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许可证需要什么资料?
一、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二、经营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培训证明资料;
五、经营场所周边环境图、平面布局图(图纸需打印);
六、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二、教学许可证需要什么资料?
(1)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2)申办报告;
(3)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申请表;
(4)举办者的资格证明;
(5)法定机构出具的用于办学的固定资产评估报告、注册资金验资报告;
(6)办学场所所有权证书;
(7)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主要设施、设备的清单、发票;
(8)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
(9)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
(10)校长资格证明;
(11)教学管理人员资格证明;
(12)职业指导人员资格证明;
(13)财务管理人员资格证明;
(14)教学人员资格证明;
(15)学校董事会成员名册。
三、供热许可证需要什么资料?
(一)《供热许可证》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供热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股东名单,主要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任职文件、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劳动合同。
(四)供热单位主要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明细表和身份证、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劳动合同。
(五)供热单位锅炉、水处理、电工、安全员等主要技术工种岗位人员明细表和身份证、岗位证书、劳动合同。
(六)自行生产热能的提供热源配置情况材料,应包括供热能力与供热规模的匹配情况的内容。利用热源单位提供热能的提供供用热合同。
(七)2011年10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供热热源的建设审批手续,在满足安全和环保条件的前提下,由各市(地)、县(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地实际情况确定标准。2011年10月1日后投入使用的供热热源应提供:热源项目立项批复文件、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八)法定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合格报告。
(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供热事故抢修抢险应急预案、抢修抢险队伍人员名单和设备台账。
四、注销食品许可证需要什么资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注销申请书;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三)与注销食品经营许可有关的其他材料。
五、婚姻生育许可证需要什么资料?
准生证在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办理时需夫妻双方身份证、男女双方户口本、结婚证原件、男女双方婚育证明(在双方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开具)、免冠照片、医院出具的怀孕诊断书。
六、放射许可证年检需要什么资料?
申请单位在校验期满前三个月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放射诊疗许可校验申请表》。
1.《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校验周期内放射诊疗工作总结;
4.放射诊疗设备清单、人员一览表及变动情况;
5.校验周期内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报告;
6.校验周期内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报告;
7.校验周期内放射工作人员培训证明;
8.校验周期内放射诊疗设备的防护检测报告
七、换卫生许可证需要什么资料?
变更卫生许可证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一) 原卫生许可证正、副本;
(二) 如变更法人,需带变更后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变更单位名称,需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如变更经营范围,需带有关的文件:
(三) 变更协议;
(四) 变更后的租赁合同(五)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正、副本)
(六)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报告。
(七)食品行业需提供企业负责人培训证。
(八)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由监督员审核)。
(九)变更申请表变更卫生许可证地址:卫生局。
八、开户许可证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公司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需要带下列材料:
(1)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
(2)中央或地方编制委员会批文及复印件。
(3)驻地有权部门对外地常设机构的批文及复印件。
(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事业单位登记证及其复印件。
(5)社会团体登记证及复印件。
(6)民营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及复印件。
(7)法律服务执业证书。
(8)宗教活动许可证。
九、经营许可证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1.有效期内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3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份
3.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份。(换证申请);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资人的资格证明或身份证复印3份。
5.经备案的企业标准.(无国家标准企业采用的企业标准)
6.生产加工场所有关情况、平面图(标尺寸、面积等主要参数)及其有权使用证明材料各3份。(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或租赁合同)
7.周围环境平面图3份。
8.各功能间布局图复印件3份(标尺寸、面积等主要参数)。
十、采矿许可证延期需要哪些资料?
采矿权人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而需要继续采矿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0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办理采矿延续登记手续。申请的同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采矿权延续申请报告:
2、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
3、矿山保有储量核实报告;
4、原颁发的采矿许可证正本、副本复印件;
5、采矿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