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相关规定?
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满足《船舶污染物接收和船舶清舱作业单位接收处理能力要求》的要求,其接收、处理和污染清除能力应经主管机关评估、备案并公布。
二、船舶产生的污染物包括?
1)废气污染。在船舶营运中,会排出大量的废气,其中对大气产生污染的主要有烟尘、VOCS、NOX 、SOX 等。
(2)石油污染。由船舶航行引起的油污染有两类: 第一类是正常营运操作性排油,主要有机舱舱底污水、油船压载水、洗舱水等. 第二类是由于各种事故造成的溢油,从燃油舱或油舱货舱溢出石油。在石油污染中, 最为严重的是油船泄漏,其往往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三、船舶污染物的排放方式?
污染物严禁排放!港口有专门回收的。
四、船舶长度规定?
船舶没有定长,都是按照设计要求确定长度的
五、船舶垃圾,船舶污染物是一个概念吗?
船舶垃圾和船舶污染物不是一个概念。船舶垃圾,是指船舶在日常活动中产生的生活废弃物、垫舱和扫舱物料,以及船上其它固体废物等。包括《经一九七八年议定书修订的一九七三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73/78)附则V所定义的垃圾。船舶污染物,是指由船舶或者有关作业活动对水域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的物质,其中包括油类、油性混合物、液态化学品、货物残余物、包装形式的有害物质、压舱水、废气、噪声等。
六、船舶备件物料接收流程规范?
船舶备件物料接收流程:备件物料供船后按领料单逐项核对: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等是否相符;检查是否有损坏,并做好标识、登记工作,按要求存放备件仓库。
七、乡镇船舶管理规定?
乡镇船舶管理的规定包括:
1.禁止船舶在乡镇水域内进行闯入、出行以及进行任何形式的运动;
2.禁止船舶向其他船舶、码头或者港口内的其他构筑物施加危害或者其他不当行为;
3. 非法船舶及其乘员要立即停止活动,并遵守乡镇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应规定。
八、有关船舶报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第10号令》,特制定《关于船舶进口有关事项的规定》,现予发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关于船舶进口有关事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第10号令》,现将船舶进口管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申请进口船舶,须经过充分的技术经济论证,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二、申请进口船舶,申请单位需申报下列材料:
(一)申请进口报告;
(二)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一式两份;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有关项目的批复复印件。
三、申请进口船舶的程序为:申请进口单位持本规定要求提交的申报材料,经所在地区外经贸主管机构办理转报,到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简称外经贸部)申请办理批准进口手续 .外经贸部在30天内审核并决定是否签发《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或在10个工作日内签发《自动进口许可证》,海关凭《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或《自动进口许可证》验放。
四、申请进口旧船舶,申请单位须对拟进口船舶进行技术性能检验,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对拟进口船舶进行船检,必要时,需提供交通主管部门签发的水路运输许可证或农业部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申请单位在申请进口旧船舶时,须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开具的《旧船舶进口技术评定书》(附件一)或《旧渔业船舶进口技术评定书》(附件二),各类旧船舶船龄的限制年限详见《旧船舶船龄目录》(附件三)。
五、本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1.《旧船舶进口技术评定书》2.《旧渔业船舶进口
九、船舶绝缘值规定?
400v船舶动力绝缘值标准:绝缘不低于0.5兆欧。缘强度是电力设备用语。绝缘本身耐受电压的能力。作用在绝缘上的电压超过某临界值时,绝缘将损坏而失去绝缘作用。
十、船舶电子垃圾规定?
船舶电子垃圾应按《船舶垃圾管理计划》里的规定处理。
在《船舶垃圾管理计划》中,对电子垃圾的处理规定是:
船上应设置有专用的电子垃圾收集桶,收集桶须有盖,桶的颜色可由船上自行确定,但桶体上要标识有“电子垃圾专用”字样。所有电子垃圾先装进垃圾袋,绑好袋口,再放进收集桶内。船靠岸后,卸给港口垃圾接收单位,并索取收据,由大副将卸岸的时间、港名、数量记入《船舶垃圾记录簿》里;禁止将电子垃圾抛投入海。