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规定 国际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规定最新

一、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一切险包括什么?

错误。

一切险(allrisk)是海上运输保险的基本种类之一,是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物遭受特殊附加险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均负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一切险所负责的险别包括平安险、水渍险和一般附加险。

二、货物运输尺寸规定?

物重量按毛重计算,计量单位为公斤。重量不足1公斤的尾数四舍五入。每张航空货运单的货物重量不足1公斤时,按1公斤计算。贵重物品按实际毛重计算,计算单位为0。1公斤。

非宽体飞机载运的货物,每件货物重量一般不超过80公斤,体积一般不超过40×60×100厘米。

宽体飞机载运的货物,每件货物重量一般不超过250公斤,体积一般不超过100×100×140厘米。 超过以上重量和体积的货物,承运人可依据机型及出发地和目的地机场的装卸设备条件,确定可收运货物的最大重量和体积。

每件货物的长、宽、高之和不得小于40厘米。

每公斤货物体积超过6000立方厘米的,为轻泡货物。轻泡货物以每 6000立方厘米折合1公斤计重。

三、危险货物运输特殊规定?

危险货物运输,需要在指定的时间,指定的路线由专人专车按计划进行,并做好应急预案

四、道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普货运输管理,规范操作程序,保障运输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汽车运输规则》(部颁99),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公司内参与普货运输的所有人员及车辆,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 业务受理

  第三条 根椐托运人的承运要求,由受托人员在托运单上正确填写货物品名、规格、件重、件数、包装、联系方式、收发货人详细地址、起卸地、托运起运时间及运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第四条 依照托运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予以查对核实,必要时对货物装、卸起点和运输线路进行袜实地勘察,制定相应的作业措施与方案,在双方共同确认运费、费用结算方式、特约事项、违约责任等运输合同中所包含的内容后,实施运输前的调度工作。

  第五条 对大批量、大宗的运输业务,进行商务洽谈,了解货物规格、重量、件数、核算报价及顾客要求,经协商一致,签订运输合同。

  第三章 运输、装、卸准备

  第六条 所安排的车辆必须是通过国家检测的技术状况良好、车容整洁、手续和证件齐备,行车装备及配套工具齐全的车辆。

  第七条 提供与货物类别、数量及安排承运车辆等相适应的装卸能力。包括:装卸机械、起重工或人工装卸工员及专用工具。

  第四章 装、卸作业

  第八条 装、卸作业前,应付托运单、提货单及其它有关证明,查单、货是否相符,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对发货单与货数量不符、包装破损、货物受损等应与客户联系,如实签注,作好记录或托运人到现场监交,并及时报告调度部门,经许可后方可作业。

  第九条 装、卸作业时,应根椐客户的要求,货物的特点及装、卸地的环境重要任务,严格按货物品质及标识要求作业,做到受载平衡、下重上累、宽高不超、轻拿轻放、不丢不甩、堆码整齐、盖扎严密、不渗不露,保证货物完好无损。

  第十条 由客户自行装、卸作业的,应指派专人配合客户监装、监卸。对于装、卸作业方式有可能对车辆造成损坏的,应及时提出更改装、卸作业方式的要求或建议,并应及时报告调度部门,经许可后方可作业。

  第五章 运行过程

  第十一条 运行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的操作规程,正确选择道路、时间、车速;行驶中,做到先让、先慢、先停;根椐货物的装载情况及运行概要求,在遇修路、通过桥梁、涵洞等应按双方约定的要求,先察看后再通行,确保人、货、车安全。

  第十二条 行车中,要随吋检查货物的装载是否位移,检查遮盖油布及捆扎情况,保持货物及时运行中平稳,不移位。

  第十三条 随车的装卸作业人员,要在大厢内留出安全乘坐位置,不在车上打闹和睡卧,保证装卸人员的安全。

  第六章 交付和结算工作

  第十四条 货物运达目的地后,由收货方验收完毕,在托运单上签字验收,交付完成,并及时将托运单返回调度部门。

  第十五条 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商务事故、机件事故等按公司规定及双方的协商处理、处罚。

  第十六条 凭货物托运单,依据合同的约定,计算、审核运费及各种杂费,开据发票与客户结算。

五、散装危险货物运输规定?

散装危险货物的运输规定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法危险品运输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六、为什么国际货物运输大多数采用海洋运输?

原因很多,主要有:

海洋运输是国际贸易中最主要的运输方式,国际贸易总运量中的三分之二以上,我国绝大部分进出口货物,都是通过海洋运输方式运输的。

海洋运输的运量大,海运费用低,航道海运四通八达,是其优势所在。但速度慢,航行风险大,航行日期不易准确,是其不足之处。

海运业作为资金密集型的基础性运输行业,具有不占用土地资源、没有环境污染、高效节能的独特优势

七、国际货物运输与国内货物运输的区别?

