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运规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以下简称《海运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交通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海运条例》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公平、高效、便利的原则,管理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和与国际海上运输相关的辅助性经营活动,鼓励公平竞争,禁止不正当竞争。
第三条 《海运条例》和本实施细则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国际船舶运输业务,是指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使用自有或者经营的船舶、舱位,提供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和旅客运输服务以及为完成这些服务而围绕其船舶、所载旅客或者货物开展的相关活动,包括签订有关协议、接受定舱、商定和收取运费、签发提单及其他相关运输单证、安排货物装卸、安排保管、进行货物交接、安排中转运输和船舶进出港等活动。
(二)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包括中国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和外国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其中,中国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是指依据《海运条例》和本实施细则规定取得《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的中国企业法人;外国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是指依据外国法律设立经营进出中国港口国际船舶运输业务的外国企业。
(三)国际班轮运输业务,是指以自有或者经营的船舶,或者以《海运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方式,在固定的港口之间提供的定期国际海上货物或旅客运输。
(四)无船承运业务,是指《海运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业务,包括为完成该项业务围绕其所承运的货物开展的下列活动:
(1)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订立国际货物运输合同;
(2)以承运人身份接收货物、交付货物;
(3)签发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
(4)收取运费及其他服务报酬;
(5)向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或者其他运输方式经营者为所承运的货物订舱和办理托运;
(6)支付港到港运费或者其他运输费用;
(7)集装箱拆箱、集拼箱业务;
(8)其他相关的业务。
(五)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包括中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和外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其中中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是指依照《海运条例》和本实施细则规定取得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的中国企业法人;外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是指依照外国法律设立并依照《海运条例》和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取得经营进出中国港口货物无船承运业务资格的外国企业。
(六)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者,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设立从事《海运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业务的中国企业法人。
(七)国际船舶管理经营者,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设立从事《海运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业务的中国企业法人。
(八)国际海运货物仓储业务经营者,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设立,提供海运货物仓库保管、存货管理以及货物整理、分装、包装、分拨等服务的中国企业法人。
(九)国际海运集装箱站与堆场业务经营者,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设立,提供海运货物集装箱的堆存、保管、清洗、修理以及集装箱货物的存储、集拼、分拨等服务的中国企业法人。
(十)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投资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
(十一)外商常驻代表机构,是指外国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为其派出机构开展宣传、推介、咨询和联络活动的非营业性机构。
(十二)企业商业登记文件,是指企业登记机关或者企业所在国有关当局签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业设立的证明文件。企业商业登记文件为复印件的,须有企业登记机关在复印件上的确认或者证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公证文书。
(十三)专用发票,是指由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统一印制的票据,它是证明付款人向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或者其代理人、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或者其代理人支付运费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凭证,包括《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和《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
(十四)班轮公会协议,是指符合联合国《1974年班轮公会行动守则公约》定义的,由班轮公会成员之间以及班轮公会之间订立的各类协议。
(十五)运营协议,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者为稳定或者控制运价订立的关于在一条或者数条航线上增加或者减少船舶运力协议,以及其他协调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者共同行动的协议,包括具有上述性质内容的会议纪要;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者为提高运营效率订立的关于共同使用船舶、共同使用港口设施及其他合作经营协议和各类联盟协议、联营体协议。
(十六)运价协议,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者之间订立的关于收费项目及其费率、运价或者附加费等内容的协议,包括具有上述内容的会议纪要。
(十七)公布运价,是指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者和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运价本上载明的运价。运价本由运价、运价规则、承运人和托运人应当遵守的规定等内容组成。
(十八)协议运价,指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者与货主、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约定的运价,包括运价及其相关要素。协议运价以合同或者协议形式书面订立。
(十九)从业资历证明文件,是指被证明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国际海上运输或者国际海上运输辅助性经营活动经历的个人履历表。个人履历表须经公证机关公证。
二、海运的运输方式有哪些?
