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上运输的主要特点?
海洋运输具有以下特点:
海洋运输借助天然航道进行,不受道路、轨道的限制,通过能力更强。随着政治、经贸环境以及自然条件的变化,可随时调整和改变航线完成运输任务。
随着国际航运业的发展,现代化的造船技术日益精湛,船舶日趋大型化。超巨型油轮已达60多万吨,第五代集装箱船的载箱能力已超过5000TEU。
二、国际贸易惯例和国际公约的主要区别?
国际贸易惯例(International Trade Custom) 指在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自发形成的,某一地区、某一行业中普遍接受和经常遵守的任意性行为规范。国际贸易惯例是指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形成并发展起来的,在世界范围内广泛适用的、具有确定内容的贸易规则和行为习惯。
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Convention)是指国际间有关政治、经济、文化、技术等方面的多边条约。公约通常为开放性的,非缔约国可以在公约生效前或生效后的任何时候加入。有的公约由专门如集的国际会议制定。[1]
三、世界国际公约名称有哪些?
世界国际公约有如下:
1、《世界版权公约》 (Universal Copyright Convention)1947年由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主持准备,1952年在日内瓦缔结,1955年生效。1971年在巴黎修订过一次。中国于1992年7月30日递交了加入《世界版权公约》的官方文件,同年10月30日对中国生效。
2、《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1976年2月24日印度尼西亚、菲律宾、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五国,在印尼的巴厘举行的东南亚国家联盟第一次首脑会议上签订。
3、《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于2005年12月14日正式生效。这是联合国历史上通过的第一个用于指导国际反腐败斗争的法律文件,对预防腐败、界定腐败犯罪、反腐败国际合作、非法资产追缴等问题进行了法律上的规范,对各国加强国内的反腐行动、提高反腐成效、促进反腐国际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4、《日内瓦公约》
是1864年至1949年在瑞士日内瓦缔结的关于保护平民和战争受难者的一系列国际公约的总称。
日内瓦(四)公约于1950年10月21日生效,1977年6月10日在日内瓦又签订了日内瓦(四)公约的两项附加议定书,并于1978年12月7日生效。该公约被认为是国际主义人道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约束战争和冲突状态下敌对双方行为规则的权威法律文件。
中国于1956年加入此公约。2009年8月12日,《日内瓦(四)公约》已签订60周年。
5、《儿童权利公约》(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
1989年11月20日第44届联合国大会第25号决议通过,是第一部有关保障儿童权利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性约定。1990年9月2日生效。截至2015年10月,缔约国为196个。该公约旨为世界各国儿童创建良好的成长环境。
6、《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Convention Concerning the Protection of the World Cultural and Natural Heritage)
世界遗产公约的标志,象征着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中央的正方形是人类创造的形状,圆圈代表大自然,两者密切相连。这个标志呈圆形,既象征全世界,也象征着保护。
四、禁毒国际公约?
《国际鸦片公约》(International Opium Convention)是世界上第一份国际禁毒条约,于1912年1月23日在海牙签署。
美国协同其他13个国家就国际鸦片公约于1909年在上海召开会议,会议就加大谴责国际鸦片贸易取得共识。国际毒品顾问委员会于1925年2月19日在日内瓦签署了修订后的《国际鸦片公约》,签约国包括美国、中国、法国、英国、意大利、日本、荷兰、伊朗、葡萄牙、俄罗斯、暹罗。美国、中国、荷兰、洪都拉斯和挪威于1915年实施了该公约。
在1919年被写入凡尔赛条约以后,该公约在国际上强制实施。其修订版于1925年2月15日签署,1928年9月25日生效。该公约引入了一个统计控制系统,由国际联盟的常设中央鸦片委员会监管。在中国和美国的支持下,埃及建议一种经过干燥的印度大麻(hashish)也被加入到公约之内。
另一个子委员会还提出下列文本:对印度大麻及其制成品只能被许可用于医疗和科学用途。然而,从雌性cannabissativaL的顶部提取的树脂(charas)和其他的以其为基础的制成品(hashish、chira、esrar、diamba等)被用于非医疗的、可能有害的用途,它们应该像其他的毒品一样,在任何情况下都禁止生产、销售和交易。印度和其他国家反对这样的说法,它们以社会、宗教的习俗和野外大麻种植过于广泛为由,称以上说法很难执行。因此,该规定最终没有进入公约中。
一个妥协条款:禁止印度大麻被出口到禁止使用它的国家,而进口国也许出具许可进口的文书,并申明进口货物“是出于医疗或科学目的”,并要求缔约国“对进口的动机进行有效的控制,以阻止非法的国际大麻运输,尤其是以树脂的形式”。但公约也为各国留下足够自由以允许生产、国内交易和用于娱乐用途的大麻使用。
五、签署国际公约的条件?
