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惠州办理营运证最新规定?
办理流程
1、工商办理个体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办理道路经营许可证;
3、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4、领取税务登记证;
5、车辆到车管所上牌(外地车过户到工商所核准的个体户名称);
6、领取营运证。
所需资料
初次办理所需资料
1、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2、《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3、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4、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营运证过户需要的资料
1.目标公司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
2.现公司的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
3.登记证书、行驶证、照片
4.过户申请表、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5.公章
二、集装箱营运证办理规定?
先将车开到交通部门,对车辆进行综合的检测,检测合格之后会给你盖章确认通过。
2 、然后携带好车辆的保险单据、现在的营运证以及驾驶证到车管所填写资料,之后车管所会对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成功之后即可拿到年审营运证了(一般审核周期为15天)。
注意:
1、经批准开业并核发道路货运经营许可证的业户,应提增车申请和相关证明。
2、经道路运政机构批准后,方可购置营运货车。
3、经批准购置的营运货车,挂牌后持驾驶员上岗证、行驶证、购置附加费证,到道路运政机构领取和填写道路货物运输业户(新增项目、扩大规模)申请、查验登记。
4、购置外籍的营运货车的,购买者提供原车籍地道路运政机构开据的《营运车辆转籍通知单》及营运档案;其它手续按新增车办理。
5、经查验和审批后,办理营运证。
三、上海集装箱营运证办理规定?
申办对象资格:本市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除具备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开业条件外,还须具备: 1、5年以上普通货物运输资质; 2、10辆以上符合集装箱运输技术标准的集卡专用车辆; 3、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地。
申办材料:
1、经营者向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提出立项申请;
2、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的立项批准文件;
3、可行性研究报告;
4、合资合作的经营者还须提供合资合作意向书;
5、经营管理、车辆技术、财会、统计人员名册及职称证明;
6、管理、调度、驾驶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7、资信证明。
四、新车规定3个月内必须办理营运证?
3个月内必须办理营运证。
办理营运证手续所需证件
购车发票,行驶证,身份证(手机,电话,暂住证),驾驶证,准驾证(从业资格证),检测合格证,以上全要复印件到行政大厅打《许可证》,基本上3个工作日后拿《许可证》。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购车发票,行驶证,身份证(手机,电话,暂住证),许可证,登记证书(大绿本),交强险保单,及一寸相片2张,3个工作日后拿证。
五、哈尔滨办理退休办理依据是什么?
须两个基本条件:
一是法定退休年龄,现行政策是男60岁,女55岁。
二是须交费达15年(含视同交费年限)。这两项都具备了,社保机关就会主张通知你去办理手续,开始纳入社保机构管理并开退休养老金。
六、办理房产继承房产部门依据什么办理?
根据房产证本人的原有的一切手续和原房产证主人的证明签字盖章
七、营运证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办理营运证应具备下列条件:
(1)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2)《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3)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4)机动车行驶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的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八、车辆办理营运证有什么坏处?
私家车办营运证的坏处是法律规定营运车辆满八年必须报废,而且营运车辆一般里程数较高,因此在二手车市场的价格往往比较低。 以下是对运营证的相关介绍:1、申请条件:取得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经营许可,应当向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具备下列条件:
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有五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以及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具体如何办理请咨询当地交通局运管处。
2、办理地点:根据《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1号)有关规定,车型必须符合交通部公布的《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表》然后,带交通局检测线检测表、车辆照片、行驶证、登记证书、上岗证、身份证(企业代码证)到所在地交通运输局运管处办理。
九、职业分类大全是依据什么规定?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规定的。 2013年12月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该《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10类132种。《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02年4月18日原卫生部和原劳动保障部联合印发的《职业病目录》予以废止。
十、集装箱营运证有什么规定?
集装箱营运证的规定是注明是否是危化品,还是普通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