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如何?
海运提单性质是海上运输合同的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凭以交货的单据。
海运提单的作用 : 1、货物收据。 提单是承运人前发给托运人的收据,确认承运人已收到提单所列货物并已装船,或承运人已接管了货物,已代装船。
2.运输契约证明。 是托运人与承运人的运输契约证明。 承运人之所以为托运人承运有关货物,是因为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存在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以提单作为运输契约的凭证。
3.货权凭证。 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谁持有提单,谁就有权要求承运人交付货物,并且享有占有和处理货物的权利,提单代表了其所载明的货物。
二、海运提单的含义及其性质和作用?
海洋运输提单 (Marine/Ocean Bill of Lading)或港至港运输提单(port to port B/L),简称海运提单。海运提单是证明海上运输合同的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凭以交货的单据。 海运提单的作用:
1.货物收据。 提单是承运人前发给托运人的收据,确认承运人已收到提单所列货物并已装船,或者承运人已接管了货物,已代装船。
2.运输契约证明。 是托运人与承运人的运输契约证明。 承运人之所以为托运人承运有关货物,是因为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存在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以提单作为运输契约的凭证。
3.货权凭证。 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谁持有提单,谁就有权要求承运人交付货物,并且享有占有和处理货物的权利,提单代表了其所载明的货物。
三、提单的性质和作用是什么?
提单(B/L=bill of lading)概念只存在于海运中。至于空运和陆运的运输单据,只能称运单(airway bill、cargo recpet)。提单与运单有本质的区别。 提单是货物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一种证件。它具有三个方面的特性:
1、货物收据
2、物权凭证
3、运输运输证明 而运单只具有货物收据和运输合同证明两大特性,它不是物权凭证。因此,提单可以转让流通,而运单则不能。
四、国际货物运输中,谁对提单中规定的滞期费负责?
在货物运输的海运过程中,我们会经常遇到货物由于长期停留在港口超过规定的堆存及用箱期限而产生相应滞期费。
货物运输在提单中含有滞期费的明示规定之场合,应付之滞期费应由下述人员支付:1)托运人或者发货人;
2)若可以从提货要求推论出事实上支付协议的话,提交提单主张提货的人;
3)根据1992年《海上货物运输法》提单诉权已经转移给其他的任何人,及已提取或根据货物运输合同起诉承运人的任何人; 在每份提单中都有一个默示的协议,发货人(consingnor)应该在合理的时间内卸货,在该默示协议中,船东人而非船长有权起诉。在同一船舶中,相同航次有两份租船合同之情况下,船东能够为卸货所使用的部分时间,按累加的费率,索赔滞期费,已面临难题。答案取决于该两份租船合同是否可以合并视为一份,或诸如,承租人不同时,不能视为一份租船合同。
五、sbr的性质和功能?
① 理想的推流过程使生化反应推动力增大,效率提高,池内厌氧、好氧处于交替状态,净化效果好。
② 运行效果稳定,污水在理想的静止状态下沉淀,需要时间短、效率高,出水水质好。
③ 耐冲击负荷,池内有滞留的处理水,对污水有稀释、缓冲作用,有效抵抗水量和有机污物的冲击。
④ 工艺过程中的各工序可根据水质、水量进行调整,运行灵活。
⑤ 处理设备少,构造简单,便于操作和维护管理。
⑥ 反应池内存在DO、BOD5浓度梯度,有效控制活性污泥膨胀。
⑦ SBR法系统本身也适合于组合式构造方法,利于废水处理厂的扩建和改造。
⑧ 脱氮除磷,适当控制运行方式,实现好氧、缺氧、厌氧状态交替,具有良好的脱氮除磷效果。
⑨ 工艺流程简单、造价低。主体设备只有一个序批式间歇反应器,无二沉池、污泥回流系统,调节池、初沉池也可省略,布置紧凑、占地面积省。
SBR系统的适用范围
六、提单中的订舱号和提单号有什么区别?
订舱号不一定就是提单号。
订舱号,是向船公司订舱后,船公司给的一个号码,会写在记录上,说明已经订舱,而提单号只是提单的一个编号。
订舱单又称为订舱委托书,订舱单是指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接受发货人或货物托运人的订舱时,根据发货人的口头或书面申请货物托运的情况据以安排集装箱货物运输而制订的单证。出口企业向外运公司提供出口货物的必要资料,是外运公司定舱配载的依据。
提单,是指作为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处理运输中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虽然一般它不是由双方共同签字的一项契约,但就构成契约的主要项目如船名、开航日期、航线、靠港以及其它有关货运项目,是众所周知的;有运价和运输条件,承运人也是事先规定的。因此在托运人或其代理人向承运人定舱的时候就被认为契约即告成立,所以虽然条款内容是由承运人单方拟就,托运人也应当认为双方已认可,即成为运输契约。
七、商誉权的性质和功能?
