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为了将货物从一地运送到另一地而订立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托运人的姓名、住所和联系方式;
- 承运人的姓名、住所和联系方式;
- 货物的名称、数量、重量、体积、包装和标志;
- 运输费用的金额、支付方式和时间;
- 装货港、卸货港和转运港(如有);
- 预计装船日期或装船期限;
- 运输期限或预计到达日期;
- 货物的价值和保险金额(如有);
- 其他双方认为必要的事项。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可以由双方签订,也可以由承运人出具提单或其他单据作为合同凭证。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证明文件,具有表明合同内容、代表货权和凭证付款的三重功能。提单应当与合同内容相符,否则可能导致货物的损失或延误,以及托运人或承运人的责任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