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上贸易规则术语?
海上贸易术语:FOB,CFR,CIF
二、17世纪时,荷兰有“海上马车夫”之称。对“海上马车夫”的确切理解是?
答案D
本题考查对教材出现的名词的把握。荷兰是由于依靠发达航运业从事海上运输被人们称为“海上马车夫”的,但这个概念更多的是反映出当时荷兰的经济地位:已经成为世界头号贸易强国。
三、航运强国内涵?
从大航海时代到第二次世界二战,世界列强之间为争夺陆域、海域空间频繁战争,发展海运船队和全球网点一方面是自身航运与贸易利益需要,另一方面是为国家军事行动、经济安全和灾难救助等重要物资供应提供海上支持。
基于当今海运发展环境,对海运强国内涵的认识概括为三个方面:海运强国是相对于其他国家和地区海运而言的战略定位,“强”在这里表现为形容词,是发挥国家综合实力,在国际海运市场中有效利用全球航运资源、全球化存在和在激烈竞争中形成的强者;
海运强国是相对其他国家和地区更能有效支持国防安全与经济安全而言的战略定位,“强”在这里表现为动词,体现为与国家综合国力的互动,大国为有效应对复杂地缘政治形势、时有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需要海上战略投放能力、战略资源海运通道安全畅通的支持;
海运强国是相对其他国家和地区而言对世界海运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具有更大影响力而言的战略定位,“强”在这里表现为名词,体现为“领头羊”作用,他国可指望、可依赖其推动海运服务创新、技术进步、通道与运营安全和良好秩序及生态的形成。
基于上述三点基本认识,结合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格局的变化和海运发展实践看,现代海运强国就是依托综合国力,在海运保障性、竞争性和引领性整体居世界前列的国家。
海运保障性、竞争性和引领性的含义。
海运保障性是国家发展海运的底线,体现为海运的可获得性和经济性。从适应国家对海运的需求角度看,保障性主要体现在常态、非常态突发事件以及战略物资海上运输上。
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主题,作为全球性竞争行业,在正常环境下,商业物资、人员运输均可通过市场选择承运人,经济地完成海上运输。
而战略物资和应对突发事件时的人员、物资运输,由于涉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政治影响等种种原因,往往无法依赖他国运力进行运输;
一旦发生某些常态突发事件,海运的可得性和经济性就会面临挑战,直接影响战略物资和关系国计民生资源、能源运输及时、经济地运输,甚至由于种种原因他国运力不可获取或以极高的代价获取。
而对于安全和环境事故,需要及时获取救助能力,将安全和环境事故可能导致的人员、财产和环境损失降至最低;
一旦发生战争和维护主权等非常态突发事件,往往只能依靠自身和盟友运力,并依托综合国力保障海运通道的安全。
从实现海运的保障性内部看,首先是形成适度超前基础设施、综合运输能力和支持保障系统,是通过自身经济力量可以解决的国内问题,也是可控的;
其次是需要具有直接控制力的国防安全、经济安全船队和特种支持保障装备,以有效应对常态、非常态突发事件,需要国家经济力量和技术力量的支持,部分核心技术和装备具有不可控性,往往只能依靠自身研发实力和盟友支持;
三是对海运通道具有影响力和控制力,涉及复杂的地缘政治形势,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和不可控性,需要国家综合国力和盟友的支持。遍布全球的海运网点,有利于国家对国防安全、经济安全和国家主权等突发事件快速做出反应。
海运竞争性是国家发展海运的经济追求。作为全球化的海运业,竞争主要体现在国际海上运输、码头运营和现代航运服务业等三个方面,其宏观标志为国家服务贸易。
国际海上运输和码头运营等直接体现在运输服务贸易,而现代航运服务业,则体现在金融、信息和咨询等服务贸易领域;竞争的微观体现为国际航运企业、国际码头运营商的竞争,即企业国际化经营规模和经营效益。
而现代航运服务业竞争主要体现为国际港口城市—现代航运服务提供者集聚规模,竞争的标志为国际航运中心的地位,特别是在船舶流、资金流、信息流的聚集规模和结构上。
海运竞争的全球性,要求一国立足海运市场周期性和技术经济特性,建立不劣于其他海运大国的海运融资政策、税收政策和战略性补贴政策,形成良好的海运生态圈,以有效利用国际、国内海运资源和市场,参与全球海运竞争。
海运引领性是国家在全球海运治理体系中作用、影响力和话语权的追求。
引领性源于其海运实力,包括规则制定能力、规则执行能力、议程设置能力、舆论宣传能力和统筹协调能力等,这种实力首先体现为海运全球性存在、服务创新、管理与技术创新、维护通道安全和海难救助等方面的能力。
其次是对国际相关组织形成和运行发挥积极作用,在相关技术标准、规则制定中具有创新提出、协调推动和维护执行能力;
第三方面体现为海运价值观舆论宣传能力,倡导海运开放、竞争、安全、绿色发展,积极推动发展中国家海运业进步。
海运引领性依托于国家的综合国力、海运发展成就和对世界海运发展的贡献,需要一大批熟了解国情、具有全球视野、熟练运用外语、通晓国际规则、精通国际谈判的优秀专业队伍,包括公务员、企业家、科技人才、海员和国际海运活动家等,是海运人才队伍建设持之以恒谋划和奋斗积累的结果。
四、cfr贸易术语代码?
Cost and Freight 的缩写,意思是成本加运费,是外贸合同中使用的法律术语。
根据 CFR 条款,外贸合同中规定销售是成本加运费的,卖方需要安排将货物海上运输到目的港,并向买方提供从承运人处获得货物所需的文件,为出口清关货物。当卖方在目的港船上交付货物时,风险从卖方转移到买方。
五、港路是什么意思?
