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CIF合同下,用承租船运输,如卖方不承担卸货费用,在合同中选用?

一、在CIF合同下,用承租船运输,如卖方不承担卸货费用,在合同中选用?

程租船卖方不负责卸货费,可以在租船合同中订明以下2种:  (1)船方负担装卸费和卸货费(GrossTerms或BerthTerms)。在此条件下,船货双方一般以船边划分费用,多用于木材和包装货物的运输。  (2)船方只卸不装(Freein/F.I.),即船方负担卸货费,但不负担装货费。也可以在合同中用文字具体说明,也可采用CIF的变形来表示,卖方不负责卸货费的变形有: (1)CIF吊钩交货(CIFExTackle),指卖方负担将货物从舱底至船边卸离吊钩为止的费用。 (2)CIF舱底交货(CIFExShipshold),指买方负担将货物从舱底起吊卸至码头的费用。

二、在承揽合同中受伤,对方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承揽合同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不是劳动关系,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受伤的不是工伤,属于人身损害,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3]20号

第十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在买卖合同中为什么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1. 风险转移时间

网络购物合同虽然有其特殊性,但其本质上是一种买卖合同,因此仍要奉行意思自治原则。在风险转移上,同样适用约定优先原则。如果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就风险转移事先做了约定,且这种约定不违反法律,那么这种约定就可以排除一般的法律原则,优先适用,买卖双方就应该按照事先的约定划分风险。我国《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笔者认为,交付是指在网络购物过程中,卖方将标的物按照符合合同条款对交付时间,标的物品质和数量,运输方式等规定将标的物转移给买方占有。此时,风险随着交付完成转移给买受人承担。在存在运输的情况下,如果运输方是独立第三方,则货交第一承运人时风险发生移转;如果是买方自己负责运输,则按照实际交付认定。

2.所有权转移时间

在网购合同中买家何时取得标的物所有权需依《物权法》加以认定。《物权法》第23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卖家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时所有权发生移转。对于网购卖家将物品转交独立的第三方(第一承运人)时所有权转移到买家。

四、什么是违约行为,违约责任承担形式有哪些,并分析在施工合同中的具体应用?

一、违约行为(又称违反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二、违约承担形式包括:

1、继续履行合同2、采取补救措施3、赔偿损失4、支付违约金5、定金责任(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合同法》第115条)。三、在施工合同中,根据不同情形判定违约责任。承包人的责任:  第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第二,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中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发包人的责任:  第一,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第二,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第四,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人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第五,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人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的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五、在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度是什么?

  在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度是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是指一个保险合同项下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即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实际投保金额;同时又是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的计算基础。  财产保险合同中,对保险价值的估价和确定直接影响保险金额的大小。  保险价值等于保险金额是足额保险;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是不足额保险,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赔偿;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是超额保险,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金额无效,恶意超额保险是欺诈行为,可能使保险合同无效。  在不同的保险合同中,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和原则不同:  财产保险合同中,对保险价值的估价和确定直接影响保险金额的大小。保险价值等于保险金额是足额保险。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是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赔偿。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是超额保险,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金额无效,恶意超额保险是欺诈行为,可能使保险合同无效。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人身的价值无法衡量,保险金额是人身保险合同双方约定的,由保险人承担的最高给付的限额或实际给付的金额。

六、在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是什么?

  在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度是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是指一个保险合同项下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即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实际投保金额;同时又是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的计算基础。   财产保险合同中,对保险价值的估价和确定直接影响保险金额的大小。   保险价值等于保险金额是足额保险;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是不足额保险,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赔偿;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是超额保险,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金额无效,恶意超额保险是欺诈行为,可能使保险合同无效。   在不同的保险合同中,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和原则不同:   财产保险合同中,对保险价值的估价和确定直接影响保险金额的大小。保险价值等于保险金额是足额保险。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是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赔偿。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是超额保险,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金额无效,恶意超额保险是欺诈行为,可能使保险合同无效。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人身的价值无法衡量,保险金额是人身保险合同双方约定的,由保险人承担的最高给付的限额或实际给付的金额。

七、请问在中介请的保姆上下班途中有什么意外,雇主需要承担责任吗?如果合同中确定了责任人会按照合同处理吗?

1、法律分析:保姆与雇主之间的关系为典型的雇佣关系。上下班途中意外属于工伤,而工伤只发生在劳动关系中。雇佣关系不同于劳动关系。劳动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雇佣关系适用《民法通则》。民法通则中规定,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合同约定为准。

2、结论:保姆上下班发生意外,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雇主承担责任,那么雇主不承担责任。

3、如果保姆是某家政公司员工,那么保姆算工伤,由家政公司负责工伤赔偿。如果保姆是单干型的,那么只能自己承担了。

八、在定期寿险合同中通常规定一定时间为保险有效时间,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届满时仍然生存,则保险合同的?

保险期满合同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你买的产品形态不同,可能会有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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