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在运输途中遭遇海上风险,买方是否承担损失 货物在海上运输的风险

一、损失由卖方还是买方承担?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

这个由卖方还是卖方进行索赔是可以协商的,CIF条件下索赔可以参照如下:

1、首先要找你定舱的公司讨个说法,让这边的船公司跟他们目的港的代理交涉。

2、货物如果被提走,会有书面记录。没有该记录,证明箱子没有被提。箱子在每一个环节都有交接记录,可以查到是哪个环节丢的哪里受到损失,各责任方分摊。

3、既然已经投保,肯定能够索赔。船公司一般自己也是对船只上面的货物进行投保的,要让他们查清楚货物是在那个环节丢失的,跟他们索赔。扩展资料:需要强调指出的是,按CIF术语成交,虽然由卖方安排货物运输和办理货运保险,但卖方并不承担保证把货送到约定目的港的义务,因为CIF是属于装运交货的术语,而不是目的港交货的术语,也就是说CIF不是“到岸价” 。CIF到岸价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是指在装运港被装上承运人船舶时即完成交货。CIF通常是指FOB+运费+保险费。C&F(CFR)和CIF不同,C&F:cost and freight, 指成本+运费,后面跟目的地港口名称,也就是说运费要算到目的港,责任也止到装货港。C&F(CFR)通常是指FOB+运费。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费用,但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即由卖方转移到买方。但是,在CIF条件下,卖方还必须办理买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风险的海运保险。

二、cfr运输途中货物损失谁承担?

买方。CFR,风险都是买方的.货物受损买方负责找保险公司理赔.

在CFR贸易术语成交货物时,由买方投保。货物风险转移点是装运港船舷而非装货港,所以在转运港时应该由买方承担风险。

货物运输途中的风险界限与谁办理保险并无关系,CIF和CFR 买卖双方都要承担风险,风险界限为船舷。卖方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买方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一切风险。

三、在途货物的风险由谁承担?买方还是卖方?

FOB 为离岸报价,意味着货物在船舷边,与客户交接。装上船,货物所有权属于买主,在他付钱货款之后。那么,在运输途中的风险,均由客户承担。

CIF, 则为卖家需将货物发送到对方指定口岸,离岸报价

四、货物运输合同风险承担方式分类?

分为:承运方理赔;保险公司理赔;发货方理赔;收货方理赔。

五、海上货物运输有哪些风险?

首先就是自然灾害 其次就是意外事故了,具体请看以下 保险业把海上货物运输的风险分成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风险是造成损失的原因。   

1、海上风险   海上风险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自然灾害、仅指恶劣气候、雷电、洪水、流冰、地震、海啸以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不是指一般自然力所造成的灾害。   意外事故、主要包括船舶搁浅、触礁、沉没、碰撞、失火、爆炸以及失踪等具有明显海洋特征的重大意外事故。   

2、外来风险   外来风险是指海上风险以外的各种风险,分为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   一般外来风险。指偷窃、破碎、渗漏、玷污、受潮受热、串味、 生锈、钩损、短量、淡水雨淋等。   特殊外来风险、主要是指由于军事、政治及行政法令等原因造成的风险,从而引起货物损失。如战争、吧公、交货不到、拒收等。 其实海运保险都有保险责任的,明确的规定了哪些原因赔,哪些原因拒赔,你可以和业务员联系看看,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得到您,谢谢

六、为防止海上运输途中货物被窃,可以投什么险?

国内外的保险公司海运险中都不保偷窃的,必须在加一个附加险,可以投保海运一切险或ICC(c)并附加偷窃,提货不着险(Theft,Pilferage and Nondelivery-T.P.N.D)

注:附加险是不能单独投保的,必须在主险里面附加。

保运通货运险为您解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七、海上货物运输的外来风险有哪些?

外来风险一般是指由于外来原因引起的风险。它可分为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

1 一般外来风险。是指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偷窃,下雨,短量,渗漏,破碎,受潮,受热,霉变,串味,沾污,钩损,生锈,碰损等原因所导致的风险。

2 特殊外来风险。是指由于战争,罢工,拒绝交付货物等政治,军事,国家禁令及管制措施所造成的风险与损失。如因政治或战争因素,运送货物的船只被敌对国家扣留而造成交货不到;某些国家颁布的新政策或新的管制措施以及国际组织的某些禁令,都可能造成货物无法出口或进口而造成损失。

八、货物在海运中遭受损失由何方承担?

应该由船运公司和保险公司承担

当发现货物受损时,首先第一时间与当地船公司或代理取得联系,将货损信息第一时间通知他们。要求船公司对货损做出书面的证实,此证明对日后向船公司索赔和向保险公司索赔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证据。

九、标的物在运输途中的风险应该由谁承担?

首先,网购中,是二个合同。1、卖家与快递的运输合同。

2、卖家与买家的买卖合同。1、网购中明确写明收货地址,因承运人原因,使货物运输途中毁损、灭失的风险,因货物没有达到交付条件,由出卖人承担。出卖人的损失可以向承运人追偿。2、因不可抗力原因,使货物运输途中毁损、灭失的风险,因货物没有达到交付条件,由出卖人承担。出卖人的损失不可以向承运人追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十、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涉及的风险有哪些?

国际贸易货物在海上运输,装卸和储存过程中,可能会遭到各种不同风险,而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人主要承保的风险有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

  (一)海上风险

  海上风险在保险界又称为海难,包括海上发生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是指由于自然界的变异引起破坏力量所造成的灾害。海运保险中,自然灾害仅指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火山爆发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意外事故是指由于意料不到的原因所造成的事故。海运保险中, 意外事故仅指搁浅,触礁,沉没,碰撞,火灾,爆炸和失踪等。

  1. 搁浅:是指船舶与海底,浅滩,堤岸在事先无法预料到的意外情况下发生触礁,并搁置一段时间,使船舶无法继续行进以完成运输任务。但规律性的潮涨落所造成的搁浅则不属于保险搁浅的范畴。

  2. 触礁:是指载货船舶触及水中岩礁或其它阻碍物(包括沉船)。

  3. 沉没:是指船体全部或大部分已经没入水面以下,并已失去继续航行能力。若船体部分入水,但仍具航行能力,则不视作沉没。

  4. 碰撞:是指船舶与船或其它固定的,流动的固定物猛力接触。如船舶与冰山,桥梁,码头,灯标等相撞等。

  5. 火灾:是指船舶本身,船上设备以及载运的货物失火燃烧。

  6. 爆炸:是指船上锅炉或其它机器设备发生爆炸和船上货物因气候条件(如温度)影响产生化学反应引起的爆炸。

  7. 失踪:是指船舶在航行中失去联络,音讯全无,并且超过了一定期限后,仍无下落和消息,即被认为是失踪。

  (二)外来风险

  外来风险一般是指由于外来原因引起的风险。它可分为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

  1. 一般外来风险。是指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偷窃,下雨,短量,渗漏,破碎,受潮,受热,霉变,串味,沾污,钩损,生锈,碰损等原因所导致的风险。

  2. 特殊外来风险。是指由于战争,罢工,拒绝交付货物等政治,军事,国家禁令及管制措施所造成的风险与损失。如因政治或战争因素,运送货物的船只被敌对国家扣留而造成交货不到;某些国家颁布的新政策或新的管制措施以及国际组织的某些禁令,都可能造成货物无法出口或进口而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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