  货物运输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指以运输中的各种货物作为保险标的,承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受各种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的保险。货物运输方式分海上、内河、陆上、航空和多式联运等多种。  国内货物运输保险主要有两种: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和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主要有海洋运输货物保险、陆上货物运输保险(火车、汽车)和航空运输货物保险。  海洋运输保险是以海上运输工具运载的货物为保险标的,保险公司承担运输中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海洋运输保险按承保责任不同,可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三个基本险种,并有偷窃、提货不着险等十一个一般附加险,交货不到险等六个特别附加险和战争险、罢工险两个特殊附加险供投保人选择。  出口信用保险  承保出口商因其债务人(买方)不履行贸易合同而遭受的损失的信用保险,属于一种政策性保险险种。  出口信用保险一般有三种:(1)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信用期不超过180天的短期信用贸易及向海外客户提供的服务。(2)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信用期在180天以上,甚至达五年或八年。(3)特约出口信用保险。适用于资信程度高的被保险人因业务需要,临时性的或比较特殊的,在其他出口信用保险中不能承保的业务。  出口信用保险承保以下两方面的风险:  (1)商业性风险。主要指由于买方自身的原因,如买方破产或其他原因无力偿付货款,或收货后拖欠货款,或买方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等风险。  (2)政治性风险。主要指买方国家实行外汇管制,进口管制,或发生战争、暴动、骚乱以及其他重大政治事件等风险。

八、有限数量危险货物运输规定?

用危险品专用车运输,从装车丶运输丶下货专人负责,避高温。

九、2020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提高铁路货运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严格管理制度,安全、迅速、经济、便利地组织货物运输,特制定本规则。

第2条 本规则是明确货物运输作业各环节基本内容和质量要求的内部规定,不作托运人、收货人与铁路间划分权利、义务和责任的依据。

第3条 铁路局在不违反本规则的条件下,可结合具体情况制定补充规定,并报铁道部备案。

第二章 货物运输基本作业

第一节 受理和承运

第4条 车站应根据批准的月度货物运输计划和旬装车计划受理货物运单。在受理零担、集装箱或按特定条件运输的货物时,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5条 车站受理货物运单时,应确认托运的货物是否符合运输条件,各栏填写是否齐全、正确、清楚,领货凭证与运单是否一致。对营业办理限制(包括临时停限装)、起重能力、证明文件等项进行审查。

对到站、到局和到站所属省、市、自治区各栏内容应相互核对,必要时,可凭《中国地图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手册》、《全国铁路货运营业站示意图》等资料予以确认。

对货物运单确认无误后,即应指定进货日期或装车日期。

第6条 对搬入货场的货物,车站要检查货物品名与运单记载是否相符,运输包装和标志是否符合规定。按件数承运的货物,应对照运单点清件数。零担和集装箱货物要核对货签是否齐全、正确。对个人托运的行李、搬家货物,要按照物品清单进行核对,并抽查是否按规定在包装内放入标记(货签)。需要使用加固材料的货物,应对加固材料的数量、规格进行检查。对超限、超长、集重货物,应按托运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复测尺寸。

按规定由铁路确定重量的货物,要认真过秤。由托运人确定重量的货物,车站应组织抽查。抽查的间隔时间,每一托运人(大宗货物分品种)不超过三个月,零担和集装箱货物不超过一个月。对按体积计算重量的货物,应以定期检查的比重(每立方米重量)作为计算重量的依据。

货物应稳固、整齐地堆码在指定货位上。整车货物要定型堆码,保持一定高度。零担和集装箱货物,要按批堆码,货签向外,留有通道。需要隔离的,应按规定隔离。货物与线路或站台边缘的距离必须符合规定。

第7条 以杠杆式台秤、地秤过秤,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符合以下规定:

1.摆放平稳,四角着实,台板保持灵活;

2.将游砣移至零点时,横梁保持平衡;

3.标尺与增砣的比率必须一致;

4.地秤的台板与秤枢间必须保持平衡、灵活。

往衡器上放置或取下货件时,须关闭制动器。过

十、国际海洋公约关于岛和礁的规定?

按照《联合国海洋公约》的规定。

岛:海中四周环水,无论潮汐状况如何都露出水面的小块陆地,岛上有淡水资源,可供人在上面生存发展。

礁:无论潮汐状况如何都露出水面的小块陆地,一般由岩石或珊瑚构成,但沙质的也可以称为“礁”,与岛的最大区别在于其上没有淡水,因此,占领岛和占领礁所获得的法律意义上的领海面积是相差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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