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全部损失(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全部损失包括)

一、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涉及的风险有哪些?

国际贸易货物在海上运输,装卸和储存过程中,可能会遭到各种不同风险,而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人主要承保的风险有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

  (一)海上风险

  海上风险在保险界又称为海难,包括海上发生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是指由于自然界的变异引起破坏力量所造成的灾害。海运保险中,自然灾害仅指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火山爆发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意外事故是指由于意料不到的原因所造成的事故。海运保险中, 意外事故仅指搁浅,触礁,沉没,碰撞,火灾,爆炸和失踪等。

  1. 搁浅:是指船舶与海底,浅滩,堤岸在事先无法预料到的意外情况下发生触礁,并搁置一段时间,使船舶无法继续行进以完成运输任务。但规律性的潮涨落所造成的搁浅则不属于保险搁浅的范畴。

  2. 触礁:是指载货船舶触及水中岩礁或其它阻碍物(包括沉船)。

  3. 沉没:是指船体全部或大部分已经没入水面以下,并已失去继续航行能力。若船体部分入水,但仍具航行能力,则不视作沉没。

  4. 碰撞:是指船舶与船或其它固定的,流动的固定物猛力接触。如船舶与冰山,桥梁,码头,灯标等相撞等。

  5. 火灾:是指船舶本身,船上设备以及载运的货物失火燃烧。

  6. 爆炸:是指船上锅炉或其它机器设备发生爆炸和船上货物因气候条件(如温度)影响产生化学反应引起的爆炸。

  7. 失踪:是指船舶在航行中失去联络,音讯全无,并且超过了一定期限后,仍无下落和消息,即被认为是失踪。

  (二)外来风险

  外来风险一般是指由于外来原因引起的风险。它可分为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

  1. 一般外来风险。是指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偷窃,下雨,短量,渗漏,破碎,受潮,受热,霉变,串味,沾污,钩损,生锈,碰损等原因所导致的风险。

  2. 特殊外来风险。是指由于战争,罢工,拒绝交付货物等政治,军事,国家禁令及管制措施所造成的风险与损失。如因政治或战争因素,运送货物的船只被敌对国家扣留而造成交货不到;某些国家颁布的新政策或新的管制措施以及国际组织的某些禁令,都可能造成货物无法出口或进口而造成损失。

二、海上垂钓全部小说?

小说是《“我,顶级钓手,征服大海”》,作者是“老杨半仙 ”。

小说简介:

钓鱼到底难不难?每个钓友都有自己不同的答案。但有一个答案出现的几率最高:现在水里的鱼越来越少越来越难钓了。

不过这在萧鹏眼里并不是问题。

身为顶级钓手,他奉行的宗旨向来是:无论是河钓还是海钓,只要水里有鱼,我就有办法把它给钓上来。

且看萧鹏行走世界各地不同水域学习不同的作钓手法,不断开发新的作钓方式,终于完成师傅遗愿,成为当之无愧的极品钓鱼王

三、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责任的期限是多?

在财产保险中,远洋船舶航程保险的保险期限确定的依据是承保风险的空间限制。

在货物运输保险和船舶保险中,保险期限实际是一个空间范围。

例如,我国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保险期限的确定依据是“仓至仓条款”,即保险人对被保险货物所承担责任的空间范围是从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收货人的仓库时为止;在远洋船舶航程保险中,保险期限以保单上载明的航程为准,即自起运港到目的港为保险责任的起讫期限。

四、什么是机动车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全部损失】指保险车辆整体损毁,或保险车辆的修复费用与施救费用之和达到或超过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

举例:

如果你车新车买一下是10W,用了几年,你现在的实际价值或二手车价格为5W,那么发生事故后,如果维修价格(含施救费)不超过5W的,为部份损失;

如果维修价格+施救费用超过5W的则为全部损失。

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按照实际价值的75%来计算是否全损。也就是说一般维修金额不会超过5W的75%。

五、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四大原则?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原则

  海上运输保险是对海上发生的损失进行分散和转嫁,以使受害人的损失降到最低的限度。这种的补偿是以达到或接近达到受害人的损失范围,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不会因此而得利。因此,保险的当事人除了要遵守保险合同各自义务外,还要共同遵守保险利益原则、诚信原则、损失补偿原则、近因原则。

  1.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原则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合法的利害关系。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的条件。如果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法律上认可的利益,这会使被保险人无法通过保险合同补偿自己的损失。保险利益可分为现有利益和期待利益;法律上的利益和经济利益。

  2.诚信原则: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是要履行如实告知与说明义务的原则。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了诚信原则,那么都会导致保险合同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保险合同被解除的法律后果。

  3.损失补偿原则:保险事故发生而是被保险人遭受损失时,保险人必须在责任范围内对被保险人所受的实际损失予以补偿。损失补偿原则是海上保险的基本原则之一,是财产保险合同的补偿性在海上运输保险中的体现。因此,保险法对超额保险和重复保险都予以相应的矫正。

  4.近因原则:是指当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说明受损原因,保险人确认受损原因是否属于受损标的与承保范围的危险之间的因果关系。虽然我国法律对该原则进行明文规定,但是在海上保险实践中都把近因原则作为一项基本原则。

六、期货最后的本金会不会全部损失?

期货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在保证金亏完了,就会自动平仓。最多把自己钱亏完。

七、债券违约会不会全部损失?

债券属于有价证券的一种,发行债券的与持有债券的形成一种合同关系(格式合同),双方关于债券的兑现等相关问题在合同中已经约定,如发生违约情况,按照合同约定的罚则执行,一般按照违约金与实际损失相当原则,所以如果只是时间方面的违约,违约金应该不至于高于本金。

八、全额赔偿是赔偿已损失的还是全部的?

赔偿已受到的损失。

全额赔偿就是指赔偿全部的实际损失。比如交强险范围内医疗费的限额是18,000。假如伤者出院之后,实际产生的医疗费是1万块,那么交强险就赔偿1万。而不是赔偿18,000。假如治疗结束,实际产生医疗费2万元,那么交强险也只赔偿18,000。超出18,000的部分不赔。

九、英国成为海上霸主的全部详细过程?

先说结论,英国成为海上霸主的全部详细过程如下。英国从1588年打败西班牙无敌舰队以后,就逐渐地确立了海上的霸权之后,又进行了七年战争,英法战争和两次英荷战争。

英国海军先后击败了法国海军,荷兰海军,丹麦海军。取得了海洋霸权地位。

十、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中是否承保货物因延迟交货造成的损失?谢谢?

根据你说的情况,是在保险险条款的除外责任内,有这麽一条,即: 二、除外责任 本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造成的损失; (二)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三)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四)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五)本公司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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