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乡镇一岗双责责任有哪些?
一、责任范围
(一)镇党委对镇机关和各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书记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机关各科室、各支部书记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镇党委成员、副镇长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科室和单位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机关各科室科长(站长)对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各基层单位党政一把手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镇纪委在上级纪委和镇党委领导下,协助镇党委抓好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做好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分解和监督检查,并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二、责任内容
(一)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担负的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分解下达责任目标,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
2.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制定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并认真督促落实;建立健全各项管理、监督机制,积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认真监督、检查和考核。
4.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总书记重要讲话论述、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5.领导和组织全镇党员领导干部搞好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项工作。
6.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选拔使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每年组织召开一次以上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存在的问题。
二、养猪的责任有哪些?
养猪是一项具有责任的工作,一般包括以下职责:
首先,提供适宜的生活环境和饲料,提高猪的健康和生产效益;
其次,加强卫生管理,定期检查疫病,及时发现和控制疫情;还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动物保护法,在养殖中注重动物福利和动物健康。
另外,也要密切关注市场需求,了解消费者需求,及时进行生产调整,满足市场需求。总之,养猪需要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努力提高自身专业化和管理水平,为产业发展和社会贡献力量。
三、会计的文化责任有哪些?
1、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我国会计法律责任的主要形式,包括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从我国《会计法》的发展过程看,行政责任形式经历了一个从以行政处分为主向以行政处罚为主的转变。前者是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一种行政法律责任,后者是指特定的行政主体(如财政部门)基于一般行政管理职权,对违反行政法上的强制性义务或者扰乱行政管理秩序的人所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措施。在《会计法》领域,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吊销会计专业人员资格证书等处罚形式。
2、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作为最具威慑力的制裁形式,只适用于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在我国,会计信息的严重失真已经达到了 “公害”的地步,因此加强刑事责任被认为是治理不规范的会计行为的一项重要举措。长期以来,刑事责任主要适用于会计人员、单位负责人伪造或者毁损会计资料以进行偷逃税或者贪污、挪用犯罪,给公司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刑事责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种。主刑,是对犯法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是即可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的刑罚方法。附加刑分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3、民事责任。
会计责任中的民事责任在国外、特别是英美法系国家中是一个非常引人注目的现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平等主体间的会计关系越来越多。在这些平等主体间的会计关系中,由于会计信息在现代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提供信息一方违反会计法规的行为可能给对方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似乎顺理成章。因此在我国,随着会计法律关系性质的多元化,民事责任也正在成为会计法律责任的一种重要形式。
四、监理单位的责任有哪些?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
(一)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未进行审查的,监理单位应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单位审查签字认可,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将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未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的,应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二)监理单位在监理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监理单位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没有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的,应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三)施工单位拒绝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监理单位没有及时报告,应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四)监理单位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应当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监理单位履行了上述规定的职责,施工单位未执行监理指令继续施工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应依法追究监理单位以外的其他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主要工作:
(一)健全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责任制。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对本企业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全面负责。总监理工程师要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责,并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
(二)完善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健全审查核验制度、检查验收制度和督促整改制度基础上,完善工地例会制度及资料归档制度。定期召开工地例会,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指定专人负责监理内业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
(三)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需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继续教育档案。
五、青春担当的重任有哪些?
青年人要敢于担当,肩负着建设国家,保卫国家的责任,要爱党,爱国,爱人民,维护国家利益,国家尊严不受损害,国家主权不受侵犯的责任。有保家卫国勇于献身的精神。
六、企业的社会责任有哪些?
社会的企业责任有: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必须超越把利润作为唯一目标的传统理念,强调要在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强调对环境、消费者、对社会的贡献。
七、保安主要的责任有哪些?
公司保安员岗位职责
1.维持公司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
2.维护公司内部治安秩序,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3.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强防盗活动,及进发现可疑人和事,并逐出。
4.监督员工遵守安全守则工其他规则。
5.加强防火活动,及进发现火灾苗头,并消除之。
6.对违反治安条例的行为,查清事实,收集证据向公司或公安机关报告。
7.配合领导做好下班后值班工作,检查公司办公场所留宿情况。
8.支持、协助门卫履行了责。
9.妥善保管配发的安保器械,不得丢失和擅自使用。
10.正确记录值班日志和案件笔录,及进提出专案报告。
11.安保人员应做到: 1).服务领导,听从指挥。加强组织纪律性,遇事勤请示、报告。 2).坚守岗位、克尽职守,不脱离睡岗、不闲聊。 3).明辨是非,保持警惕,遇到复杂问题,多思多想,对周边情况仔细观察。 4).遵守制度,文明服务。注意工作方法,着装整洁、态度和气。 5).坚持原则,机智灵活,做到反映情况快,解决问题快。 6).不得超越法律私设公堂、打骂、搜身、体罚、拘留,不能触犯个人隐私权。 12.完成安保部部长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外卖员的责任有哪些?
外卖送餐人员是因工作职务行为发生交通事故,由用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当送餐员送餐时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应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受雇于配送公司送餐,配送公司为骑手投保商业险,发生事故由保险公司与配送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受雇于网络订餐平台送餐,发生事故后由订餐平台承担赔偿责任。
3、受雇于餐厅送餐,发生事故由餐厅承担赔偿责任。
4、由劳务派遣至配送公司送餐,发生事故由接受劳务派遣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扩展资料:
如果外卖员在事故中受伤,在这种情况下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公司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下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九、副驾驶的责任有哪些?
副驾驶一般不承担责任,除非是副驾驶位置上车主或者领导,纵容或者唆使驾驶员违法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十、防汛值班的主要责任有哪些?
一、防汛办公室值班人员责任制1、防汛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离岗位。
2、降雨日,须准确做好记录。
3、不得推诿或采取不负责任的态度。
4、对险情、灾情较大并已激化的排水矛盾,要立即向领导成员报告,征求处理意见后,通知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的准备,通知有关领导到现场,来不及报告的边抢险边报告或先抢险再报告。
5、连续大雨天气,雨量达30毫米以上时,须了解记录指挥部人员汛位情况。
6、值班人员全天24小时开机联络,做好记录,发现故障或汛情及时汇报,以便及时处理。二、防汛工作责任制: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防洪法》,加大防汛执法力度,杜绝侵占、毁损防汛设施的现象。
2、落实防汛指挥系统,按职责分工、明确,落实防汛抢险队伍,物资储备,车辆和转移、疏散地点的准备工作,组建快速机动有效的抢险队伍及联络网,做好防汛演习。
3、防汛工作人员要做到认真负责,熟悉并深入工地,能及时了解情况并报告和处理险情。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及时准确。
5、凡未按规定采取度汛措施,汛期出现问题造成损失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