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涉及的风险有哪些?

一、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涉及的风险有哪些?

国际贸易货物在海上运输,装卸和储存过程中,可能会遭到各种不同风险,而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人主要承保的风险有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

  (一)海上风险

  海上风险在保险界又称为海难,包括海上发生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是指由于自然界的变异引起破坏力量所造成的灾害。海运保险中,自然灾害仅指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火山爆发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意外事故是指由于意料不到的原因所造成的事故。海运保险中, 意外事故仅指搁浅,触礁,沉没,碰撞,火灾,爆炸和失踪等。

  1. 搁浅:是指船舶与海底,浅滩,堤岸在事先无法预料到的意外情况下发生触礁,并搁置一段时间,使船舶无法继续行进以完成运输任务。但规律性的潮涨落所造成的搁浅则不属于保险搁浅的范畴。

  2. 触礁:是指载货船舶触及水中岩礁或其它阻碍物(包括沉船)。

  3. 沉没:是指船体全部或大部分已经没入水面以下,并已失去继续航行能力。若船体部分入水,但仍具航行能力,则不视作沉没。

  4. 碰撞:是指船舶与船或其它固定的,流动的固定物猛力接触。如船舶与冰山,桥梁,码头,灯标等相撞等。

  5. 火灾:是指船舶本身,船上设备以及载运的货物失火燃烧。

  6. 爆炸:是指船上锅炉或其它机器设备发生爆炸和船上货物因气候条件(如温度)影响产生化学反应引起的爆炸。

  7. 失踪:是指船舶在航行中失去联络,音讯全无,并且超过了一定期限后,仍无下落和消息,即被认为是失踪。

  (二)外来风险

  外来风险一般是指由于外来原因引起的风险。它可分为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

  1. 一般外来风险。是指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偷窃,下雨,短量,渗漏,破碎,受潮,受热,霉变,串味,沾污,钩损,生锈,碰损等原因所导致的风险。

  2. 特殊外来风险。是指由于战争,罢工,拒绝交付货物等政治,军事,国家禁令及管制措施所造成的风险与损失。如因政治或战争因素,运送货物的船只被敌对国家扣留而造成交货不到;某些国家颁布的新政策或新的管制措施以及国际组织的某些禁令,都可能造成货物无法出口或进口而造成损失。

二、民事法律制度有哪些?

1、民法基本原则,是其效力贯穿于整个民事法律制度和规范之中的民法根本规则,是指导民事立法、民事司法和进行民事活动的带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基本行为准则。

2、其的特征:

(1)内容的根本性。不仅体现社会主义法的一般原则,而且直接体现商品经济的一般要求。反映民事活动、民事法律关系的本质特征。

(2)效力的贯彻始终性。贯彻民法的始终,对民事立法、民事司法和进行民事活动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3)形式的非规范性和不确定性。民法的基本原则不具有法律规范所要求的具体行为模式与法律后果的逻辑构成,因而不属于民法规范。同时,民法的基本原则大多属于弹性的不确定条件,没有全面具体地规定权利义务。

(4)功能的强行性补充性。

3、民法的特征,还可以换下面这种更直白的说法:

(1)民法基本原则是指导民事行为、民事主体和民事司法的准则。

(2)民法基本原则不涉及当事人的具体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3)民法基本原则强行性规范,当中人不得以约定方式来排除适用。

三、物流法律制度的特点有哪些?

物流法具有以下特点:

  (1)技术性。

  物流活动具体包括运输、包装、仓储和装卸等多个环节,而这些环节中的很多方面都具有很强的技术性。

  在现代物流中,整个物流活动过程更是需要有现代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等高技术含量的活动来支持。而物流法作为调整物流活动及与物流活动相关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其具体内容必然涉及大量的与物流技术、物流业务紧密联系的法律,物流法也就不可避免地含有物流活动的专业术语、技术标准、设备标准及设备操作规程等规范。

  (2)广泛性。

  物流系统的运行过程和物流活动内容决定了物流法的广泛性。

  具体表现在:

  ① 内容的综合性。物流活动涵盖了物品从原材料形态经过生产环节的半成品、产成品形态,最后通过流通环节到达消费者手上的全过程,还包括物品的回收和废弃物的处理过程,涉及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诸多环节。物流法对所有这些环节中产生的关系进行调整,因此内容十分广泛。

  ② 表现形式的多样性。物流法内容的综合性决定了物流法不可能仅限于某一效力层次或某一表现形式。

  ③ 物流活动参与者众多。大的物流项目,一般需要有外包服务。物流活动的参与者涉及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如仓储经营者、包装服务商、各种运输方式下的承运人、装卸业者、承揽加工业者、配送商、信息服务供应商、公共网络经营人等。他们的活动既受社会经济活动的一般准则制约,又要受到行业法规和惯例的制约。

  (3)复杂性。

  物流法的复杂性。

  具体体现在:

  ① 物流法律规范中不仅有横向的民事法律规范及纵向的行政法律规范,更包括大量的技术性规范,这些法律规范纵横交错,使物流法与其他法律相比,更具复杂性。

  ② 物流需要涉及运输、仓储、装卸和加工等各

  (4)国际性。

  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各类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活动也随之开始全面跨出国境,而现代物流业则更需要在全球范围内开展,具有明显的国际性特征。

四、WTO的主要法律制度有哪些?

