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法律制度有哪些?
1、民法基本原则,是其效力贯穿于整个民事法律制度和规范之中的民法根本规则,是指导民事立法、民事司法和进行民事活动的带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基本行为准则。
2、其的特征:
(1)内容的根本性。不仅体现社会主义法的一般原则,而且直接体现商品经济的一般要求。反映民事活动、民事法律关系的本质特征。
(2)效力的贯彻始终性。贯彻民法的始终,对民事立法、民事司法和进行民事活动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3)形式的非规范性和不确定性。民法的基本原则不具有法律规范所要求的具体行为模式与法律后果的逻辑构成,因而不属于民法规范。同时,民法的基本原则大多属于弹性的不确定条件,没有全面具体地规定权利义务。
(4)功能的强行性补充性。
3、民法的特征,还可以换下面这种更直白的说法:
(1)民法基本原则是指导民事行为、民事主体和民事司法的准则。
(2)民法基本原则不涉及当事人的具体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3)民法基本原则强行性规范,当中人不得以约定方式来排除适用。
二、WTO的主要法律制度有哪些?
《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及其4个附件组成了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体系。
附件一是货物贸易多边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附件二是《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附件三是《贸易政策审议机制》,附件四是《政府采购协议》、《民用航空器贸易协议》、《国际奶制品协议》和《国际牛肉协议》
三、物流法律制度的特点有哪些?
物流法具有以下特点:
(1)技术性。
物流活动具体包括运输、包装、仓储和装卸等多个环节,而这些环节中的很多方面都具有很强的技术性。
在现代物流中,整个物流活动过程更是需要有现代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等高技术含量的活动来支持。而物流法作为调整物流活动及与物流活动相关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其具体内容必然涉及大量的与物流技术、物流业务紧密联系的法律,物流法也就不可避免地含有物流活动的专业术语、技术标准、设备标准及设备操作规程等规范。
(2)广泛性。
物流系统的运行过程和物流活动内容决定了物流法的广泛性。
具体表现在:
① 内容的综合性。物流活动涵盖了物品从原材料形态经过生产环节的半成品、产成品形态,最后通过流通环节到达消费者手上的全过程,还包括物品的回收和废弃物的处理过程,涉及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诸多环节。物流法对所有这些环节中产生的关系进行调整,因此内容十分广泛。
② 表现形式的多样性。物流法内容的综合性决定了物流法不可能仅限于某一效力层次或某一表现形式。
③ 物流活动参与者众多。大的物流项目,一般需要有外包服务。物流活动的参与者涉及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如仓储经营者、包装服务商、各种运输方式下的承运人、装卸业者、承揽加工业者、配送商、信息服务供应商、公共网络经营人等。他们的活动既受社会经济活动的一般准则制约,又要受到行业法规和惯例的制约。
(3)复杂性。
物流法的复杂性。
具体体现在:
① 物流法律规范中不仅有横向的民事法律规范及纵向的行政法律规范,更包括大量的技术性规范,这些法律规范纵横交错,使物流法与其他法律相比,更具复杂性。
② 物流需要涉及运输、仓储、装卸和加工等各
(4)国际性。
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各类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活动也随之开始全面跨出国境,而现代物流业则更需要在全球范围内开展,具有明显的国际性特征。
四、海上货物运输有哪些风险?
首先就是自然灾害 其次就是意外事故了,具体请看以下 保险业把海上货物运输的风险分成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风险是造成损失的原因。
1、海上风险 海上风险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自然灾害、仅指恶劣气候、雷电、洪水、流冰、地震、海啸以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不是指一般自然力所造成的灾害。 意外事故、主要包括船舶搁浅、触礁、沉没、碰撞、失火、爆炸以及失踪等具有明显海洋特征的重大意外事故。
2、外来风险 外来风险是指海上风险以外的各种风险,分为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 一般外来风险。指偷窃、破碎、渗漏、玷污、受潮受热、串味、 生锈、钩损、短量、淡水雨淋等。 特殊外来风险、主要是指由于军事、政治及行政法令等原因造成的风险,从而引起货物损失。如战争、吧公、交货不到、拒收等。 其实海运保险都有保险责任的,明确的规定了哪些原因赔,哪些原因拒赔,你可以和业务员联系看看,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得到您,谢谢
五、我国的法律制度的具体表现?
我国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的优势。
二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优势。
三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优势。四是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优势。
六、新民法典法律制度包括哪些?
1、 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2、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
3、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本条规定了部分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时效规定》第一条仅规定了部分债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时效规定》第一条 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4、第一百九十七条 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5、第一百九十八条 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6、第一百九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
七、我国有哪些实体法律制度?
主要包括行政法律制度、民事法律制度、经济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
实体法律关系就是指的实体法所规定的法律关系。实体法律制度是指规定人们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面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制度的总称。
法律,是国家的产物,是指统治阶级(统治集团就是政党,包括国王、君主),为了实现统治并管理国家的目的,经过一定立法程序,所颁布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法律是全体国民意志的体现,国家的统治工具。
法律通常是指由社会认可国家确认立法机关制定规范的行为规则,并由国家强制力(主要是司法机关)保证 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社会规范)。
八、担保法律制度的表述有哪些
反担保1.担保人可以要求债务人为担保人的担保提供担保,这种由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该担保人提供的担保,相当于原担保而言被称为反担保。
2.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但不包括“保证”),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
3.留置和定金不能作为反担保方式。
(二)担保合同的效力与担保责任
1.担保合同无效
(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
①债权人无过错的,由债务人和担保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②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部分的1/2.
(2)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
①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②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部分的1/3.
2.主合同解除:担保合同仍然有效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除非担保合同另有约定。
九、会计法律制度体系由哪些内容构成?
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体系包括了四个层次:
(1)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2分)
(2)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1分)
(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发布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1分)
(4)地方性会计法规。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与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地方性会计法规。(1分)
十、农村经济法律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我国农业农村法律制度框架体系初步形成
截至2019年6月,我国制定和颁布实施的现行宪法和有效法律273件、行政法规760多件、地方性法规超过12000件,已经形成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三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在此体系下,以《农业法》为基础,不同领域的专门农业农村法律为主干,以有关法律中的涉农法律为补充,辅之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多层次的农业农村法律制度框架体系已经初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