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早注释法学著作?

一、中国最早注释法学著作?

公元652年的(《唐律疏义》)是中国乃至世界历史上最系统、保存最完整的注释法学著作。

唐初统治者曾在隋朝《开皇律》的基础上修成了一部《唐律》。至高宗时又命长孙无忌等人对律文逐条解释,撰成《唐律疏义》一书,共30卷。

此书今存,是我国古代流传至今最早最完整的一部封建法典。该书记载《唐律》共有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等12篇,笞、杖、徒、流、死5种20等刑名,共502条律文。唐律从各个方面维持封建统治者的利益,具有显明的阶级性。但也有很多稳定社会秩序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诸多规定,其社会性也是不容否定的。

因此,它被誉为中华法系的代表。

二、中国风民族情注释?

1中国风,即中国风格,是建立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上,蕴含大量中国元素并适应全球流行趋势的艺术形式或生活方式。

2中国风就是三古三新(古辞赋、古文化、古旋律、新唱法、新编曲、新概念)结合的中国独特曲风。

3民族情,是指对与本民族有关的客观事物持一定态度而产生的内心体验。具体表现为对本民族的热爱,对本民族利益、语言、居住地域、历史习俗等的亲近、喜爱和维护,对本民族的敌人和出卖民族利益的败类的憎恶、鄙视。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是民族凝聚力、民族气节的基础,对民族成员认识本民族及其与他民族之间的关系有影响。分自发和自觉两种水平。前者如日常情境中对本民族英雄、同胞、语言、文化、服装、生活区域等的热爱。后者指对民族的认识达到理性水平后,以整个民族为对象,热爱本民族的一切可爱之物,产生民族自豪感,关心民族的命运、地位。

4民族情“家是一个家,国是大中国。”我们祖国有56个民族,就像56个家,汇聚在一起,成就了一个中国!回望历史,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统一的国家,注重民族团结,给予边疆少数民族无微不至的照顾。

三、海商法专业排名?

第一档次: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

第二档次:大连海事大学、辽宁大学

第三档次:东北财经大学、中国医科大学(沈阳)、大连医科大学(大连)、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师范大学(大连)、沈阳农业大学、

四、什么是海商法?

海商法是指调整海上运输关系、船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中主要是调整在海上运输中船舶所有人与其他有关各方当事人所发生的民事、商事法律关系。

五、jsp注释,html注释,asp注释,css注释,java注释,都是什么符号?

<!-- --> 这样是行注释的。也可以用作多行。。但是 可能有些浏览器 不支持CSS的 则跳过 <!-- --> 里面的内容继续执行。。/* */ 是 块注释的jsp 注释 // <!-- -->HTML 注释 <!-- --> /* */asp 注释 'css 注释 <!-- --> /* */java 注释 // /* */ /** */

六、海商法哪个学校好?

大连海事大学的海商法专业是全亚洲最好的。海商法专业的学生以后不一定·从事海事法律事务工作,租船经纪人与水险经纪人都需要具备扎实的海事法律基础,都是海商法的学生喜欢从事的、因为这两份工作是高薪职业,是航运界最好职业上海海事大学以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为己任,海商法专业是学校的王牌专业,而且上海海事大学海商法的博士批批下来了,叫做航运管理与法律,老实的告诉你,航运界只认上海海事大学与大连海事大学,如果在著名的航运公司·工作也十分好如马士基航运 中远 中海 海商法留学的话最好是南安普顿大学与斯旺西大学我们两个海事大学的海商法与国际航运管理的学生都会选择者两个英国大学

七、海商法的专业院校?

大连海事,上海海事,有专门海商法专业,学制两年,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武汉大学、对外经贸、中国政政法大学及中国人民大学,均有海商法方向研究生,但招生时不具体体现。

考研,大连海事教上海海事稍难,但比其余院校要容易;上海海事最易,招生规模大,大连海事招生规模相对较小。

就业:专业优势不十分明显,但强于一般大类专业,关键要看个人能力。

八、海商法适用范围?

海商法的适用范围,实际上是海商法调整对象的具体化。一般来说,它包括适用的船舶、适用的水域和适用事项等。

我国海商法适用于海上或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的货物及旅客运输以及船舶碰撞和海难救助等海上事故。但海商法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规定,不适用于我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货物运输。

1.适用船舶。就适用的船舶而言,我国《海商法》所称的船舶是指海船和其他海上移动装置,但用于军事的、政府公务的船舶和20总吨以下的小型船舶除外;

2.适用水域。就适用的水域而言,我国《海商法》适用于海洋或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亦即包括海江之间、江海之间的直达运输,但需注意的是我国《海商法》不适用于我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货物运输,而我国港口之间的旅客运输则适用;

3.适用事项。就适用的事项而言,除前述船舶、运输合同等事项以外,《海商法》还适用于船舶碰撞、海难救助、共同海损等海上事故。

可以看出海商法创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海上商业运输当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以及促进海上商贸业的发展。但是随着海上运输方式的不断进化以及船只速度的的发展,海商法的有些内容已经不能与之相适应。

九、海商法的性质特点?

(1)涉外性强。首先,海商法的调整对象大多数是具有涉外因素的海上运输关系和船舶关系。其次,海商法的表现形式除国内法外,还包括有关国际条约和国际航运惯例。再有,海商法的效力范围,可及于该国海域的外国船舶以及外国海域的本国船舶,甚至是外国海域的外国船舶。

(2)技术性强。海商法是法律理论和航海技术、航运业务紧密联系的法律,因此技术性较强。

(3)风险特殊、法律制度特殊。海上运输及其他海上业务活动有陆上运输所无法比拟的特殊风险,如海上恶劣气候、海盗等。从事海上运输需要投入巨额资金,因海事的发生可能会承担巨大的经济损失或赔偿责任。为鼓励航运业的发展,针对这些特殊风险,在海商法领域形成了一些其他法律所不存在的特殊的法律制度,如船舶抵押制度、船舶优先权制度、海上救助制度、共同海损制度、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海上保险制度及海事请求保全制度等。

十、海商法是什么专业?

海商法是法律专业。海商法是一门专业性、技术性和涉外性较强的法律专业基础课程。可以在不同的语境下根据需要灵活使用。

狭义海商法的调整对象应定义为"海上运输中发生的特定社会关系"和"与船舶有关的其他特定社会关系",广义海商法的调整对象既包括平等主体之间的海商法律关系、海运服务贸易法律关系,又包括非平等主体之间的纵向海事行政关系、海上刑事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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