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货物运输合同,货物运输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货物运输合同,即通常所说的货运合同,是委托人将需要运送的货物交给承运人,由承运人按委托人的要求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交付给委托人或者收货人,并由委托人或收货人支付运费的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第二条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与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与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二、书面货物运输合同包括?
包括运输货物名称,数量,装车运输要求,包括防护,运费及付款方式,运输目的地及运输到达时间,运输货物购买运输保险等,货物要求用什么吨位什么车型运输都要明确,运输发运货单交到对方后签字确认回单带回都要明确,同时违约责任明确。
三、货物运输包括哪些?
1:道路大型物件运输
道路大型物件运输:是指从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货物的运输服务工作:货物外型尺寸:①长度在14米以上或宽度在3.5米以上或高度在3米以上的货物;②重量在20吨以上的单体货物或不可解体的成组(捆)货物。
2: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普通货物主要指通常运输中的货物,不需要特别保护,没有危险性,不需要特殊防范的货物。
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品是易燃易爆有强烈腐蚀性的物品的统称。危险品运输危险品的运输存在巨大的危险性,稍不注意可能会造成物资损失或者人员伤亡。危险品运输是特种运输的一种,是指专门组织或技术人员对非常规物品使用特殊车辆进行的运输。一般只有经过国家相关职能部门严格审核,并且拥有能保证安全运输危险货物的相应设施设备,才能有资格进行危险品运输。
4:道路货物专用运输
道路货物专用运输:是指使用集装箱、冷藏保鲜设备、罐式容器等专用车辆进行的货物运输。
以上内容就是“道路货物运输包括哪些分类,有哪些”,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四、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种类有?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具体有以下种类:
1、根据承运人组合方式可分为,全程货物运输和多式联运合同;
2、根据运输次数,可分为单次运输合同和分批运输合同;
3、根据运输模式可分为,定期租船合同、光船租赁合同等;
4、其他种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十一条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的合同。
五、货物运输票据包括哪些?
货物运输票据包括货物运单、货票、运行报单、回送清单、 车辆寄送单、普通记录等。
六、道路货物运输包括哪些?
(一)零担货物运输
托运人一次托运货物计费重量3吨及以下的,为零担货物运输。
(二)整批货物运输
托运人一次托运的货物在引屯(含3吨)以上,或虽不足3吨,但其性质、体积、形状需要一辆3吨及3吨以上汽车运输的,均为整批货物运输或称整车货物运输。
(三)大型、特型笨重货物运输
因货物的体积、重量的要求,需要大型或专用汽车运输的,为大型特型笨重物件运输。
(四)集装箱汽车运输
采用集装箱为容器,使用汽车运输的,为集装箱汽车运输。
(五)快件和特快件货物运输
在规定的距离和时间内将货物运达目的地的,为快件货物运输;应托运人要求,采取即托即运的,为特快件货物运输。
(六)危险货物运输
承运《危险货物品名表》列名的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货物和虽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但具有危险货物性质的新产品,为危险货物汽车运输。
(七)出租汽车货物运输
采用装有出租营业标志的小型货运汽车,供货主临时雇用,并按时间、里程和规定费率收取运输费用的,为出租汽车货物运输。
(八)搬家货物运输
为个人或单位搬迁提供运输和搬运装卸服务,并按规定收取费用的,为搬家货物运输。
①长途货物运输
运距在25公里以上为长途货物运输。长途货物运输的主要特点是:运输距离长,周转时间长,行驶路线较固定。长途运输一般为跨省、跨区的公路干线运输,平均日行程达200—350公里,汽车在完成某一次运输任务时其周转时间长。在充分利用载质量的条件下,汽车的载质量越大,越适合于远距离运输。因此,长途运输所采用的车辆主要是大吨位的汽车。
②短途货物运输
运距在25公里及其以下为短途货物运输。短途货物运输的主要特点是:运输距离短、装卸次数多、车辆利用效率低;点多面广、时间要求紧迫;货物零星、种类繁杂、数量忽多忽少。
七、为什么说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涉他合同?
因为国际海上货运牵涉到其他国家,当然是涉他合同。
八、海上货物运输有哪些风险?
首先就是自然灾害 其次就是意外事故了,具体请看以下 保险业把海上货物运输的风险分成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风险是造成损失的原因。
1、海上风险 海上风险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自然灾害、仅指恶劣气候、雷电、洪水、流冰、地震、海啸以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不是指一般自然力所造成的灾害。 意外事故、主要包括船舶搁浅、触礁、沉没、碰撞、失火、爆炸以及失踪等具有明显海洋特征的重大意外事故。
2、外来风险 外来风险是指海上风险以外的各种风险,分为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 一般外来风险。指偷窃、破碎、渗漏、玷污、受潮受热、串味、 生锈、钩损、短量、淡水雨淋等。 特殊外来风险、主要是指由于军事、政治及行政法令等原因造成的风险,从而引起货物损失。如战争、吧公、交货不到、拒收等。 其实海运保险都有保险责任的,明确的规定了哪些原因赔,哪些原因拒赔,你可以和业务员联系看看,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得到您,谢谢
九、合同都包括哪些合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全文)》中有关于合同的分类:
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物业服务合同,行纪合同,中介合同,合伙合同。
十、海上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包括哪些呢?
理赔的主要手续包括: 一、损失通知。当发生保险事故或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损失通知是保险理赔的第一项程序。在船舶保险中,如其事故在国外,还应通知距离最近的保险代理人。 二、查勘检验。保险人或其代理人获悉损失通知后应立即开展保险标的损失的查勘检验工作。
海上保险事故或损失发生在国外,查勘检验常由保险的代理或委托人进行。查勘检验作为海上保险理赔一项重要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原因、救助工作、第三者责任取证、勘察报告和检验报告制作等。海上保险的检验是理赔实务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它确定保险标的损失的责任归属、施救措施的合理性等。
在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凡属保险责任的货损,收货人必须及时向承保的保险公司申请进行联合检验。有两个步骤: 1。港口联合检验。货物抵达目的港后发现货损时,收货人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向商检部门申请联检,共同查明致损原因、损坏数量和程度,并编制港口联检报告或情况记录。
2。异地联合检验。当货运转运至内陆收货人时,无论货物在港口卸货是否发现损坏,只要货物运抵目的地,发现有保险责任范围内短缺残损时,收货人可通过当地保险公司进行联合检验并编制联检报告。 通过货物检验后,理赔人员应据此确定货损责任的归属。货物“原残”是发货人的责任,属于保险条款的险外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货物“船残”、“工残”或其他外来原因造成的损失,只要在承保期间内发生均属保险责任,保险人应予赔偿。所谓“原残”是指属发货人责任的货物残损,包括在生产、制造、加工、装配、整理和包装过程中的货损;发货港装船前堆存、转运过程中货损;装货港理货公司出具例外单(exgpfionlizt)批明短少损失,货物品质、包装和标志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国家惯例以及不适合远洋运输造成的残损。
货物“船残”是指属船方责任的货物残损。货物“工残”是指属装卸公司或其他第三方责任的货物残损,包括装卸工人明显违章操作、粗暴搬运、不慎装卸、使用工具不当等造成货损或在码头、仓库、堆场等处,因运输、堆存和保管不善所造成的货损。对货物损失的检验报告,国际上有统一的固定格式,通常用劳合社的检验报告格式,各国货物损失检验报告的内容基本相同。
检验申请人向保险人或其指定检验代理人申请检验时应提供填写如下内容的必要单证:申请检验表、海运提单、货物发票、海事报告、保险单证、装箱单、理货单、货物的重量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