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船舶AlS证书需交哪些材料?
AIS设备证书在船舶安全设备证书中的,拿着AIS的产品证书、船舶的安全设备证书去办理。
二、内河船舶证书有哪些?
内河船舶证书列表如下:
船舶所有权证书
船舶检验证书
船舶营运证书
船舶国籍证书
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当然少不了合适的船员证书,那要看你船有多大(主要看总吨)...
这些证书办理是有先后之分的,我已经 按顺序帮你排列得,除了船舶检验证书在船舶检验局办理,营运证在交通局办理,其他都在中国海事局办理.你也可以咨询你所在地方的海事局
三、宿迁网约车营运证办理有哪些要求?
7座及以下乘用车。
车辆在本市登记注册,且车辆初次注册日期距申请时未满3年。
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运营设备。
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车辆尾气排放符合本市执行的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
燃油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mm,车辆购置的计税价格在12万元以上;使用新能源车辆的,轴距不小于2650mm,功率不小于90kw,其中纯电动汽车纯电驱动状态下续航里程不小于200km,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驱动状态下续航里程不小于50km;
投保营业性交强险、营业性第三者责任险、乘客意外伤害险和承运人责任险。
车辆属于个人所有的,车辆所有人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且名下没有登记其他巡游客运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和网约车。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工程见证员证书有什么要求,在哪里办理呢?
1、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工作程序。
2、见证人应由监理人员担任,或由建设单位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施工试验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担任。
3、见证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取得《见证员证书》后,方可履行其职责。
4、见证员证书由监理单位提供给施工单位资料员。
五、新交规有规定牌照框哪些要求呢?
1。可使用车牌架辅助安装号牌,车牌架内侧边缘距离机动车登记编号字符边缘应大于5mm。
2。此处车牌架应是固定式车牌架,保护号牌且不影响号牌字符识别,不包括外置锁式、内藏锁式、电子自动遮挡和更换式等便于更换拆卸的活动车牌架,不允许使用可拆卸活动号牌架和可翻转车牌架。
3。机动车车牌架外框不得带有标志、字母、装饰图案,更不得遮挡号牌字符,否则视为涉牌涉证违法行为。
按照公共安全行业强制标准《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GA804—2008)的规定:
1。号牌固封装置主要由螺栓、螺母、固封底座、固封扣盖组成。
固封扣盖上印有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的汉字和代表发牌机关代号的字母,与号牌上登记编号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的汉字和代表发牌机关代号一致。
2。机动车号牌必须按照规定悬挂,在指定位置使用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安装,不使用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或者使用其他装置安装的属违法行为。
★ 若无法达到以上任何一项规定的,均满足罚款200元并扣6分的处理条件,而根据刚发布的最新版本交规,故意遮挡车牌可直接驾驶证扣12分。
新型牌照框样本
怎样选购车牌架?
选择拉丝或磨砂处理的“光板”车牌架
4S店赠送的车牌架,99。
99%有他们店的广告。不好意思,若是从法规的角度来判断的话,这些车牌架都是违法的,车牌架上严禁一切标志、字母和装饰图案。
车牌架的颜色并没有受到限制,但是在花纹处理上,编辑建议大家尽量不要选择镜面抛光的产品,而改用拉丝或者磨砂处理的式样
“新交规”版本车牌架更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07)中可以查阅到,除了之前我们提到过的车牌架不能有文字图案之外,车牌架内侧边缘距离机动车登记编号字符边缘应大于5mm,这个5mm就是如今产生新版本车牌架的首要原因。
4-5成安装了车牌架,而在这些安装了车牌架的车辆中,约90%以上使用的均为老版本车牌架。
从图片上我们不难看出,老版本车牌架的边框较宽,其中底部边框几乎都压到了车牌数字和字母,不可能达到大于5mm的新标准。而在之前部分省市的集中执法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判断车牌安装是否违规的依据甚至是是否露出了车牌四周的白边。
12分全没,因为车牌架一个螺丝就被扣12分罚200元,不想被新交规“拿下”最简单的办法就是遵纪守法,按规定正确安装车牌架,号牌。
小编现就这容易忽视却易遭重罚的事项再次提醒广大车主朋友,对正确安装车牌照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按照相关规定正确安装号牌
车牌架 固封帽等一项都马虎不得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07)的规定:
1、可使用车牌架辅助安装号牌,车牌架内侧边缘距离机动车登记编号字符边缘应大于5mm。
2、此处车牌架应是固定式车牌架,保护号牌且不影响号牌字符识别,不包括外置锁式、内藏锁式、电子自动遮挡和更换式等便于更换拆卸的活动车牌架,不允许使用可拆卸活动号牌架和可翻转车牌架。
3、机动车车牌架外框不得带有标志、字母、装饰图案,更不得遮挡号牌字符,否则视为涉牌涉证违法行为。
4、规定除受车辆条件限制外,每个号牌的4个安装孔均应当安装固封装置。
临时号牌1张变2张,统一粘贴位置
据介绍,从2011年1月1日起,载客汽车的临时行驶车号牌由1张调整为2张,并将安装方式由“放置”调整为“粘贴”在统一位置。对于尚未登记的载客汽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同时粘贴2张临时行驶车号牌:1张粘贴在车内前风窗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响驾驶人视线的位置,另1张应当粘贴在车内后风窗玻璃左下角。
严禁购买带锁的可拆卸车牌架
从交规诞生之日起,可拆卸车牌架就是违法的汽车用品之一。但是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有了“新交规”版本的车牌架,就一定会有相应的可拆卸产品,美其名曰“防盗”,实则当然是为了逃避摄像头或乱停车时的处罚。
除了带锁的可拆卸车牌之外,更有一种遥控自动遮盖或翻牌的产品,这类产品更是一直以来被交管部门明令禁止的,若被查处则可能直接受到巨额罚款、扣分以及扣车等严厉处罚。
车牌架的安装/封固
既然自己购买了车牌架,安装的时候又有哪些地方是需要注意的呢?按规定,首要的自然是封固装置的选择,其中螺丝和螺母都没有要求,但固封扣盖上则要求有和行驶证所在地的简称一致的汉字。这类封固螺丝套装在汽配城里都有卖,当然网上也可以购买到,甚至购买车牌架的时候可以让商家赠送。
安装车牌架时,车前和车后的安装孔都需要进行封固,有些车的车头仅有两个螺丝孔,那么这种情况是允许只安装两颗螺丝的。除此类受车身限制的情况外,每块车牌都需要将四个安装孔全部封固,而不是以往的两个。
以上就是新交规关于牌照框的规定和要求,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六、船舶电气的防火要求有哪些?
