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风险转移包括哪些?

一、企业的风险转移包括哪些?

风险转移的方式有很多,主要有三类;

一是合同转移,即借助合同法,通过与有关方面签订连带风险在内的合同,将风险转移给对方。

二是采用保险方式,对那些属于保险公司开保的险种,可通过投保把风险全部或部分转移给保险公司。三是利用各种风险交易工具转嫁风险。一般说来,风险转移的方式可以分为非保险转移和保险转移。非保险转移是指通过订立经济合同,将风险以及与风险有关的财务结果转移给别人。在经济生活中,常见的非保险风险转移有租赁、互助保证、基金制度等等。保险转移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保险人)。个体在面临风险的时候,可以向保险人交纳一定的保险费,将风险转移。一旦预期风险发生并且造成了损失,则保险人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责任范围之内进行经济赔偿。由于保险存在着许多优点,所以通过保险来转移风险是最常见的风险管理方式。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所有的风险都能够通过保险来转移,因此,可保风险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二、风险转移与风险规避的区别?

风险转移和风险规避的定义不同,最根本的区别是风险会不会落在自己身上。

风险规避是指企业回避、停止或退出蕴含某一风险的商业活动或商业环境,避免成为风险的所有人。例如:

(1)退出某一市场以避免激烈竞争;

(2)拒绝与信用不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

(3)外包某项对工人健康安全风险较高的工作;

(4)停止生产可能有潜在客户安全隐患的产品;

(5)禁止各业务单位在金融市场进行投机;

(6)不准员工访问某些网站。

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是指企业通过合同将风险转移到第三方,企业对转移后的风险不再拥有所有权。转移风险不会降低其可能的严重程度,只是从一方移除后转移到另一方。例如:

(1)保险:保险合同规定保险公司为预定的损失支付补偿,作为交换,在合同开始时,投保人要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

(2)非保险型的风险转移:将风险可能导致的财务风险损失负担转移给非保险机构。

三、风险回避与风险转移的区别?

风险回避指的是想办法规避风险的行为,也就是说尽可能的减少风险发生的概率的行为。风险回避意味着在此之前需要考虑到相关的风险,而且也是需要避之的。

风险转移指的是把可能发生的风险转移到其它地方的行为,也就是说把可能涉及到的风险以某种方式转到憋出的意思。

风险转移可以使目前的情况的风险的发生概率大幅减小。

四、人事纪律的行为包括哪些情形?

违反党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包括:

1 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 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觉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 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

2、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 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的。

3、下级觉组织拒不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

4、在觉内搞非组织活动,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

五、沟通障碍的几种常见情形包括?

沟通障碍类型:

(1) 语言障碍。语言是交流思想的工具,但不是思想本身,加之人们用语言表达思想的能力千差万别,故用语言表达思想,交流信息时,难免出现误差。

(2) 观念障碍。人们的社会经历不同,信念不同,对事物的态度和观点也必然不同,不能避免意见沟通中的观念冲突。

(3) 气质障碍。人的个性不同,气质不同,交流信息时难免发生困难。造成沟通障碍的因素很多,除了人的因素之外,还有物的因素。领导者的责任就在于采取办法消除这些障碍,疏通渠道,使组织、个人之间的沟通畅通无阻。

六、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划分风险的目的是?

确定货物遭受的损失由哪一方当事人承担。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货物风险主要指货物在高温、水浸、火灾、严寒、盗窃或查封等非正常情况下发生的短少、变质或灭失等损失。划分风险的目的就是确定对这些损失由谁承担。尽管在通常情况下,这些损失可以通过保险在经济上得到补偿,但仍有以下问题需要解决:(1)谁有资格向保险公司求偿;(2)在不属于保险范围内或当事人漏保的情况下的风险承担问题;(3)对受损货物进行保全与救助的责任问题等。因此,在国际货物买卖中,风险分担对买卖双方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七、企业可以解除劳动的情形不包括?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按照国营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的规定,劳动合同制工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一般给予3个月到1年的医疗期限。在本单位工作满20年以上的,医疗期可以根据不同病情适当延长,对于医疗期满以后,仍然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在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当事人双方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某些内容。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至才可,如果双方当事人就变更劳动合同不能达成协议,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八、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形包括?

(1)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3)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4)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九、行政行为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 第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的,可以同时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十、FOB的风险转移是什么?

货物越过船舷,即风险转移。

言下之意就是货物越过船舷 货物出问题就是买方的事了。卖方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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