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公约是什么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公约(Hague-Visby Rules)是一系列规定,旨在规范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内容和责任。该公约最初于1924年在海牙签订,后经多次修订,最新版本是1979年的《汉堡规则》。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公约的主要内容包括:
- 货物运输合同必须以提单或类似单据为凭证,提单应当载明货物的数量、重量、品名、装船港、目的港等信息。
- 承运人对货物的损失或损坏负有赔偿责任,除非能证明是由于不可抗力、航行或救助行为、战争或敌对行为、政府行为、罢工或类似事件、货物本身的性质或缺陷等原因造成的。
- 承运人的赔偿责任有一定的限额,根据不同版本的公约,限额的计算方式也不同。一般来说,限额是按照每件货物或每单位重量的特别提款权(SDR)来确定的。
- 承运人和托运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高于或低于公约规定的限额,但不能完全免除承运人的责任。
- 货物损失或损坏的索赔时效为一年,自货物交付之日起计算。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公约对于保障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维护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海事法律的统一和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目前,该公约已经被多数国家和地区批准或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