国际运输方式:
1、海洋运输:在国际货物运输中,海洋运输(ocean transport)是国际贸易中最主要的运输方式,我国绝大多数进口货物都是通过海洋运输方式运送的。 主要有以下优点:通过能力大,海洋运输可以利用四通八达的天然航道,它不像火车、汽车受轨道和道路的限制,故其通过能力很大。 缺点:海洋运输虽有上述优点,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例如:海洋运输易受气候和自然条件的影响,航期不够明确,而且风险较大。此外,海洋运输的速度也相对较慢。
2、铁路运输:在国际货物运输中,铁路运输(rail transport)是现代化运输业的主要运输方式之一,仅次于海洋运输的主要运输方式,海洋运输的进出口货物,也大多是靠铁路运输进行货物的集中和分散。 铁路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它与其他运输方式相比较,具有以下特点:铁路运输的准确性和连续性强,铁路运输几乎不受气候影响,一年四季可以不分昼夜地进行定期的、有规律的、准确的运转。
3、航空运输:航空运输(air transport)是一种现代化的运输方式,它与海洋运输、铁路运输相比,具有运输速度快、货运质量高、且不受地面条件的限制等优点。因此,它最适宜运送急需物资、鲜活商品、精密仪器和贵重物品。
三、海运速度每小时多少公里?
现代化的超级集装箱船最高速度可以达到30节/小时=55公里/小时;
常规货轮的速度在15-20节之间=28公里-37公里/小时之间;
美国尼米兹级航母的最大速度可以达到35-40节;
双翼喷射船的速度可以达到60节左右。
四、航运服务公司主要干啥?
(1)航运融资及其管理服务,包含航运融资、航运保险、航运仲裁、海损理算、航运交易、航运咨询、公估公证、航运组织、航运专业机构和船舶管理等;
(2)航运业,包含邮轮经济、货物运输、船舶租赁、拖船作业等;
(3)航运辅助业,包含码头服务、集装箱堆场、仓储服务、船舶代理、货运代理、报关服务、理货服务、内陆运输服务、船舶供应服务等。
五、海运运输及其收费是怎样的?
从订舱开始就会收取订舱费,放舱后会有箱单或者设备交接单也会收费,发送电子舱单和EDI也会有费用,拖车提柜会有拖车费(也有可能会产生提进费),报关会有报关费,进港装船会有THC费用,签发提单会有文件费。当然还有海运费以上是以宁波港为例,上海大致相同。其他港口收费标准有别
六、其他海运服务包括?
一个个回答你海运环节,承运人,无船承运人,报关行,货代。
PS,货代可以是其中的承运人,无船承运人,报关行这三个的任何一个资质。货代可以说是百搭~行业其实按照操作流程下来,可以分为单证流,信息流,物流。
单证流,是报关资料的流向,从外贸公司制作报关单据,转给货代,货代转给报关行,报关行在海关报关。
信息流,是单证信息,和货物信息的综合。可以认为是EDI信息,港区舱单信息,船公司报文信息。这些信息由货代统一从客户,车队,船公司收集。最终根据需要分别提供给三方。进行数据交换。(船公司需要箱封号,提单确认信息;客户需要船公司的船名航次,ETD信息,车队需要客户的装箱信息,以及船公司配舱回单信息)
物流,不用多说,就是货物的流向,车队从港区提箱,再到客户工厂装箱,再到港区进港的流向。细分下去,海运运输有班轮运输,和散货船运输。班轮运输,又有整柜运输,和拼箱运输,也就是FCL和LCL区别。FCL可以分为DOORTODOOR,DOORTOCY,CYTOCY.CFSTOCYLCL可以分为DOORTOCFS,CFSTOCFS,CFSTODOOR.其中用到CFS的地方,就可以理解为仓储这块的引入。
整柜使用仓库的,称作内装箱,拼箱使用仓库的,称作集拼。其实道理是一样,只是拼柜的人不同而已。仓储可以细分为,分拣,配送,拆装,拼装。可能你听了云里雾里了,但是事实就是这样,你的问题太过于宽泛,我只能每一样东西都点到为止。
七、中海运物流服务定价方法?
