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行平仓制度有哪些相关规定?
你好,强行平仓制度是指当交易所会员或客户保证金不足并未能及时补足或持仓不满足相关规定时,期货交易所按照规定对会员、客户持仓实行平仓的制度。
【情形】当会员或客户出现下列情形时,交易所可以实行强行平仓: 1.会员准备金余额小于0,并未能在规定时间补足。2会员或客户持仓超过规定限额,并未在规定时间内平仓。3.相关品种持仓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调整为相应整倍数的。4.因违规受到交易所强行平仓处罚的。5.根据交易所的紧急措施应当予以强行平仓的。6.其他应当予以强行平仓的。【举例】 某玉米收购商老张将要收购50吨的玉米,但担心未来玉米价格上涨,在7月10日买入20手玉米1809合约。老张本打算持有到期进行实物交割。但大连商品交易所规定自然人客户持仓不允许进行交割,在经过其开户的期货公司通知后仍未主动进行平仓的前提下,由期货公司或交易所强行对其违规持仓全部平仓,造成的相应损失和费用由老张承担。风险揭示: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不保证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二、法律条文有哪些?
所谓的法律条文有可以分编、章、节、条、款、项、目。一个法律条文可以表达一项或几项命令性规范,而一项包括了调整性规范和保护性规范的完整的逻辑性规范往往要体现在几项具有内在联系的法律条文中。法律条文是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基本构成因素,规范性法律文件是法律条文的集合。
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哪些相关规定?
征地安置补偿的规定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四十七条 :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四、请问不准许撤诉的情形有哪些呢?(附相关法律条文)?
案件涉及到侵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法院就不准许撤诉。一审判决宣告前,原告申请撤诉的,一般情形下,法院应当准许,但具有5种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不准许撤诉。这5种情形分别是: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已经开庭审理且合议庭已经形成评议意见的,或适用简易程序裁判文书已经制作完毕只待宣判送达的;民事行政案件、侵权赔偿案件已经达成调解协议的;原告申请撤诉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告滥行诉权或以败坏他人声誉为目的,恶意诉讼的;行政案件的原告迫于行政机关压力而申请撤诉或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且未做出实质性改变的。二审法院应准予上诉人撤诉,从审判实践看,遇有下列情况,不宜准予撤回上诉: 1第二审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应当予以纠正或发回重审的; 2发现上诉人为了规避法律而申请撤诉,如果同意上诉人撤回上诉,势必侵害被上诉人合法权益的; 3如果双方当事人均提起上诉,而仅有一方申请撤回上诉,二审人民法院应维护另一方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不因一方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而终止诉讼; 4在第二审程序中,行政机关不得改变其原具体行政行为。上诉人如因行政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而申请撤回上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人民法院不准撤回上诉的裁定,只是驳回了上诉人的撤诉请求,不涉及实体问题,因此第二审程序仍将继续进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五、出口货物海上运输有哪些程序?
1、国内出口商与国外客户签订出口合同,确定出口货物出口日期及交货日期等事项,对于货物体积、重量、件数等装载信息,出口商应该会有初步的预计。
2、根据成交方式联系运输公司(货代公司)安排货物运输出口事宜,如在FOB条件下由国外客户安排海运运输,CIF术语由出口商安排海运运输。
3、货代公司收到出口商指令后,向船公司进行订舱并与出口商进行确认,确认订舱信息后将订舱单发给拖车公司,拖车公司准备办理到码头提取空柜后到工厂装货,货代公司此时还要与出口商确认好报关资料如何交接等问题。
4、拖车公司到工厂装完货物后将集装箱运返码头堆场,货物从进入码头堆场开始正式受海关监管。与此同时或在工厂装货之前,将所需要的报关资料送交到负责报关的报关公司手中。
5、报关公司收到资料时,首先进行单面初步审核,核实无误后等待集装箱返回码头堆场后正式开始报关工作。首先需要向船代输单,录入舱单信息,然后向海关审单中心录入报关资料,审核无误后向海关电脑系统发送报关信息,海关从电脑系统收到申报信息时才算正式接受申报。
6、海关审单中心审结后,由报关公司向现场海关递单,现场海关审核资料后进行放行或者查验操作。放行后由报关公司将放行条交给船代公司或者码头公司,然后根据所申报的船名、航次将此批货物装船运往目的国家收货人。
7、当船舶正式离开码头后,由船代向海关电脑发送装船清洁舱单,该清洁舱单会与之前由报关行录入的装船单信息进行自动对碰,对碰成功后由报关行去海关办理签发核销退税联的手续。然后将核销联、退税联以及核销单一同寄回给出口商,出口商到外管局办理外汇核销手续,到国税局办理出口退税手续。至此,完成该票货物的全部报关流程。
特普沃德
六、楼上邻居的噪音扰民,能否诉讼?有无相关的法律条文规定?
一、此问题实际上这是一个相邻权的问题。所谓相邻权,就是老百姓说的邻居之间产生矛盾了。如果邻里产生噪音,噪音可能导致邻居难以休息好,显然是已经构成了侵权。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首先应该有证据,民事诉讼法有这样的规定。比如,用录像用拍照等等都是可以证实的。另一个噪音标准是不是足够大,这需要一个证明,因为音量的大小法律词是用分贝来表示的,是不是达到70分贝或者达到80以上的分贝,要有这种取证。
二、可以通过环保部门来监测,或者公证部门来公证。相邻纠纷是普通的民事纠纷,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起诉的时候也是直接起诉噪音的制造者。
三、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相邻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
七、国家对外资企业用的公章有什么规定?相关的法律条文是什么?
外资企业是不用五星的,只要中间单位中文名称,外围是英文名称就行了。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的印章规格为椭圆形,横径为4.5cm,竖径为3.0cm,中央不刊五角星(要求刻企业标志可准予),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自左而右横排,根椐用章单位的要求,可刻制钢印和中英文印章
八、刑法对医疗器械有哪些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其中情节特别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九、超限车编入列车有哪些相关规定?
装载危险\易燃等货物的车辆编入列车的隔离限制,执行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章规定.编挂超限货物车辆或特种车辆时,按铁道部货物运输规定或临时指示办理. 特快旅客列车不准编挂货车,编入客车车辆最高运行速度必须符合该列车规定的速度要求.其他旅客列车原则上不准编挂货车,在特殊情况下,局管内旅客列车经铁路局准许,跨局旅客列车经铁道部准许,方可在列车后部加挂,但不得超过2辆. 旅客列车中乘坐旅客的车辆,与机车\货车相连接的客车端门以及编挂在列车尾部的客车后端门须加锁. 超过定期检修期限的车辆(经车辆部门鉴定送厂\段施修的客车除外),装载危险\恶臭货物的车辆禁止编如旅客列车.
十、50年前的地契还有效吗?相关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1962年颁发的应当是房屋土地所有证,现在已失去法律效力,但是可以做为确权的证据使用。
国土资源部的相关文件有这方面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