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货物运输有哪些风险?

一、海上货物运输有哪些风险?

首先就是自然灾害 其次就是意外事故了,具体请看以下 保险业把海上货物运输的风险分成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风险是造成损失的原因。   

1、海上风险   海上风险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自然灾害、仅指恶劣气候、雷电、洪水、流冰、地震、海啸以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不是指一般自然力所造成的灾害。   意外事故、主要包括船舶搁浅、触礁、沉没、碰撞、失火、爆炸以及失踪等具有明显海洋特征的重大意外事故。   

2、外来风险   外来风险是指海上风险以外的各种风险,分为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   一般外来风险。指偷窃、破碎、渗漏、玷污、受潮受热、串味、 生锈、钩损、短量、淡水雨淋等。   特殊外来风险、主要是指由于军事、政治及行政法令等原因造成的风险,从而引起货物损失。如战争、吧公、交货不到、拒收等。 其实海运保险都有保险责任的,明确的规定了哪些原因赔,哪些原因拒赔,你可以和业务员联系看看,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得到您,谢谢

二、海上货物运输的外来风险有哪些?

外来风险一般是指由于外来原因引起的风险。它可分为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

1 一般外来风险。是指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偷窃,下雨,短量,渗漏,破碎,受潮,受热,霉变,串味,沾污,钩损,生锈,碰损等原因所导致的风险。

2 特殊外来风险。是指由于战争,罢工,拒绝交付货物等政治,军事,国家禁令及管制措施所造成的风险与损失。如因政治或战争因素,运送货物的船只被敌对国家扣留而造成交货不到;某些国家颁布的新政策或新的管制措施以及国际组织的某些禁令,都可能造成货物无法出口或进口而造成损失。

三、超限超长超重货物运输有哪些规定?

超限运输一方面是指被运输的设备、构件或货物,其外形尺寸、高度、重量长度超过了运输部门或交通部门所规定的范围,而采用了特殊措施来进行运输作业。

另一方面是指超过公路建筑限界规定的长度、宽度、高度的限界或总负载超过公路、公路构造物限载标准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的行为。

运输不可解体大件物品可以提前办理超限车辆通行证实现合法运输,

超限运输范围标准

所谓的超限运输是指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行驶公路的行为,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隧道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应当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超限运输车辆的具体认定标准为:

1、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上;

2、车货总长18米以上;

3、车货总宽度2.5米以上;

4、单车、半挂列车、全挂列车货总质量40吨以上;集装箱半挂列车货总质是46吨以上;

5、车辆轴载质量在下列规定值以上;

单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6吨;

单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10吨;

双联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10吨;

双联轴(每侧各一单轮胎、双轮胎)载质量14吨;

双联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18吨;

三联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12吨;

三联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22吨;

超限运输处罚标准

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行驶公路的,由公路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对违法责任人予以行政处罚。

规定:超限10%以下,以批评教育为主,一般不处罚。但对超限3次以上,责令卸载并处300元以下罚款;

超限10%以上20%以下,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超限20%以上30%以下,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超限30%以上40%以下,处10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罚款;

超限40%以上50%以下,处1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超限50%以上80%以下,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超限80%以上100%以下,处5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罚款;

超限150%以上200以下,处15000元罚款;超限200%以上,处20000元罚款。

四、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涉及的风险有哪些?

国际贸易货物在海上运输,装卸和储存过程中,可能会遭到各种不同风险,而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人主要承保的风险有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

  (一)海上风险

  海上风险在保险界又称为海难,包括海上发生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是指由于自然界的变异引起破坏力量所造成的灾害。海运保险中,自然灾害仅指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火山爆发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意外事故是指由于意料不到的原因所造成的事故。海运保险中, 意外事故仅指搁浅,触礁,沉没,碰撞,火灾,爆炸和失踪等。

  1. 搁浅:是指船舶与海底,浅滩,堤岸在事先无法预料到的意外情况下发生触礁,并搁置一段时间,使船舶无法继续行进以完成运输任务。但规律性的潮涨落所造成的搁浅则不属于保险搁浅的范畴。

