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有什么不同?

一、特别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有什么不同?

特别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的区别在于:

1、两者承保的风险不同。特殊附加险承保外来风险,如偷窃、雨淋、短量、破碎、串味受潮等;而特别附加险承保特别外来风险,如战争、罢工、拒收、交货不到等。

2、特殊附加险都包括在一切险中,投保一切险,就不必加保各项一般附加险;而特别附加险不包括在一切险的范围内,投保人即使投保了一切险亦仍须与保险人保持特别约定,方可将特殊附加险的责任包括在承保范围内

二、社保附加险有哪些?

社保附加险有:医保险,大病医疗险,生育险,失业险。

三、车险附加险哪些有必要买?

在汽车附加险的11个种类中,有3种是建议大家购买的:

 

(1)不计免赔险

 

我们都知道,一旦发生车祸,不管是谁的责任都会有免赔额的限制,也就是需要车主自付的部分。但如果买了不计免赔险,那么车主就不需要再自掏腰包,所有的费用统统由保险公司赔付。

 

(2)无法找到第三方责任险

 

“无法找到第三方”指的是,因第三方的原因造成你的车辆受损,但是却找不到涉事的第三方来承担赔偿。但按照车损险条款约定,“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无法找到第三方的,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

 

(3)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

 

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一般是指保险期间内,投保了该险种的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车车身损坏,致使被保险机动车停驶,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在保险金额范围被保险人补偿修理期间的费用,作为代步车费用或弥补停驶损失。

四、平安智胜人生的附加险可以附加哪些险?

附加险,不强制投保。智胜人生万能险的基本组合模式是,寿险+重疾险+意外险的组合;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进行附加险的选择和规划。

五、刑法中附加险有哪些?

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其特点是既能独立适用,也能附加适用。附加刑包括: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四)驱逐出境。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法律依据:《刑法》 第34、35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六、阳光保险附加险有哪些?

附加险有 ,住院报销 ,意外医疗,日额补助

七、2021年车险商业险包括哪些附加险?

2021年车险的商业险包含了以下这些附加险,在车险中直接一个车损险就包含了原来的以下7个险种,车损险,玻璃险,盗抢险,不计免赔,无法找到第3方,玻璃单独破损险,自然险,涉水险。

另外座位险和意外的话还是需要单独作为附加险来进行投保处理的

八、2020版商业险哪些附加险并入主险?

2020版本商业险种9月份市场行业改革以后把车损不计免赔、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涉水险、无法找到第三方险、自燃险、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这七项附加险并入了主险车损险。

剩下的商业险种里的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两个险种,也比较清晰明了。

并入主险以后,保费也便宜了不少。

九、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具体包括哪些?

车辆附加险包括: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代步车费用险、车身划痕损失险、租车人人车失踪险、可选免赔额特约条款和机动车停驶损失险等。

1、全车盗抢险:全车盗抢险是指当保险车辆(含投保的挂车)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侦查证实,满2个月未查明下落时,保险人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后受到的损坏或因此造成车上的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的保险。

2、玻璃单独破碎险:玻璃单独破碎险是指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玻璃单独破碎时,保险人按实际损失赔偿的保险。通常,投保人在与保险人协商的基础上,可以自愿选择按进口风挡玻璃或国产风挡玻璃投保,保险人根据其选择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3、车辆停驶损失险:车辆停驶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发生车辆损失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造成车身损毁,致使保险车辆需进厂修理所引起的保险车辆停驶损失,保险人按保险合同规定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保险。

4、自燃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时,以及在发生本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减少保险车辆损失所支出的必要和合理的施救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的保险。

5、新增加设备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车辆损失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造成车上新增加设备的直接损毁时,保险人在保险单该项目所载明的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的保险。

6、车身划痕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因他人恶意行为造成保险车辆车身人为划痕时,保险人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的保险。

7、租车人人车失踪险:租车人人车失踪险是指租车人未能按约定时间归还租赁机动车,经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租车人与租赁机动车同时失踪,满60天未查明下落的,对于被保险机动车的自身损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的保险。

8、代步车费用险:代步车费用险是指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发生车辆损失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造成车身损毁需进厂修理时,在双方约定的修复保险车辆期间内,被保险人需要租用代步车发生的费用,保险人按条款约定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

十、车辆保险商业险车损险含了哪些附加险?

(1) 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

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基础上可以选择投保的附加险有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代步车费用险、车身划痕损失险、租车人人车失踪险、可选免赔额特约条款和机动车停驶损失险等。

① 全车盗抢险。全车盗抢险是指当保险车辆(含投保的挂车)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侦察证实,满2个月未査明下落时,保险人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后受到的损坏或因此造成车上的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的保险。

② 玻璃单独破碎险。玻璃单独破碎险是指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玻璃单独破碎时,保险人按实际损失赔偿的保险。通常,投保人在与保险人协商的基础上,可以自愿选择按进口风挡玻璃或国产风挡玻璃投保,保险人根据其选择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2) 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附加险。

在投保了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基础上可以选择投保的附加险有:

① 车上人员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是指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时,保险人依照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的保险。

② 车上货物责任险。车上货物责任险是指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上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被保险人为减少车上货物损失而支付的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由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的保险。

③ 无过错损失补偿险。无过错损失补偿险是指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与第三者(仅限于非机动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裁决,应由第三者自己承担,而由被保险人垫付的合理的抢救医疗费、丧葬费,在裁决后I个月内因第三者确实无偿还能力而未能偿还时,保险人负责赔偿的保险。

(3) 车辆损失险和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共同附加险。

① 附加油污污染责任保险。附加油污污染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由于被保险机动车或第三方机动车自身油料或所载油料泄漏造成道路的污染损失及清理费用,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负责赔偿的保险。

② 异地出险住宿费特约条款。异地出险住宿费特约条款负责赔偿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合同签订地的地市级行政区域外发生机动车损失保险或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因在事故发生地修理被保险机动车或处理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其受托人在事故发生地所在地市级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必要的、合理的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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