(1)经常检查电气线路及设备的绝缘电阻,发现接地、短路等故障要及时排除。 (2)电气线路和设备的载流量必须控制在额定范围内。 (3)严格按施工要求,保证电气设备的安装质量。 (4)按环境条件选择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场所要使用防爆电器。 (5)电气设备及导线连接处要牢靠,防止松动脱落。
七、对船舶舵机的要求有哪些?
要有备用电源
从一端30度到另一端35度不能超过28秒
八、船舶行业可以考的证书有哪些?
船舶登记证书
CERTIFICATE OF REGISTRY
船舶登记证书,也称为船舶国籍证书该证书是由船旗国政府颁发。
该证书的有效期各船旗国规定不同,一般为五至十年。我国规定,该证书有效期为十年。有些国家和地区政府规定为五年,比如香港地区政府颁发的登记证书就为五年。
任何一艘船舶,建造之后,或者被购买之后,船舶所有人,即船东,必须向一个国家的政府主管机关进行登记,注册,取得登记国的国籍,悬挂登记国的国旗,并以登记国的某一个港口作为船籍港,由船舶登记国家主管机关颁发船舶登记证书。
02
船舶国际吨位证书
INTERNATIONAL TONNAGE CERTIFICATE
简称ITC证书,该证书也称69吨位证书,是由船旗国政府主管机关或由主管机关授权的船舶检验机构---船级社代表船旗国政府签发。
该证书中以船舶总吨作为衡量船舶规模的大小,以船舶净吨作为营运舱容,并作为上交税款和港口收费的计算基础。
该证书中的船舶吨位,是以船舶容积为单位进行衡量,因此,船舶吨位证书中的吨位称为容积吨。
03
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MINIMUM SAFETY MANNING CERTIFICATE
该证书是由船旗国政府主管部门签发,在该证书内,规定了每一具体船舶,对于相关职务的人员所应配备的最低配员。如若船舶上每一相关职务的实际配员少于证书中规定的相关配员数,则船舶为不适航而不能开航。
该证书的有效期因各国政府规定不同而不同,有些国家规定为二年,而有些国家规定为五年。有效期间不需要年度检验。
九、非营运车辆的年检有哪些规定?
一、车辆免检定义
非营运车辆6年免检,对于很多车主来说,是一件好事。不过免检只是不需要上线检验,在规定的期限内,车主仍要去申领检验合格标志,并且张贴在规定的位置。
二、免检年限规定
非营运类车辆,6年免检正式在2014年9月1日推行,在此之后登记的车辆都享有免检资格。而在2010年8月1日之前登记的车辆,年检和之前一样。
三、免检车辆类型
1、车辆的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类车辆;
2、车辆核定载人数:人数在6人,或者6人以下;
3、9种车型:微型普通客车、微型越野客车、小型普通客车、小型越野客车、小型专用客车、微型轿车、小型轿车、中型轿车、大型轿车。
四、不适用免检的情形
如果车辆发生了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或者车辆在出厂后,时间超过了4年却一直没有去上牌。或者是在2014年9月1日之前,应检未捡的车辆,都没有6年免检资格!
十、什么叫减容?如何办理?有哪些要求和规定?
用户减容时供电企业办理规定有:
1.减容必须是整台或整组变压器的停止或更换小容量变压器用电。供电企业在受理之日后,根据用户申请减容的日期对设备进行加封。从加封之日起,按原计费方式减收其相应容量的基本电费。但用户申明为永久性减容的或从加封之日起期满二年又不办理恢复用电手续的,其减容后的容量已达不到实施两部制电价规定容量标准时,应改为单一制电价计费。
2.减少用电容量的期限,应根据用户所提出的申请确定,但最短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3.在减容期限内,供电企业应保留用户减少容量的使用权,用户要求恢复用电,不再交付供电贴费;超过减容期限要求恢复用电时,应按新装或增容手续办理。
4.在减容期限内要求恢复用电时,应在五天前向供电企业办理恢复用电手续,基本电费从启封之日起计收。
5.减容期满后的用户以及新装、增容用户,二年内不得申办减容或暂停。如确需继续办理减容或暂停的,减少或暂停部分容量的基本电费应按百分之五十计算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