  2. 触礁:是指载货船舶触及水中岩礁或其它阻碍物(包括沉船)。

  3. 沉没:是指船体全部或大部分已经没入水面以下,并已失去继续航行能力。若船体部分入水,但仍具航行能力,则不视作沉没。

  4. 碰撞:是指船舶与船或其它固定的,流动的固定物猛力接触。如船舶与冰山,桥梁,码头,灯标等相撞等。

  5. 火灾:是指船舶本身,船上设备以及载运的货物失火燃烧。

  6. 爆炸:是指船上锅炉或其它机器设备发生爆炸和船上货物因气候条件(如温度)影响产生化学反应引起的爆炸。

  7. 失踪:是指船舶在航行中失去联络,音讯全无,并且超过了一定期限后,仍无下落和消息,即被认为是失踪。

  (二)外来风险

  外来风险一般是指由于外来原因引起的风险。它可分为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

  1. 一般外来风险。是指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偷窃,下雨,短量,渗漏,破碎,受潮,受热,霉变,串味,沾污,钩损,生锈,碰损等原因所导致的风险。

  2. 特殊外来风险。是指由于战争,罢工,拒绝交付货物等政治,军事,国家禁令及管制措施所造成的风险与损失。如因政治或战争因素,运送货物的船只被敌对国家扣留而造成交货不到;某些国家颁布的新政策或新的管制措施以及国际组织的某些禁令,都可能造成货物无法出口或进口而造成损失。

五、人防车位长租合同内容有哪些条款?

人防车位长租合同通常包括以下条款:租赁双方的身份信息、车位的具体位置和面积、租金及支付方式、租期及续租条款、违约责任、维修责任、保险责任、合同解除条款、争议解决方式等。

双方应详细阅读合同并确保条款清晰明确,以保障双方的权益。

六、党章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1、规定了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最终目标。

2、行动指南——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3、概括和总结了社会发展规律、中国的发展经验及其基本要求(五个方面问题):

①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通规律(普通性与特殊性)和选择适合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

②马列主义理论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创立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③我国当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及其特征。

④规定了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一个中心、二个基本点)、任务和基本政策。 ⑤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提出四项基本要求。

七、员工考勤管理规定内容有哪些?

行政管理,包括考勤管理、印章管理、着装管理、后勤管理、卫生管理、安全管理、档案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办公设备管理、办公用品管理、社会保障、工资福利、岗位职责、绩效考核等方面;财务管理,包括现金管理、费用开支、差旅费标准、电话费标准、账册报表管理、数据统计分析、计量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生产管理,包括岗位职责、操作规程、产品标准、工艺流程、控制参数、安全规程、设备管理、现场管理、质量管理、产品检验等;业务管理,包括采购管理、销售管理、经销商管理、价格管理、物流运输、市场调研、宣传推广、客户服务等内容。其他的如产品研发、科技创新、资本运作、进出口贸易等一般小企业是不涉及的。

八、合同中的包装条款一般包括哪些内容?具体应如何规定?

包装条款(parkingclause)是用来规定货物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包装费用负担和运输标志等方面内容的条款。

包装条款是指包括包装的种类和性质、包装材料、包装尺寸、包装费用和运输标志等内容。

在国际贸易中,除一些货物因其本身特点不需要包装外,多数货物都需要有一定的包装。包装的费用计人成本之中。货物的包装主要分为两类:

(1)运输包装,又称大包装或外包装,主要作用是为了保护货物的安全运输,便于装运和储存。

(2)销售包装,又称小包装或内包装,其作用是为了保护商品的质量、数量。

包装条款是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按照各国法律规定买卖双方对包装条款一经确定,卖方所交货物的包装必须符合合同的约定。

在我国外贸合同中,常常对合同包装条款的签订不够重视,以"习惯出口包装"或"习惯包装"这种用语加以约定的做法,往往在日后履行合同时容易产生争议。

由于商品的品种、商品的特性不一,运输方法以及运输距离又不相同,包装条款的内容及繁简也不尽相同。包装条款一般包括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包装规格、包装标志和包装费用的负担等内容。

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应按合同中订立的内容进行包装,若合同中没有规定,卖方应按同种商品的惯常的方式进行包装。违反了合同中的包装规定即是违反了包装条款,买方可以拒收货物。

运输包装的方式与包装用料、辅料由不同商品的特性决定。与运输包装有关的内容,如费用、包装标志以及包装提供者的责任与义务等有时也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按照国际贸易习惯和某些国家的法律规定,包装条款是合同的主要条款之一,是货物说明的组成部分。如果货物的包装与合同规定或行业习惯有重大不符,则属于违约,买方有权索赔损失,甚至拒收货物。因此,买卖双方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包装条款。

九、关于外购车辆固定资产原值包含哪些的规定和法律条款有哪些?

我公司购入一辆轿车,哪些费用可入固定资产原值以----购买价款、车辆购置税、装饰费、上户费。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车辆装饰费、上户费是汽车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必要支出,因此可以计入固定资产原值计提折旧。

十、三年级宪法条款有哪些内容?

国体,政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国旗,国徽,国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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