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种类有?

一、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种类有?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具体有以下种类:

1、根据承运人组合方式可分为,全程货物运输和多式联运合同;

2、根据运输次数,可分为单次运输合同和分批运输合同;

3、根据运输模式可分为,定期租船合同、光船租赁合同等;

4、其他种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十一条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的合同。

二、国际货物运输子系统的特点?

国际货物运输子系统具有以下特点:1. 多样性:国际货物运输涉及多个国家,多个运输方式,包括海运、空运、陆运等。2. 复杂性:运输过程中涉及多种因素,包括地理、政治、经济等,这些因素增加了国际货物运输的复杂性。3. 风险性:由于涉及多个国家,运输时间和成本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相对较高。4. 全球化:国际货物运输通常是全球化供应链的关键环节,需要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物流系统紧密配合。5. 信息化: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国际货物运输越来越依赖电子数据交换(EDI)等信息技术进行物流信息的传递和处理。

三、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责任的期限是多?

在财产保险中,远洋船舶航程保险的保险期限确定的依据是承保风险的空间限制。

在货物运输保险和船舶保险中,保险期限实际是一个空间范围。

例如,我国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保险期限的确定依据是“仓至仓条款”,即保险人对被保险货物所承担责任的空间范围是从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收货人的仓库时为止;在远洋船舶航程保险中,保险期限以保单上载明的航程为准,即自起运港到目的港为保险责任的起讫期限。

四、海上货物运输的形成?

货主联系承运商,并鉴定合同,规划好船只,船期,对海上运输风险评估,及对方收货港和收货人。

五、海上货物运输的形成原因?

海上货物运输形成的原因就是因为海运规模大,数量多

六、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特点是什么?

一、被保险人的多变性二、保险利益的转移性三、保险标的的流动性四、承保风险的广泛性五、承保价值的定值性六、保险合同的可转让性七、保险利益的特殊性八、合同解除的严格性货物运输保险属于航次保险,《保险法》、《海商法》规定,货物运输保险从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

七、国际货物运输空运办理的基本要求有什么?

适用于办理中国民航各空运企业承担的国际货物运输,中国民航各空运企业的代理人在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业务时,必须遵守本章的规定。

  “国际货物运输”系指按照契约当事人的约定,无论货物运输中有无间断或有无转运,其始发地和目的地系在两个缔约国的领土内,或在一个缔约国的领土内,而在另一缔约国或非缔约国的领土内有一约定的经停地点的货物运输。

  中国民航各空运企业承运国际货物系按照1929年10月12日在华沙签订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和1955年9月28日在海牙签订的“修改1929年10月12日在华沙签订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 的议定书”,以及中国民航各空运企业与外国空运企业间签订的运输规定办理。

  中国民航各空运企业承运国际货物,必须严格遵守中国和有关国家政府的法令、规定和要求。凡与中国民航各空运企业无业务总代理、业务代理或结算关系的外国空运企业所填开的运输凭证,一般不予接受。

八、国际货运代理的基本特点有哪些?

①班轮运输具有固定航线,固定港口,固定船期和固定费率,这是其最基本的特点②承托双方的权利和责任豁免以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的提单条款为依据,并发统一的国际公约制约,而不需要另定运输合同③承运人对货物负责的时限是从货物装上船起,到货物卸下船止,即“船舷至船舷”或“钩至钩”

④承运人负责装货,卸货和理舱作业,有时还负责码头至船边(或船边至码头仓库)的搬运作业。航线两端的货物业务一般委托代理人安排和处理。

九、为什么说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涉他合同?

因为国际海上货运牵涉到其他国家,当然是涉他合同。

十、海上冰山的特点?

海上冰山露出海面的只有八分之一,其余的八分之七都沉在海面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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