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惠州办理营运证最新规定?
办理流程
1、工商办理个体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办理道路经营许可证;
3、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4、领取税务登记证;
5、车辆到车管所上牌(外地车过户到工商所核准的个体户名称);
6、领取营运证。
所需资料
初次办理所需资料
1、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2、《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3、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4、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营运证过户需要的资料
1.目标公司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
2.现公司的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
3.登记证书、行驶证、照片
4.过户申请表、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5.公章
二、集装箱营运证办理规定?
先将车开到交通部门,对车辆进行综合的检测,检测合格之后会给你盖章确认通过。
2 、然后携带好车辆的保险单据、现在的营运证以及驾驶证到车管所填写资料,之后车管所会对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成功之后即可拿到年审营运证了(一般审核周期为15天)。
注意:
1、经批准开业并核发道路货运经营许可证的业户,应提增车申请和相关证明。
2、经道路运政机构批准后,方可购置营运货车。
3、经批准购置的营运货车,挂牌后持驾驶员上岗证、行驶证、购置附加费证,到道路运政机构领取和填写道路货物运输业户(新增项目、扩大规模)申请、查验登记。
4、购置外籍的营运货车的,购买者提供原车籍地道路运政机构开据的《营运车辆转籍通知单》及营运档案;其它手续按新增车办理。
5、经查验和审批后,办理营运证。
三、上海集装箱营运证办理规定?
申办对象资格:本市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除具备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开业条件外,还须具备: 1、5年以上普通货物运输资质; 2、10辆以上符合集装箱运输技术标准的集卡专用车辆; 3、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地。
申办材料:
1、经营者向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提出立项申请;
2、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的立项批准文件;
3、可行性研究报告;
4、合资合作的经营者还须提供合资合作意向书;
5、经营管理、车辆技术、财会、统计人员名册及职称证明;
6、管理、调度、驾驶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7、资信证明。
四、什么是法律法规依据?
法律依据”当然首先是指法律条文,其次还包括法治原则和法治精神。所以,我们作出一个法律决定,只要是符合法律条文规定的,或者符合法治原则和法治精神的,都可以说是有法律依据的。在法律适用关系中,有具体法律条文的,应当首先引用法律条文;无具体法律条文的,才可适用法治原则和法治精神。
五、新车规定3个月内必须办理营运证?
3个月内必须办理营运证。
办理营运证手续所需证件
购车发票,行驶证,身份证(手机,电话,暂住证),驾驶证,准驾证(从业资格证),检测合格证,以上全要复印件到行政大厅打《许可证》,基本上3个工作日后拿《许可证》。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购车发票,行驶证,身份证(手机,电话,暂住证),许可证,登记证书(大绿本),交强险保单,及一寸相片2张,3个工作日后拿证。
六、哈尔滨办理退休办理依据是什么?
须两个基本条件:
一是法定退休年龄,现行政策是男60岁,女55岁。
二是须交费达15年(含视同交费年限)。这两项都具备了,社保机关就会主张通知你去办理手续,开始纳入社保机构管理并开退休养老金。
七、法律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指什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也就是说,某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的生效要经过特别程序后才产生法律效力,这是合同生效的特别要件。例如,我国的中外合资经营法、中外合作经营法规定,中外合资经营合同、中外合作经营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法》规定: 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八、无证搅拌站依据什么法律法规?
无证属于违法行为,应该予以取缔
九、办理房产继承房产部门依据什么办理?
根据房产证本人的原有的一切手续和原房产证主人的证明签字盖章
十、占用耕地采砂依据什么法律法规处罚?
首先要明白,耕地分为两种: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其中基本农田上是不能挖鱼塘养鱼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上有明确规定;一般耕地上现行法律法规未作出明确规定,按照法不禁止则自由原则,耕地上是可以挖鱼塘养鱼的。
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各地政策不同,可能需要到农业或国土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否则将被认定为违法,且面积超过10亩的有可能因涉嫌破坏耕地而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大面积应当谨慎,10亩以下问题不大,挖鱼塘养鱼国土部门是不能处罚的,因为缺乏依据。
非耕地,包括三个方面:
1、农用地中的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2、建设用地;3、未利用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及其有关具体政策规定,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园地)。园地包括苗圃、花圃、茶园、果园、桑园和其他种
植经济林木的土地;占用鱼塘及其他农用土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也视同占用耕地;占用前三年曾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亦视为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