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上货物运输的外来风险有哪些?
外来风险一般是指由于外来原因引起的风险。它可分为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
1 一般外来风险。是指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偷窃,下雨,短量,渗漏,破碎,受潮,受热,霉变,串味,沾污,钩损,生锈,碰损等原因所导致的风险。
2 特殊外来风险。是指由于战争,罢工,拒绝交付货物等政治,军事,国家禁令及管制措施所造成的风险与损失。如因政治或战争因素,运送货物的船只被敌对国家扣留而造成交货不到;某些国家颁布的新政策或新的管制措施以及国际组织的某些禁令,都可能造成货物无法出口或进口而造成损失。
二、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涉及的风险有哪些?
国际贸易货物在海上运输,装卸和储存过程中,可能会遭到各种不同风险,而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人主要承保的风险有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
(一)海上风险
海上风险在保险界又称为海难,包括海上发生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是指由于自然界的变异引起破坏力量所造成的灾害。海运保险中,自然灾害仅指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火山爆发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意外事故是指由于意料不到的原因所造成的事故。海运保险中, 意外事故仅指搁浅,触礁,沉没,碰撞,火灾,爆炸和失踪等。
1. 搁浅:是指船舶与海底,浅滩,堤岸在事先无法预料到的意外情况下发生触礁,并搁置一段时间,使船舶无法继续行进以完成运输任务。但规律性的潮涨落所造成的搁浅则不属于保险搁浅的范畴。
2. 触礁:是指载货船舶触及水中岩礁或其它阻碍物(包括沉船)。
3. 沉没:是指船体全部或大部分已经没入水面以下,并已失去继续航行能力。若船体部分入水,但仍具航行能力,则不视作沉没。
4. 碰撞:是指船舶与船或其它固定的,流动的固定物猛力接触。如船舶与冰山,桥梁,码头,灯标等相撞等。
5. 火灾:是指船舶本身,船上设备以及载运的货物失火燃烧。
6. 爆炸:是指船上锅炉或其它机器设备发生爆炸和船上货物因气候条件(如温度)影响产生化学反应引起的爆炸。
7. 失踪:是指船舶在航行中失去联络,音讯全无,并且超过了一定期限后,仍无下落和消息,即被认为是失踪。
(二)外来风险
外来风险一般是指由于外来原因引起的风险。它可分为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
1. 一般外来风险。是指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偷窃,下雨,短量,渗漏,破碎,受潮,受热,霉变,串味,沾污,钩损,生锈,碰损等原因所导致的风险。
2. 特殊外来风险。是指由于战争,罢工,拒绝交付货物等政治,军事,国家禁令及管制措施所造成的风险与损失。如因政治或战争因素,运送货物的船只被敌对国家扣留而造成交货不到;某些国家颁布的新政策或新的管制措施以及国际组织的某些禁令,都可能造成货物无法出口或进口而造成损失。
三、风险和利益的原则?
自利行为原则是有关竞争环境的原则之一,而风险-报酬权衡原则是有关财务交易的原则之一。即二者所处的范畴不同;
自利行为原则是指人们在进行决策时按照自己的财务利益行事,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人们会选择对自己经济利益最大的行动;风险-报酬权衡原则是指风险和报酬之间存在一个权衡关系,投资人必须对报酬和风险作出权衡,为追求较高报酬而承担较大的风险,或者为减少风险而接受较低的报酬。即二者的含义不同,侧重点不同,前者侧重于自己的财务利益,后者侧重于风险和收益之间的权衡。
如果两个投资机会除了报酬不同以外,其他条件(包括风险)都相同,人们会选择报酬较高的投资机会,这是自利行为原则所决定的;如果两个投资机会除了风险不同以外,其他条件(包括报酬)都相同,人们会选择风险小的投资机会,这是风险反感决定的。
如果人们都倾向于高报酬和低风险,而且都在按照他们自己的经济利益行事,那么竞争结果就产生了风险和报酬之间的权衡。
四、风险沟通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1、不接受非必要的风险
「非必要性风险」是指该风险并未带来对等之实质利益或潜在获利机会。一般而言,没有组织会愚昧到去接受非必要风险。
2.在适当的决策阶层决策
层级适当之风险决策可建立明确的可靠性,对于计划之成功或失败具有影响。
3.当利益远大于损失时接受风险
所有已识别之利益应该与所有已识别之成本互相比较。
4.将作业风险管理整合入所有阶层之作业与计划中
五、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四大原则?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原则
海上运输保险是对海上发生的损失进行分散和转嫁,以使受害人的损失降到最低的限度。这种的补偿是以达到或接近达到受害人的损失范围,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不会因此而得利。因此,保险的当事人除了要遵守保险合同各自义务外,还要共同遵守保险利益原则、诚信原则、损失补偿原则、近因原则。
1.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原则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合法的利害关系。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的条件。如果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法律上认可的利益,这会使被保险人无法通过保险合同补偿自己的损失。保险利益可分为现有利益和期待利益;法律上的利益和经济利益。
2.诚信原则: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是要履行如实告知与说明义务的原则。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了诚信原则,那么都会导致保险合同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保险合同被解除的法律后果。
3.损失补偿原则:保险事故发生而是被保险人遭受损失时,保险人必须在责任范围内对被保险人所受的实际损失予以补偿。损失补偿原则是海上保险的基本原则之一,是财产保险合同的补偿性在海上运输保险中的体现。因此,保险法对超额保险和重复保险都予以相应的矫正。
4.近因原则:是指当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说明受损原因,保险人确认受损原因是否属于受损标的与承保范围的危险之间的因果关系。虽然我国法律对该原则进行明文规定,但是在海上保险实践中都把近因原则作为一项基本原则。
六、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的区别?
海上风险的意思是指在海上活动可能产生的风险,外来风险的意思是指非自我(内部)原因造成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风险。海上风险是在海上这个特殊环境下的风险,属于外来风险的范畴,是外来风险的一种。外来风险的概念要大于海上风险的概念。海上风险是特指。
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原则和方法?
1.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原则和方法是非常重要的。2. 首先,重大风险的防范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评估、风险监测和风险预警等环节。这样可以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的重大风险。3. 其次,重大风险的防范还需要加强监管和监督,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提高风险管理的效能。同时,加强对风险的研究和分析,提高对风险的认识和理解,为防范重大风险提供科学依据。4. 此外,重大风险的防范还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性的风险挑战。通过加强信息共享、技术交流和合作研究,可以提高防范重大风险的能力和水平。5. 总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原则和方法包括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监管和监督、加强风险研究和分析、加强国际合作等。只有全面采取这些措施,才能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保障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八、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原则?
发展社会事业,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新形势下,保障和改善民生需要把握好三个重要原则:一是坚持底线思维,保障基本民生;二是依靠市场机制,调动各方力量参与发展社会事业;三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全体人民。
九、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原则?
发展社会事业,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新形势下,保障和改善民生需要把握好三个重要原则:
一是坚持底线思维,保障基本民生;
二是依靠市场机制,调动各方力量参与发展社会事业;
三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全体人民。
十、全面风险管理的原则和内容?
预测先导原则,成功地回避风险,必须建立在对风险发生可能性科学预测的基础上;
权衡轻重原则,对风险的性质、风险程度做出合理评估,结合企业管理、财务等综合能力,制定风险管理方针和策略;
避免超载原则,对风险管理能力进行监控,避免超出其承受能力的经营风险;
成本效益原则,对因风险管理而产生的成本及其绩效进行比较,择优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