1 港路是指一些货物通过海运、陆运等交通工具到达目的地的特定路线。2 港路常常用于国际贸易和物流运输。其主要原因是港口可以提供方便快捷的装卸货物服务,同时港口也可以作为货物中转的重要枢纽。3 港路的发展与国际贸易的发展密切相关。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速,港口和港路的重要性也越来越凸显。今后港口和港路的建设和发展将会更加重视智能化和环保化建设,以更好地满足贸易和物流的需求。
六、LINER什么意思?
LINER是一个英语单词,可以解释为“远洋定期班轮”或者“班轮货柜”。这个词通常与海洋运输有关,是指一种规律性的海洋货运服务,通常会在指定的时间和航线上运行。LINER通常被用作海洋运输中的专业术语,指的是在一定时刻和航线上运输货物的船只,这些船只通常都是由专业的航运公司操作,以便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要。
在国际贸易中,LINER也通常指那些负责运输国际海运货物的各种航运业者。这些运营商包括航运公司、代理人、转运人、承运人和集装箱运输公司等等。总之,LINER是一个广泛使用的术语,常常在世界各地的海洋交通和贸易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七、incoterms2020贸易术语特征总结?
各组贸易术语的不同特点 一、E组贸易术语 按E组的EXW这一贸易术语达成的交易,在性质上类似于国内贸易。因为卖方是在本国的内地完成交货,其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也都局限于出口国内,卖方不必过问货物出境、入境及运输、保险等事项,由买方自己安排车辆或其他运输工具到约定的交货地点接运货物,所以,在卖方与买方达成的契约中可不涉及运输和保险的问题。而且,除非合同中有相反规定,卖方一般无义务提供出口包装,也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安排的运输工具。如果签约时已明确该货物是供出口的,并对包装的要求作出了规定,卖方则应按规定提供符合出口需要的包装。如果双方约定卖方要承担将货物装上买方安排的运输工具的义务,则应在合同中对此作出明确的规定。但国际商会在《2000通则》的引言中指出,人们认为理想的是仍然保留EXW条件下卖方义务最小的传统原则,其目的是适用于那些卖方不愿意承担任何装货义务的情况。 由于在EXW条件下,买方要承担过重的义务,所以对外成交时,买方不能仅仅考虑价格低廉,还应认真考虑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以及运输环节等问题,要权衡利弊,注意核算经济效益。另外,按这一术语成交 ,买方要承担办理货物出口和进口的清关手续的义务,所以还应考虑在这方面有无困难。如果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办理出口和进口手续,则不应采用这一术语成交。 二、F组贸易术语 F组中包括的三种贸易术语FCA、FAS和FOB,它们在交货地点、风险划分界限以及适用的运输方式等方面并不完全相同,然而它们也有相同之处,其共同点是按这些术语成交时,卖方要负责将货物按规定的时间运到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并按约定的方式完成交货。从交货地点到目的地的运输事项由买方安排, 运费由买方负担。买方要指定承运人,订立从交货地至目的地的运输合同,并通知卖方。可见,按这些术语达成交易,卖方承担的费用在交货地点随着风险的转移而相应地转移给了买方。另外,按照《2000通则》的解释,采用这三种贸易术语成交时,均由卖方负责货物出口报关的手续和费用;由买方负责货物进口报关的手续和费用。 三、C组贸易术语 C组贸易术语中的CFR和CIF是在装运港交货,风险划分均以船舷为界,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CPT和CIP则是在约定地点向承运人交货,风险划分以货交第一承运人为界,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但它们同为一组也具有共同之处,那就是卖方在约定的装运港(地)交货后,还要负责办理货物从装运港(地)到目的港(地)的运输事项,并承担相关费用,因按本组术语成交,货价构成因素中都包括运费,故国际商会在《2000通则》的引言中称本组术语项下主要运费已付。当然,其中的CIF和CIP下,卖方还要负责办理货运保险 ,并承担保险费用。由于卖方承担的风险仍然是在装运港(地)交货时转移,所以,不应将它们看作是到货合同。 C组术语下,风险划分和费用划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风险划分在装运港(地),费用划分则是在目的港(地)。就是说,卖方虽然承担从交货地至目的地的运输责任,并负担相关费用,但是,他并不承担从交货地至目的地的运输途中货物发生损坏、灭失及延误的风险。 四、D组贸易术语 D组包括的五种贸易术语中,除了DAF是在两国边境指定地点交货外,其他四种术语都是在进口国的目的港或目的地交货,这就与前面各组术语有了明显的区别。按照D组术语成交的合同称到货合同(Arrival Contract),到货合同是与装运合同(Shipment Contract)相对而言的,按照F组、C组术语成交的合同称作装运合同,在装运合同下,卖方要支付将货物按照惯常航线和习惯方式运至约定地点所需的通常运输费用,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在货物以适当方式交付运输之后发生意外而导致的额外费用,则由买方承担。按D组术语成交时,卖方要负责将货物安全及时地运达指定地点,包括边境地点、目的港口以及进口国内地,实际交给买方处置,才算完成交货。卖方要承担货物运至该地点之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可见,D组术语条件下,卖方所承担的风险要大于前面各组,特别是按照DDP术语成交时,卖方负责将货物交到进口国内的约定地点,承担在此之前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其中包括办理货物出口和进口的手续以及相关费用。所以,作为卖方在对外成交时,一定要认真考虑该项业务中可能会遇到的各种风险以及可以采取的防范措施。另外,在打算采用DDP条件对外成交时,卖方还应考虑办理进口手续有无困难,如果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取得进口许可证 ,则不应采用DDP条件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