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船舶引航管理规定?
《船舶引航管理规定》是为规范船舶引航活动,维护国家主权,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适应水上运输和港口生产的需要,制定的规定。[1]
2021年9月,交通运输部公布了《关于修改〈船舶引航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5号),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二、国内水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国内水运管理条例的实施细则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运管理条例》的细化和具体化,对水运企业和船舶的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和指导。目前,国内水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主要规定了水路运输企业的注册、经营、运输组织、运输安全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2.《船舶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主要规定了船舶的安全管理要求,包括船舶检验、安全设备配备、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
3.《港口法实施条例实施细则》:主要规定了港口的规划、建设、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4.《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主要规定了港口危险货物的安全管理要求,包括危险货物的分类、包装、标记、装卸、运输等方面。
5.《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实施细则》:主要规定了船舶污染的防治要求,包括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船舶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建设、船舶污染物排放申报等方面。
以上是国内水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这些规定和要求对于保障水运安全、保护水环境、促进水运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长期停航船舶管理规定?
《停航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停航船舶的监督管理,保障船舶安全,防止水域污染,维护国家主权,服务行政相对人,根据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内停航船舶的安全与防污染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停航船舶,系指经海事管理机构确认计划连续停泊30天及以上的中国籍船舶。
第四条 拟停航船舶的所有人、经营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船舶进入指定或划定的停泊水域之前向当地海事管理机构书面办理停航报备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