备注栏内对危险货物的性质,危险也要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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