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cfr运输途中货物损失谁承担?
买方。CFR,风险都是买方的.货物受损买方负责找保险公司理赔.
在CFR贸易术语成交货物时,由买方投保。货物风险转移点是装运港船舷而非装货港,所以在转运港时应该由买方承担风险。
货物运输途中的风险界限与谁办理保险并无关系,CIF和CFR 买卖双方都要承担风险,风险界限为船舷。卖方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买方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一切风险。
二、交货过程中货物损失应由谁负责?
交货过程中正常情况下,货物损失由交货方与接货方共同承拽。
货物在交接过程中交货与接货双方人员要履行一定的程序。如清点数量,外包装时否完好,货物与清单上是否一致,如无疑义,双方签字即完成交货。
如果在清点数量时搬运人员不小心弄坏了货物,造成的损失双方共同承担。如果清点货物时,货物已损坏,那么由交货方承担损失。如果交货手续办结,货物再受损失由接货方承担损失。
三、损失由卖方还是买方承担?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
这个由卖方还是卖方进行索赔是可以协商的,CIF条件下索赔可以参照如下:
1、首先要找你定舱的公司讨个说法,让这边的船公司跟他们目的港的代理交涉。
2、货物如果被提走,会有书面记录。没有该记录,证明箱子没有被提。箱子在每一个环节都有交接记录,可以查到是哪个环节丢的哪里受到损失,各责任方分摊。
3、既然已经投保,肯定能够索赔。船公司一般自己也是对船只上面的货物进行投保的,要让他们查清楚货物是在那个环节丢失的,跟他们索赔。扩展资料:需要强调指出的是,按CIF术语成交,虽然由卖方安排货物运输和办理货运保险,但卖方并不承担保证把货送到约定目的港的义务,因为CIF是属于装运交货的术语,而不是目的港交货的术语,也就是说CIF不是“到岸价” 。CIF到岸价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是指在装运港被装上承运人船舶时即完成交货。CIF通常是指FOB+运费+保险费。C&F(CFR)和CIF不同,C&F:cost and freight, 指成本+运费,后面跟目的地港口名称,也就是说运费要算到目的港,责任也止到装货港。C&F(CFR)通常是指FOB+运费。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费用,但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即由卖方转移到买方。但是,在CIF条件下,卖方还必须办理买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风险的海运保险。
四、在救人过程中造成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
张某不慎落水,我奋勇抢救,抢救过程中致张某面部受伤,同时我丢失手机一部,张某要求我赔偿其面部受伤的损失,我该承担吗?我丢失的手机能要求张某赔偿吗? 答: 《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民法通则意见》第132条规定:“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的管理人或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张某不慎落水,你奋勇抢救的行为,即属于无因管理的行为,在抢救过程中致你丢失手机一部,张某作为受益人应赔偿你失落手机的损失。管理人未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的责任。对本人造成损害的,应向本人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该责任以管理人主观上有过错为要件,但为免除本人生命、身体或财产上的急迫危险时,对本人造成的损害,管理人仅于具有恶意或重大过失时,应负赔偿责任,所以你在张某有生命危险时因救助给其造成的面部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一艘船把货物从赤道运到南极,在运输过程中货物没有损失。这些货物的质量改变吗?
质量不会改变。因为质量是指物体所含物质的多少。位置改变了,物体所含物质的多少没有变,即质量不变。
六、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中驾驶员签订的承运合同,发生交通事故,车主需承担赔偿货物损失的责任吗?
1.如果是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谁也承担不了责任,最好由政府承担;
2.如果是货运公司装货不合理的原因导致交通事故应由货运公司自己承担;
3.如果是其它车辆冲撞本车,应由肇事车辆和保险承担;
4.如果是驾驶员驾驶技术和粗心的缘故应由司机和保险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