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只运输费怎么算的(4.2货车过海南轮渡费用多少?)

一、4.2货车过海南轮渡费用多少?

500元,4.2m货车去海南轮渡需要500元。货车票价是根据实际车重的不同来计算的,4.2m货车一般其实是连车带货6吨 ,根据“总费用=计价重量(船舶运费+港口客作业包干费)+海峡管理费+价格调节基金”来计算的。所以 4.2米货车连车带货6吨的轮渡价格为500元。

二、进口设备到岸价格怎么算?

设备购置费的计算 【考点精粹】

1.新建和扩建项目的新建车间购置或自制的全部设备、工具、器具,不论是否达到固定资产标准,均计入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2.设备购置费=设备原价或进口设备抵岸价+设备运杂费 成套公司的服务费计入设备运杂费中。

3.国产标准设备原价一般指的是设备制造厂的交货价,即出厂价。在计算设备原价时,一般按带有备件的出厂价计算。

4.装运港交货方式即卖方在出口国装运港完成交货任务。卖方按照约定的时间在装运港交货,只要卖方把合同规定的货物装船后提供货运单据便完成交货任务,并可凭单据收回货款。卖方的责任是:负责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口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负责货物装船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负责办理出口手续;提供出口国政府或有关方面签发的证件;负责提供有关装运单据。买方的责任是: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运费,并将船期、船名通知卖方;承担货物装船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负责办理保险及支付保险费,办理在目的港的进口和收货手续;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装运单据,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5.进口设备抵岸价=货价+国外运费+国外运输保险费+银行财务费+外贸手续费+进口关税+增值税+消费税 国外运费=离岸价(FOB)×运费率 国外运输保险费=[(离岸价+国外运费)×国外运输保险费率]/(1-国外运输保险费率) 进口设备到岸价(CIF)=离岸价+国外运费+国外运输保险费 进口关税=到岸价×进口关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到岸价+进口关税+消费税 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率 消费税=[(到岸价+关税)×消费税率]/(1-消费税率)

6.设备运杂费的构成 (1)到岸港口、边境车站起至工地仓库所发生的运费和装卸费; (2)出厂价格中没有包含的设备包装和包装材料器具费; (3)供销部门的手续费; (4)建设单位的采购与仓库保管费。

7.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设备购置费×定额费率

三、航次租船运费一般如何收取?

租船运费的收取相对简单,因为运费在订船合同时已由双方商定。

程租合同中有的规定运费率,按货物每单位重量或体积若干金额计算;有的规定整船包价。

费率的高低主要决定于租船市场的供求关系,但也与运输距离、货物种类、装卸率、港口使用、装卸费用划分和佣金高低有关。

租船运费是指船东以船舶或船舶的部分舱位租给他人使用而收取的一种酬金。

四、货车过去海南渡轮是怎样收费的?

总费用=计价重量×(船舶运费+港口作业包干费+货物港务费)+价格调节基金。普通货物:船舶运费31元/吨、港口作业包干费4.5元/吨、货物港务费0.5元/吨,合计36元/吨

五、轮渡费用按什么收费?

轮船运费:公式:运费=FOB*运费率、保险费=CIF*投保加成*保险费率、CFR=FOB+运费、CIF=CFR+保险费

   CIF=FOB+运费+保险费

以石城至南日岛为例:

2021年12月1日起对过渡旅客、车辆及货物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旅客过渡收费标准

石城至南日岛航线旅客过渡18元/人·航次。

二、客车过渡收费标准

(一)三轮电动汽车为50元/辆·航次;

(二)四轮电动汽车为130元/辆·航次;

(三)小车7座(含)以下为130元/辆·航次;

(四)8—12座(含)小型客车为180元/辆·航次;

(五)13—17座(含)客车为230元/辆·航次;

(六)18—22座(含)客车为300元/辆·航次;

(七)23座(含)以上客车为350元/辆·航次。

上述收费标准含1名驾驶员,不含旅客、货物。

三、货车过渡收费标准

(一)货车按实际吨位50元/吨·航次;

(二)后三机、手扶拖拉机100元/辆·航次;

(三)工具车、微型小货车(后两轮)130元/辆·航次;

(四)工具车、微型小货车(后四轮)150元/辆·航次;

(五)三轮摩托50元/辆·航次;

(六)浆泵机(牵引式)按实际吨位50元/吨·航次。

上述收费标准含1名驾驶员,不含旅客、货物(25公斤以上未满1吨的货物按零担货物过渡标准收费)。

四、特殊车辆过渡收费标准

(一)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吊车、叉车按实际吨位50元/吨·航次;

(二)挖掘机(履带式)、自重60吨(含)以上的特殊车辆按实际吨位100元/吨·航次;

上述收费标准含1名驾驶员。

五、零担货物收费标准

(一)自行车6元/辆·航次;

(二)两轮电动车10元/辆·航次;

(三)保鲜桶6元/桶·航次;

(四)电视机6元/台·航次;

(五)冰盘4元/盘·航次;

(六)轻包物资10元/立方米·航次;

(七)袋装物品6元/件·航次(每件不超过50公斤),沉重物品6元/百斤·航次(乘客随身携带行李25公斤以内免费);

(八)活鲜桶过渡收费按16元/桶·航次收取(含空桶返回)。

六、包船收费标准

“富康号”、“南日岛1号”包船12000元/航次。

“石南1”、“石南6”包船3000元/航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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