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述国际货物买卖法的体系?
国际货物买卖法是国际贸易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由有关国际货物买卖的多边条约、双边条约、国内立法、国际贸易惯例来调整。其中最重要的是《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公约》。国际货物买卖主要涉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风险的转移、国际货物运输与海上保险等问题。
二、简述风险管理中的转移策略?
风险转移策略就是将风险转移给另一家企业、公司或机构。合同及财务协议是转移风险的主要方式。如购买保险、将某一工程项目分包出去。转移风险时,管理层应充分考虑各方的目标、转移的能力、存在风险的情景以及成本和效益。
三、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划分风险的目的是?
确定货物遭受的损失由哪一方当事人承担。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货物风险主要指货物在高温、水浸、火灾、严寒、盗窃或查封等非正常情况下发生的短少、变质或灭失等损失。划分风险的目的就是确定对这些损失由谁承担。尽管在通常情况下,这些损失可以通过保险在经济上得到补偿,但仍有以下问题需要解决:(1)谁有资格向保险公司求偿;(2)在不属于保险范围内或当事人漏保的情况下的风险承担问题;(3)对受损货物进行保全与救助的责任问题等。因此,在国际货物买卖中,风险分担对买卖双方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四、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卖方的权利担保义务?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所有权担保的含义有三:
1、卖方应向买方担保他确实有权出售该货物。假如卖方将偷窃的东西卖给买方,则违反他对货物的所有权担保义务;
2、卖方应担保货物上不存在在订立合同时不为买方所知的他人的权利,如抵押权、留置权等;
3、卖方应向买方担保第三者对其提交的货物不提以侵权或其他类似理由提出合法要求。例如卖方出售的货物及其使用不得侵犯第三者的专利权、商标权等。 所有权担保指卖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如不存在任何未向买方透露的担保物权等。 所有权担保的类型有:买卖式担保、让与式担保、所有权保留。
五、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
(1)以交货时间确定风险转移。
将所有权与风险转移相分离。
(2)过失划分原则。
即只有在当事人无违约过错时,才适用以交货时间确定风险转移的原则。
(3)国际惯例优先。
即如当事人在合同中援用国际贸易惯例,则风险转移问题优先适用国际惯例而不适用公约。
(4)划拨是风险发生转移的前提条件。即货物在划拨于合同项下前风险不发生转移。
六、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什么是交易磋商中必不可少的法律步骤?
国际贸易的买卖磋商中,发盘和接受是两个必不可少的法律步骤。
1、发盘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盘人在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旨,即构成发盘。
2、接受一方无条件地同意对方在发盘(或还盘)中提出的各项交易条件,并愿意按这些交易条件达成交易,订立合同。
七、风险转移与风险规避的区别?
风险转移和风险规避的定义不同,最根本的区别是风险会不会落在自己身上。
风险规避是指企业回避、停止或退出蕴含某一风险的商业活动或商业环境,避免成为风险的所有人。例如:
(1)退出某一市场以避免激烈竞争;
(2)拒绝与信用不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
(3)外包某项对工人健康安全风险较高的工作;
(4)停止生产可能有潜在客户安全隐患的产品;
(5)禁止各业务单位在金融市场进行投机;
(6)不准员工访问某些网站。
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是指企业通过合同将风险转移到第三方,企业对转移后的风险不再拥有所有权。转移风险不会降低其可能的严重程度,只是从一方移除后转移到另一方。例如:
(1)保险:保险合同规定保险公司为预定的损失支付补偿,作为交换,在合同开始时,投保人要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
(2)非保险型的风险转移:将风险可能导致的财务风险损失负担转移给非保险机构。
八、风险回避与风险转移的区别?
风险回避指的是想办法规避风险的行为,也就是说尽可能的减少风险发生的概率的行为。风险回避意味着在此之前需要考虑到相关的风险,而且也是需要避之的。
风险转移指的是把可能发生的风险转移到其它地方的行为,也就是说把可能涉及到的风险以某种方式转到憋出的意思。
风险转移可以使目前的情况的风险的发生概率大幅减小。
九、国际贸易中货物风险转移与所有权转移的联系?
FOB:买方负责海运费和海运保险费; CIF:卖方负责海运费和海运保险费,但是装船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 CFR:卖方承担海运费,买方承担海运保险费。
以上3种情况的风险转移都是在装运港的货物越过船舷前后,也就是说,不管运费,保险费谁出,货物装船后的风险都由买方承担; 以上3种情况的所有权的转移都是随正本提单而转移的,只有正本提单交到买方,买方才正式获得了货物所有权,但是在货物装船后发生了意外的话,虽然货物所有权没有发生根本性转移,但是依照术语的风险承担的原则,买方要根据保险向保险公司索赔,但是要照付给卖方正常的货款!十、简述风险的特征有哪些?
第一、风险它是客观存在的,它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的,有的风险是没有办法回避的或者说没有办法消除的。
第二、损害性:
一般的风险发生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损害。物质上损失往往是可以用货币来衡量的;但一旦造成人身损害,就比较难以用货币来衡量了。总之,风险的发生将会给我们的生活产生影响。
第三、不确定性
风险发生的具体地点是不确定的。
即便确定某种风险肯定要发生,但发生的确切时间往往是无法确定的。
每次风险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事先是无法预知的。
第四、可测定性
就总体而言,利用数理统计的原理及方法,针对一定时期内特定风险发生的频率和损失情况加以总结和综合分析,依据概率论的原理可得出基本正确的预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