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船舶非法营运处罚依据?
(一)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经营活动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3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从事营业性运输的船舶未按规定办理《船舶营业运输证》的,属于非法营运,没收其非法收入,并视情节轻重,按船舶大小处以罚款:200载重吨以下的船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200至1000载重吨以下的船舶,处3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1000至5000载重吨以下的船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5000载重吨以上船舶,处3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有《船舶营业运输证》而未随船携带的,并能提供确切证据的除外。
(三)非营业性运输船舶临时从事营业性运输,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领取临时《船舶营业运输证》的,属非法经营,按本条(二)项规定处理。
(四)持涂改、伪造或者他人的《水路运输许可证》、《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的,属于非法经营,收缴有关证件,没收其非法收入,并处以非法收入额1至3倍的罚款。对收缴的涂改或者伪造的证件,由检查机关予以吊销;对收缴的他人的证件,由检查机关交原发证机关处理。
(五)持逾期《水路运输许可证》、《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从事营业性运输或者服务的,给予警告,并限期补办证件。因不可抗拒力或者非当事人责任造成证件逾期的除外。
(六)水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服务企业超越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营运船舶超越核定范围从事营运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二、船舶无证营运怎么处罚?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5号) 第三十三条 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或者超越许可范围经营水路运输业务或者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的,由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水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未取得船舶营运证件的船舶从事水路运输的,由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责令该船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从事水路运输经营的船舶未随船携带船舶营运证件的,责令改正,可以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水路运输经营者未经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许可或者超越许可范围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水路运输业务,或者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经营或者以租用中国籍船舶或者舱位等方式变相经营水路运输业务的,由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0万元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船舶营运时间如何计算?
船舶营运时间(吨天)的计算公式如下
船舶营运时间(吨天)=额定载货量×营运天数
船舶营运时间是指在船舶总时间中技术状态良好可以从事客货运输工作的时间。它是由航行时间、停泊时间和其他工作时间所组成的。船舶营运时间中的航行时间和停泊时间,应根据船舶在报告期内所完成的航次数计算。是否作为报告期完成的航次数,主要看其航次的讫点时间是否在报告期内,如果在报告期内则计算为报告期完成的航次数。
四、船舶的航行性能?
关于船舶的航行性能要求包括浮力、稳性、抗沉性、快速性、摇摆性和操作性。这些性能确保了船舶在各种条件下的安全和正常航行。
- 浮力:也被称为浮性,是指船舶在水中所排开的液体体积足以抵消船舶自身的重力,从而使船舶漂浮在水面上的能力。
- 稳性:稳性主要描述的是船舶在受到外力作用时,其倾斜或翻覆的抵抗能力。
- 抗沉性:这是指船舶在进水后的一段时间内,仍能漂浮在水面上不沉没的能力。
- 快速性:快速性是描述船舶在水上行驶的速度和加速度的性能。
- 摇摆性:摇摆性是指船舶在风浪中保持平衡,防止翻船的能力。
- 操作性:操作性是指船舶的灵敏性和易驾驶性,它关乎船员对船舶的控制和操纵的便利程度。
五、营运资金管理分析?
营运资金管理是对企业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的管理。一个企业要维持正常的运转就必须要拥有适量的营运资金,因此,营运资金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实现变现或运用的资产,流动资产具有占用时间短、周转快、易变现等特点。企业拥有较多的流动资产,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财务风险。流动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上主要包括以下项目: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存货。
流动负债是指需要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流动负债又称短期融资,具有成本低、偿还期短的特点,必须认真进行管理,否则,将使企业承受较大的风险。流动负债主要包括以下项目: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付税金及未交利润等。
六、xdebug 性能分析?
使用Xdebug启用性能分析
此功能仅在Ultimate版本中受支持。
以下内容仅在安装并启用PHP插件时有效!