1.运输服务成本原则——制定运价的下限
运价=运输服务成本+合理的利润
采用这一定价原则的目的:保证运费收入高于运输服务成本。
2.运输服务价值原则——制定运价的上限
运价=货物预期销售收入-货物的成本及税费-货主可以接受的利润例如:1吨苹果 成本 + 税费 = 3500元
预期销售收入=6500元
货主可以接受的利润=2500元
运价 =6500 - 3500 - 2500 = 500元
采用这一定价原则的目的:通过提供高品质的运输服务,来获得高额的回报。
3.“运输承受能力”原则
这一定价原则的特点是“对高价货物收取较高的运费,而对低价货物收取较低的运费”。
例如:
商品 运价 总重量 运费占商品
价格的比重
高级木地板 200元/吨 1000吨 1~28%
原木 50元/吨 8000吨 30~50%
(亏损的运价)
采用这一定价原则的目的:稳定货源,保证船舶满舱运营;确保公司在海运市场的地位和市场占有率15O2003KAGAYA/O2003Synforest/CD-ROM SW-
八、什么是海运?
就是指海洋运输,是国际贸易中最主要的运输方式,国际贸易总运量中的三分之二以上,我国绝大部分进出口货物,都是通过海洋运输方式运输的。
海洋运输的运量大,海运费用低,航道四通八达,是其优势所在。但速度慢,航行风险大,航行日期不易准确,是其不足之处。
按照船舶的经营方式,海洋运输可分为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
九、海运货代的基本流程?
揽货→询价→订舱→接受托运申请→订舱确认→排载→发放空箱→装箱→进场→边检→申报→报检→报关→配载(装船计划)→审提单→船东确认费用→预借购付汇联→缴交一切费用→签单→向货主催款→货主确认并支付钱款→开具商业发票→放单/做电放/做SEAWAYBILL
1、委托:出口商向货运代理公司发起海运出口订舱委托;
2、订舱:货运代理公司接到委托之后进行订舱;
3、送货:出口商将货物送到指定的场站;
4、提单确认:确认货物提单信息,提交给船舶运输公司;
5、报关:向海关系统报关,等待海关审核及放行;
6、签单:由发货人将提单寄给收货人,收货人提货。
一、接受货主询价 1、 海运询价: ① 需掌握发货港至各大洲,各大航线常用的,及货主常需服务的港口,价格; ② 主要船公司船期信息; ③ 需要时应向询价货主问明一些类别信息,如货名,危险级别等。(水路危规) 2、 陆运询价:(人民币费用) ① 需掌握各大主要城市公里数和拖箱价格; ② 各港区装箱价格; ③ 报关费、商检、动植检收费标准。 3、 不能及时提供的,需请顾客留下电话、姓氏等联系要素,以便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回复货主。
二、接单(接受货主委托) 接受货主委托后(一般为传真件)需明确的重点信息: 1、 船期、件数 2、 箱型、箱量 3、 毛重 4、 体积 各项型最大体积为:( 长*宽*高 ) 可装体积, 可装重量 1×20’GP=31CBM 6*2.38*2.38 25 17MT 1×40’GP=67CBM 12*2.38*2.38 55 25MT 1×40’HC=76CBM 12*2.7*2.38 1×45’GP=86CBM (注:GP general purpose 普通箱;CBM cubic metre 立方米;MT metric ton 公吨 ;HC high cubic 高箱 ) 5、 付费条款、货主联系方法 6、 做箱情况,门到门还是内装
三、订舱 1、 缮制委托书(十联单); 制单时应最大程度保证原始托单的数据正确、相符性,以减少后续过程的频繁更改。 2、 加盖公司订舱章订舱: 需提供订舱附件的(如船公司价格确认件),应一并备齐方能去订舱。 3、取得配舱回单,摘取船名、航次、提单号信息。
四、做箱 1、 门到门: 填妥装箱计划中:做箱时间、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门点、联系人、电话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2、 内装: 填妥装箱计划中:船期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进舱编号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3、取得两种做箱方法所得的装箱单(CLP)
