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基本险别包括哪些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是指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因海上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或不可抗力造成的货物损失或费用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基本险别包括以下几种:
1: 平安险:平安险是最低限度的保险,只赔偿因船舶沉没、触礁、碰撞、爆炸、火灾等造成的货物全损或部分损失,以及为避免或减少损失所支付的共同海损费用。
2: 水渍险:水渍险除了赔偿平安险所涵盖的风险外,还赔偿因海水、淡水、雨水等渗入货物造成的损失,以及因倾覆、坠落等原因造成的货物丢失。
3: 一切险:一切险是最高限度的保险,除了赔偿水渍险所涵盖的风险外,还赔偿因其他外来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损失,如盗窃、提货不着、短量、破碎、变质等。但一切险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一切风险,仍有一些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除外责任,如战争、罢工、核辐射、本质缺陷等。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基本险别是根据不同货物的性质和价值,以及不同运输方式和路线而确定的。被保险人在选择保险险别时,应根据自己的需要和风险承受能力,合理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