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货物运输提单是一种在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运输单据,它是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证明货物已经装船或已经收到装船的凭证,同时也是承运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契约和凭证。海上货物运输提单有三个基本功能:
- 作为货物所有权的证明。提单上载明的收货人或背书人可以凭提单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领取货物,或者将提单转让给他人,从而转移货物的所有权。
- 作为运输合同的证据。提单上载明了承运人和收货人之间关于货物运输的条款和条件,如运输路线、费用、责任等,具有法律效力。
- 作为货物交付的凭证。收货人在领取货物时,必须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出示提单,并在提单上签字确认收货,以作为交付的凭证。
海上货物运输提单根据其性质和用途,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如直接提单、转船提单、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指示提单、空白背书提单等。不同类型的提单有不同的特点和要求,因此在使用时要注意区分和选择合适的提单类型,以保障自身的权益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