五、报关(有时同时、有时先于做箱) 1、 了解常出口货物报关所需资料。 ① 需商检 ② 需配额 ③ 需许可证 ④ 需产地证 ⑤ 需提供商标授权、商标品名 ⑥ 出口香港地区货值超过$10万,其他地区超过$50万,核销时需提供结汇水单(复印件) ⑦ 需提供商会核价章 2、 填妥船名航次,提单号,对应装箱单(packing list),发票,所显示的毛重净重,件数,包装种类,金额,体积,审核报关单的正确性(单证一致)。 3、 显示报关单所在货物的 “中文品名”,对照海关编码大全,查阅商品编码,审核两者是否相符,按编码确定计量单位,并根据海关所列之监管条件点阅所缺乏报关要件。 4、 备妥报关委托书,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核销单,配舱回单(十联单第五联以后),更改单(需要的话)和其他所需资料,于截关前一天通关。 5、 跟踪场站收据,确保配载上船。 6、 凡是退关改配的,若其中有下个航次,出运仍然需要,诸如许可证,配额,商检,动植检之类的文件资料,退关、改配通知应先于该配置船期一个星期到达,以便(报运部)顺利抽回资料,重新利用。否则只会顺延船期,造成麻烦。
六、提单确认和修改 1、 问明顾客“提单”的发放形式: ① 电放: 需顾客提供正本“电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电放。 ② 预借(如可行) 需顾客提供正本“预借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预借。 ③ 倒签(如可行) 需顾客提供正本“倒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倒签。 *此种情况下,多半是签发HOUSE B/L. ④ 分单: 应等船开以后3~4天(候舱单送达海关,以保证退税),再将一票关单拆成多票关单。 ⑤ 并单: 应等船开以后3~4天(候舱单送达海关,以保证退税),再将多票关单合成一票关单 ⑥ 异地放单: 须经船公司同意,并取得货主保函和异地接单之联系人,电话,传真,公司名,地址等资料方可放单。 2、依据原始资料,传真于货主确认,并根据回传确立提单正确内容。
七、签单 1、 查看每张正本提单是否都签全了证章。 2、 是否需要手签。
八、航次费用结算 1、 海运费 ① 预付(FREIGHT PREPAID) ② 到付(FREIGHT COLLECT) 2、 陆运费 ① 订舱 ② 报关(包括返关之前己经报关的费用) ③ 做箱(内装/门到门) ④ 其他应考虑的费用: 冲港费/冲关费 商检、动植检、提货费、快递费、电放、更改
九、提单、发票发放(提单样本) 1、 货主自来取件的,需签收 2、 通过EMS和快递送达的,应在“名址单”,上标明诸如:“提单号”、“发票号”、“核销单号”、“许可证号”、“配额号"等要素以备日后查证
十、应在一个月内督促航次费用的清算并及时返还货主的“核销退税单”
十一、海关退税有问题的,需更改并要提供如下资料: l、报关数据正确、舱单不正确的 ① 经预录后的〈海关返还的〉报关单复印件; ② 场站收据复印件〈十联单的第七联即黄联〉; ③ 提单正本复印件两张; ④ 装箱单(Container Load Plan)复印件; ⑤ 更正单(三联、正本)。 2、短装(多报少出)、溢装(少报多出) ① 船开5天(工作日)内没能及时更正的: 先交纳罚款金3000-5000; 货主重新提供的发票、装箱单(Packing list) 货主重新提供报关单 提单副本复印件(加盖“提单副本确认章”) ② 船开5天(工作日)内更改的 提单副本复印件(加盖“提单副本确认章”) 正本、正确的报关单 正本、正确的发票、装箱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