国际条约:国际法主体之间以国际法为准则而为确立其相互权利和义务而缔结的书面协议。国际条约包括一般性的条约和特别条约。 1.一般性的国际条约通常是大多数或多数国家参加的,主题事项涉及世界性问题,起着创立一般适用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的作用。比如, 生物多样性公约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中立条约 渥太华禁雷公约 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 罗马公约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 反导条约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2.特别条约,一般由两个或几个国家为特定事项缔结的。比如,北大西洋公约组织,上海合作组织等。 3.基本内容是政治、经济、贸易、法律、文化、军事等方面的相互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如:WTO规则,世界贸易协定等对WTO成员的组织和公民都具有约束力。国际条约的名称很多,有条约、公约、协定、协定书、宪章、签约和宣言等。 4.国际条约是国际私法规范赖以存在的基本形式之一。 成立条件:必须经过四个步骤之后,方可成立生效。 第一、谈判。 指国家间就条约内容和缔结等事项进行交涉的过程。除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外交部长外,开始时通常须审查代表是否奉有谈判条约的全权。谈判结果订成双方一致同意的正式文本。多边条约的谈判通过国际会议的形式进行,条约草案提交会议通过。在联合国范围内缔结的国际条约,条约文本由联合国大会或为此专门召开的。 第二、签字。 指由受权签约的代表在条约正式文本上签名,以表示缔约国同意接受条约的拘束。双边条约签字前由缔约国双方代表互阅签约的全权证书,多边条约则由缔约国代表组成全权证书审查委员会审查。一般的条约自签字之日起即行生效,不需批准或其它手续。在国际组织范围内缔结国际公约,有时不经过签字这种传统程序,而是根据该组织的组织文件规定,由主管机关将公约拟定后,径送各国审议批准。 第三、批准。 指国家有权机构对其代表所签署的条约的最后确认。根据各国的宪法和实践,有权批准条约的一般是国家元首或议会,有时国家元首根据议会的决议来批准。有些条约可采取简易的批准方式,即由政府核准。一般说国家没有义务必须批准其代表所签署的条约。除批准外,一国表示同意接受条约拘束还可用接受、赞同等新方式。 第四、交换批准书。 双边条约获得批准后,通常要交换批准书。多边条约则要把批准书交存于条约规定的负责保管批准书的保管者。除另有规定外,双边条约自交换批准书之日起生效。多边条约的生效需要全体或一定数目的签字国交存批准书。
六、什么多项国际公约?
1、《世界版权公约》 (Universal Copyright Convention)
1947年由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主持准备,1952年在日内瓦缔结,1955年生效。1971年在巴黎修订过一次。中国于1992年7月30日递交了加入《世界版权公约》的官方文件,同年10月30日对中国生效。
2、《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1976年2月24日印度尼西亚、菲律宾、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五国,在印尼的巴厘举行的东南亚国家联盟第一次首脑会议上签订。
3、《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于2005年12月14日正式生效。这是联合国历史上通过的第一个用于指导国际反腐败斗争的法律文件,对预防腐败、界定腐败犯罪、反腐败国际合作、非法资产追缴等问题进行了法律上的规范,对各国加强国内的反腐行动、提高反腐成效、促进反腐国际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4、《日内瓦公约》
是1864年至1949年在瑞士日内瓦缔结的关于保护平民和战争受难者的一系列国际公约的总称。
日内瓦(四)公约于1950年10月21日生效,1977年6月10日在日内瓦又签订了日内瓦(四)公约的两项附加议定书,并于1978年12月7日生效。该公约被认为是国际主义人道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约束战争和冲突状态下敌对双方行为规则的权威法律文件。
中国于1956年加入此公约。2009年8月12日,《日内瓦(四)公约》已签订60周年。
5、《儿童权利公约》(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
1989年11月20日第44届联合国大会第25号决议通过,是第一部有关保障儿童权利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性约定。1990年9月2日生效。截至2015年10月,缔约国为196个。该公约旨为世界各国儿童创建良好的成长环境。
6、《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Convention Concerning the Protection of the World Cultural and Natural Heritage)
世界遗产公约的标志,象征着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中央的正方形是人类创造的形状,圆圈代表大自然,两者密切相连。这个标志呈圆形,既象征全世界,也象征着保护。
七、国际公约有哪些?