商誉权与商誉密切相关,它是指商誉主体依法对其创造的商誉享有的专有权以及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商誉的无形财产性质,决定商誉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商誉权作为知识产权的组成部分,具有知识产权的共有特征,即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
商誉权在具有知识产权共性的同时,也有其特性。一方面商誉权的取得与其他知识产权有很多不同。商誉权不是商事主体向特定机关申请获得的,而是随着经营实践中商誉的形成而形成的;商誉权与商誉主体人身不可分离,使得商誉权不可能在未量化以前继受取得;商誉的信息状态,使得商誉权不可能像技术商品那样可以通过申请而加以固定化。另一方面,商誉权的量化过程较其他知识产权更为复杂。商誉权虽然是不特定的,但由于在一般合理长的时间内仍具有一定的相对稳定性,所以可以通过专门的评估机构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取得量化的商誉权。商誉权量化的复杂性表现在:商誉权本身具有不稳定性,其价值处不断波动的状态;影响商誉权量值的因素很多,如前所述商誉的构成因素多达近二十个。对其中任何一个因素的量化评估并非易事;商誉权的无形性,决定其量化只能依赖“评估”,受人的主观因素影响较大;商誉的量值不同程度地涵盖有同一主体其他知识产权如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等的价值。
八、使用性质和功能的区别?
使用性质指规定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还是非专有使用权。专有使用权是一种独占和排他的权利,受让人受让后即独家使用,包括着作权人在内的任何其他人不得以与之相同的方式使用这一作品。非专有使用权的出让人在出让使用权后,可以将同样的权利再许可给第三人使用。
功能的定义是对象能够满足某种需求的一种属性。凡是满足使用者需求的任何一种属性都属于功能的范畴。满足使用者现实需求的属性是功能,而满足使用者潜在需求的属性也是功能。
功能作为满足需求的属性便带有客观物质性和主观精神性两方面,称为功能的二重性。
功能与功能载体在概念上有分有合,麦尔斯在创立价值工程时就提出:顾客购买物品时需要的是它的功能,而不是物品本身,物品只是功能的载体。只要功能相同,载体可以替代。这就是功能与其载体在概念上应有区分。但是,一种功能的实现不可能没有载体,所以功能与其载体又必须结合。在价值工程运作中,往往是某种功能与原来的载体分离了,经过创新方案与另一个载体结合起来,这就称为功能的载体替代。
功能的特性是指对功能的定性、定量的描述。商品的功能特性一般可包括三个方面:品质、能力和款式。考虑到这三个方面的功能特性,会使功能分析和价值取向的结果比较完善。
功能的种类
1.按功能性质分为:使用功能,就是具有物质使用意义的功能,它的特性通常带有客观性。
品味功能(美学功能),就是与使用者的精神感觉、主观意识有关的功能。
2 按用户需求分为:必要功能,就是只为满足使用者的需求而必须具备的功能。
不必要功能,就是指对象所具有的、与满足使用者的需求无关的功能。不必要功能的出现,有的是由于设计者的失误,有的则是由于不同的使用者有不同的需求。
不足功能,是指对象尚未满足使用者的需求的必要功能。
过剩功能,是指对象所具有的,超过使用者的需求的必要功能。过剩功能应当剔除掉,以节约成本。
3.按重要程度分为:基本功能,是与对象的主要目的直接有关的功能,是对象存在的主要理由。
辅助功能,是为更好地实现基本功能而服务的功能,是对基本功能起辅助作用的功能。
九、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的“附加险”和“水渍险”都指的什么?
附加险承保由外来风险所造成的损失,可分成一般附加险和待殊附加险,分别对应于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
一般附加险包括:偷窃提货不着险、淡水雨淋险、渗漏险、短量险、钩损险、破碎碰损险、锈损险、混杂洁污险、串味险、受潮受热险、包装破裂险等11种。
特殊附加险主要有战争险、罢工险、舱面险、拒收险、交货不到险、黄曲霉素险、进口关税险以及货物出口到港澳地区的存仓火险责任扩展条款等8种。已投保战争险后另加保罢工险不另收费,一般同时投保。战争险的责任起讫不是“仓至仓”,保险人只负水面责任。
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可在投保一种基本险的基础上,根据货运需要加保其中的一种或若干种。投保了一切险后,因一切险中已包括了所有一般附加险的责任范围,所以只须在特殊附加险中选择加保^_^
十、光敏色素的性质特点和功能?
光敏色素是存在于高等植物的所有部分,是植物体本身合成的一种调节生长发育的色蛋白。由蛋白质及生色团两部分组成,后者是4个吡咯分子连接成直链,与藻胆素类似。
光敏色素不是开花刺激物,但可以促发开花刺激物的形成,或激活或合成开花刺激物,为一种间接作用。所有具光合作用的植物(光合细菌除外)均含有,含量极低。从不同植物中分离出的光敏色素,分子量范围为120~127千道尔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