《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及其4个附件组成了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体系。

附件一是货物贸易多边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附件二是《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附件三是《贸易政策审议机制》,附件四是《政府采购协议》、《民用航空器贸易协议》、《国际奶制品协议》和《国际牛肉协议》

五、海上索道有哪些?

沙岸与海岛之间专设双向索道,将陆地与海岛有机地连为一体。索道全长1038米,号称千米索道,是游人登岛观光的主要交通工具。游客靠坐于缆车上,极目远眺,别有一番风味。

蓬莱阁索道是横跨蓬莱阁与田横山之间的一条跨海索道,也是山东省唯一的跨海索道,1993年对外运营,长481米,共有60个吊篮。

六、海上职业有哪些?

海上职业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 船员:船员是指在船舶上工作的人员,包括船长、船员、机务人员等。他们负责船舶的航行、维护、修理等工作。

2. 渔民:渔民是指在海上从事捕鱼、养殖等相关工作的人员。他们需要具备一定的渔业知识和技能,如渔具使用、鱼类识别等。

3. 海事人员:海事人员是指在海上从事管理、监管等相关工作的人员。他们需要具备相关的法律、管理、技术等知识。

4. 海洋科研人员:海洋科研人员是指在海上从事科学研究、勘探等相关工作的人员。他们需要具备相关的科研知识和技能,如海洋生物学、海洋地质学等。

5. 海上救援人员:海上救援人员是指在海上从事救援、抢险等相关工作的人员。他们需要具备相关的救援知识和技能,如水上求生、急救等。

6. 海上旅游从业人员:海上旅游从业人员是指在海上从事旅游服务、娱乐等相关工作的人员。他们需要具备相关的服务、娱乐知识和技能,如船舶驾驶、导游、演艺表演等。

以上是海上职业的一些常见类型,当然还有其他一些与海洋相关的职业,如海上石油勘探人员、海上风电工程师等。

七、海上科技有哪些?

主要研究船舶如何在一条理想的航线上,从某一地点安全而经济地航行到另一地点的理论、方法和艺术。航海技术是具有悠久历史、内容丰富且有很强的实践性的综合性应用科学。

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成就,使航海技术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信息科学、计算机技术、电子技术、通讯技术及空间卫星技术在航海上得到了成功的应用。航海技术主要包括船舶航行与导航定位、船舶操纵与避让、船舶种类与性能结构、船舶设备与属具、助航仪器及设施、海洋水文地理与气象、港口与航道工程等内容。

八、海上城市有哪些?

水上城市包括但不限于:意大利威尼斯、荷兰阿姆斯特丹,瑞典斯德哥尔摩,德国汉堡,俄罗斯圣彼得堡,泰国曼谷,中国苏州,美国劳德代尔堡,阿联酋迪拜还有澳大利亚黄金海岸城等等,其中著名的水上城市应该就是威尼斯了。威尼斯的艺术水平在世界都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九、海上鱼群有哪些?

在广阔的海洋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鱼群。其中,一些常见的鱼群包括石斑鱼群、金枪鱼群、鲨鱼群、三色神仙鱼群等。这些鱼群在海洋中各自有着独特的生态角色和生活习性。石斑鱼群通常生活在珊瑚礁区,它们是珊瑚礁生态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金枪鱼群则是一种大型鱼类,它们具有快速的游动速度和敏锐的感官,常常成群结队地巡游在广阔的海洋中。鲨鱼群则是一种掠食性鱼类,它们常常成群结队地攻击猎物。三色神仙鱼群则是一种小型鱼类,它们通常生活在珊瑚礁区,以藻类和浮游生物为食。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不太常见的鱼群,如箭猪鱼群、七彩海蛇鱼群等。这些鱼群通常具有独特的外观和行为习性,使海洋生物世界更加丰富多彩。总之,海洋中的鱼群种类繁多,它们各自有着独特的生态角色和生活习性。了解这些鱼群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了解海洋生态系统的运作和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重要性。

十、海上乐园有哪些?

南戴河海上乐园

方特水上乐园

融创水世界

融创文旅集团拥有融创乐园、电影世界、海世界、雪世界、水世界、体育世界、秀场等多个业态,是中国著名的主题乐园之一。

三亚·亚特兰蒂斯水上乐园

是国内一座全年运营的水世界,是著名水上乐园。乐园内有“海神塔”、“公主塔”两座主题设计塔楼,有海神之跃、急速漂流河、飓风之眼、怒海过山车以及19条不同功能的迷你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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