Xdebug性能分析包含在Xdebug工具中。因此,您首先需要下载,安装和启用Xdebug,然后启用其中的分析功能。
要使用Xdebug启用性能分析,请执行以下常规步骤:
配置Xdebug
启用Xdebug配置文件(profiler)
配置从浏览器切换配置文件的方法
指定存储累积性能分析数据的位置
七、非营运船舶配员新标准?
根据工作实际,依据《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以下简称《配员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对海船最低安全配员标准进行了调整。
一、海船甲板部配员表(2021版)
此次海船甲板部配员调整主要体现在港内作业的拖轮上。对于港作拖轮甲板部配员在原基础上新增了关于航行时间的附加规定:
(1)750 千瓦及以上的港内作业拖轮,连续航行时间超过8小时,须增加二副 1 人。
(2)未满 750 千瓦的港内作业拖轮,连续航行时间超过8小时,须增加三副 1 人。
本次调整并未涉及其他一般船舶、客船的甲板部配员,即对于其他船舶的甲板部配员与此前配员标准一致,无须变更。
二、 海船轮机部配员表(2021版)
此次海船轮机部配员也仅对港内作业的拖轮进行调整。对于港作拖轮轮机部配员在原基础上新增了减免条款:
750千瓦及以上拖轮可减免三管轮(或轮机员)1 人;
本次调整并未涉及其他船型及未满750KW港作拖轮的轮机部配员,即对于其他船舶的轮机部配员与此前配员标准一致,无须变更。
三、海船客运部配员及表注(2021版)
此次调整并未涉及海船客运部配员及其他注意事项。
四、海船无线电人员最低安全配员表(2021版)
此次并未调整海船无线电人员最低安全配员标准,仍与此前实施的2006版标准一致。
敲黑板、划重点
一、此次调整主要涉及港内作业拖轮,连续航行时间超过8小时,甲板部须增配人员;750千瓦及以上的港作拖轮轮机部配员可以减免人员。
二、拖轮船舶所有人可于2022年8月31日前持原《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到发证机关(船舶登记机关)换发配员证书。
三、自2022年9月1日起,拖轮所持《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低于《海船甲板部、轮机部和客运部最低安全配员表》(2021版)规定标准的,应当责令改正,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四、海上拖轮配发《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时,可在《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特殊要求或条件”栏中备注港内最低安全配员要求。
八、船舶能耗报告营运时间怎么计算?
船舶营运时间(吨天)的计算公式如下
船舶营运时间(吨天)=额定载货量×营运天数
船舶营运时间是指在船舶总时间中技术状态良好可以从事客货运输工作的时间。它是由航行时间、停泊时间和其他工作时间所组成的。船舶营运时间中的航行时间和停泊时间,应根据船舶在报告期内所完成的航次数计算。是否作为报告期完成的航次数,主要看其航次的讫点时间是否在报告期内,如果在报告期内则计算为报告期完成的航次数
九、营运能力指标分析?
营运能力分析是指通过对反映企业资产营运效率与效益的指标进行计算与分析,评价企业的营运能力,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指明方向。营运能力分析可以评价企业资产营运的效率、发现企业在资产营运中存在的问题,是盈利能力分析和偿债能力分析的基础与补充。
企业营运能力分析根据营运能力分析的含义与目的,主要分为以下三种:
1、全部资产营运能力分析,其内容包括全部资产产值率分析、全部资产收入率分析以及全部资产周转率分析;
2、流动资产营运能力分析,其内容包括全部流动资产周转率分析、全部流动资产垫支周转率分析、流动资产周转加速效果分析、存货周转率分析以及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
3、固定资产营运能力分析,其内容包括固定资产产值率分析、固定资产收入率分析。
十、营运能力分析摘要?
营运能力的分折的重点是看这个企业的主导产品的销售额,如果是逐年递增就说明这个企业市场定位准确,营销能力很强也就是说企业的营运能力强,如果是出现逐年萎缩那就说明这个企业的产品质量问题严重,市场营销能力差,其营运能力也很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