1、1965年12月21日年通过的《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
2、1966年12月16日通过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3、1966年12月通过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4、1979年12月18日通过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5、1984年12月10日通过的《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
6、1989年12月20日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
7、1990年12月18日年通过的《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迁徙个人公约》。
8、2006年12月13日通过的《残疾人权利公约》。
9、2006年12月20日通过的《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
八、海上运输挣钱吗?
海上运输这两年特别赚钱,由于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国外很多国家没有完全开工,而我国防疫控制到位,早早就开工复产了,这样各个行业生产的产品就供不应求,海外市场旺盛,船运运输也就一船难求了,像中国远洋船舶公司,今年平均每天赚一个多亿
九、三大禁毒的国际公约?
《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公约》。由于加入的缔约国较多,影响力较大,也被称为三大禁毒国际公约。我国于1985年和1989年先后加入上述三大公约。《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是对《1961年麻醉药品单一公约》和《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的肯定和进一步展开。
《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规定了毒品犯罪的种类和形式,对毒品犯罪的刑罚种类进行了规定与限制。同时也考虑到各个国家和地区不同的历史和人文环境,对刑罚替代措施,例如治疗、教育、护理、康复或者社会回归作出了规定,要求缔约国严格执行司法惩戒、控制毒品犯罪的假释,并且不得将毒品犯罪视为政治犯罪或者经济犯罪。
十、国际公约的基本内容?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国际人权宪章”的一个组成部分。1966年12月16日,第二十一届联合国大会通过该《公约》,并开放给各国签字、批准和加入。《公约》于1976年3月23日生效,到2002年底已有149个缔约国。我国政府于1998年10月签署了该《公约》。
《公约》包括序言和六个部分,共53条。其中,序言及关于民族自决权的规定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基本相同。
《公约》规定了公民个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基本自由。主要包括: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的权利,不得使为奴隶和免于奴役的自由,免受酷刑的自由,法律人格权,司法补救权,不受任意逮捕、拘役或放逐的自由,公正和公开审讯权,无罪推定权,私生活、家庭、住房或通信不受任意干涉的自由,迁徙自由,享有国籍的权利,婚姻家庭权,财产所有权,思想、良心和宗教的自由,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结社和集会的自由,参政权。
《公约》第十八、十九、二十一和二十二条对某些权利的享有作了一定限制,而对有些权利如生命权、免受酷刑权、法律人格权等则规定即使在紧急情况下也不能加以限制。《公约》第四条允许缔约国在国家生存受到威胁、正式宣布社会紧急状态的情况下,采取措施克减其在公约下所承担的义务,但克减的程度须以紧急情势所严格需要者为限,不得与缔约国根据国际法所负担的其他的义务相矛盾,而且不得包括纯粹基于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或社会出身的理由的歧视。《公约》第二十八条规定,设立人权事务委员会,负责监督公约的实施。
由于历史的局限,《公约》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公约》将其规定的权利视为天赋的权利,过分渲染了个人权利的普遍性和绝对性。但《公约》对于人权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首先,该《公约》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将《世界人权宣言》的内容法律化,使之对缔约国具有法律约束力,标志着国际人权进入了有法可依的阶段。
其次,《公约》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一样特别强调民族自决权在人权中的地位。《公约》第一条明确规定所有民族均享有自决权和自由处置其天然财富和资源的权利,这是民族之生计,不容剥夺。它打破了西方仅仅将人权理解为个人权利的局面,第一次使集体人权得到国际人权公约的确认,并成为基本人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再次,《公约》规定的人权事务委员会的报告及和解程序,符合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原则,这对国际社会共同维护人权、防止借人权干涉别国内政以及对违反国际人权公约的缔约国进行国际监督都非常有利。
最后,《公约》还规定,保护男女平等享有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法律上一律平等;种族、宗教或语言上属于少数者,拥有享受其固有文化、信奉躬行其固有宗教或使用其固有语言的权利;等等。这些规定在促进男女平等、消除歧视、保护少数民族权利等方面起了很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